在那个薄暮时分,公园里头空荡荡的,除了周遭那些让十二月的寒风剥光了的群树外,就只有二十码外的铸铁栅墙另一边的碧肯街上,一个行色匆匆、正急着返家的生意人。瑟莱丝感觉抵在自己牛仔裤上的那把小刀又往下陷了一点,但年轻的歹徒似乎还无意伤害她,只是加大了手劲;她闻得到从他口鼻呼出来的腐臭味与一股淡淡的巧克力味。她顺从地掏出皮夹,递了过去,却始终避开那双游移的棕眼,一边奋力咽下那股毫不合理的感觉——感觉歹徒似乎不只有两只手臂。黑人接过皮夹,顺手往外套口袋一塞,说道:“算你运气好,老子今天赶时间。”然后便大摇大摆地往公园街那头晃过去,一点也不慌,一点也不忙。 她曾经从许多女性友人那边听过类似的故事。男人,至少是这个城市的男人,很少听说被抢,除非是自找的;但这对女人来说却是家常便饭。被抢被强暴的阴影随时都在,可无论如何,她却从没听说过有哪个歹徒说得出这么完整漂亮的句子来。他们哪有这闲工夫。下手讲究的就是不拖泥带水;迅雷不及掩耳地出手得手,然后在任何人都来不及放声尖叫之前扬长而去。 再有就是歹徒一手拿刀一手出拳的问题。这么说吧,不管那歹徒是右撇子还是左撇子,既然要拿刀当然是拿在常用的那只手里;好,那问题是,谁会拿不常用的那只手出拳打人啊? 是的,她相信大卫昨夜不幸遇上了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局面。是的,她也相信他不是那种会故意去寻衅惹事的人。但……但他的故事也确实有漏洞,有一些怎么也说不过去的地方。这就有点像是要解释你的衬衫里侧为什么会出现口红印一样——就算你真的不曾背叛过你老婆,但你最好还是得凑出一个说得过去一点的解释,否则还真是叫人有心相信你都难。 她想象两个警察站在他们家的厨房里,问他们一堆问题;在无情的目光和反复的询问下,她很确定大卫一定会崩溃,再也没法自圆其说。就像她当年询问他有关他童年的事一样。她老早就听过那些传闻了;平顶区基本上就像是个被包围在大城市里头的小镇,大事小事都要在街坊间口耳相传到许久。她那次之所以开口,主要也是想让大卫知道,不论他小时候发生过什么不堪的事情,他总是可以告诉她——他的妻子,他尚未出生的儿子的母亲——让她来为他分担一切。 然而他却露出一副完全被搞糊涂了的模样。“哦,你是说那件事吗?”
“什么事?” “就是那一天,我和吉米还有另一个玩伴,呃,西恩·狄文,正在一起玩。嗯,你应该知道他嘛。你帮他剪过几次头发,有没有?”
瑟莱丝是有这个印象。他好像是个警察还是警探之类的,不过不是在市警局里头就是了。他很高,满头卷发,说话的声音又低又沉,很有威严。他和吉米·马可斯都有着那种天生的自信——那种通常只能在长得很好看、或是甚少为旁人的质疑所动的人身上才看得到的自信。 她无法想象大卫和这两个人在一起,即使是小时候。 “哦。”她说道。 “然后我上了一辆车,几天后就逃出来了。”
“逃出来。” 他点点头。“就这样,没什么大不了的,亲爱的。” “但是,大卫——” 他伸出一根手指,挡在她唇上。“就是这样而已,可以吗?”
他露出一抹微笑,但瑟莱丝却在他眼底看到某种,呃,某种微微近似歇斯底里的神情。 “我的意思是,童年嘛,还有什么好说的——好吧,我记得我以前会玩皮球踢罐子,”大卫说道,“还有每天去路易·杜威上学,挣扎着不要在课堂上睡着。我还记得曾经去参加过一些同学的生日派对之类的聚会。唉,反正就是这些事情嘛,大部分时间都无聊得要命。真要说,不如就来说说高中那段……”
她没再追问下去,就像后来大卫丢了在美利坚快递服务的差事后,撒谎搪塞丢差的原因时,她也是就那样让他混过去了(大卫宣称公司因为预算缩编所以大幅裁员,但瑟莱丝后来发现他们根本还缺人缺得厉害,她还听说很多阿狗阿猫随便走进去就被录用了),或者是像他当初跟她说他妈是心脏病突发死的——而事实上,平顶区人尽皆知大卫母亲自杀的事。他们说大卫高三那年有天放学回家,发现家里的厨房门紧紧关上了,门缝还让人用毛巾堵在门后;他撞门进去,才发现里头全是煤气味,而他妈则坐在炉子旁,早断了气。她后来才慢慢了解到,或许大卫就是需要这些谎言;他就是得这样重写自己的过去,将它们改编成自己可以接受的版本,然后再安安心心地把它们抛到脑后,专心地把眼前的日子过下去。所以说,如果这样能让他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一个好丈夫(尽管偶尔稍显冷淡),一个好爸爸——那又有谁能说这样是不对的呢? 但这次这个谎,瑟莱丝一边随手套上牛仔裤和一件大卫的衬衫、一边想着,却大得足以毁了他。不,还不只。她昨夜帮他洗了血衣血裤,已经算是毁灭证据的同谋了。如果大卫继续坚持下去,不肯跟她说实话的话,她根本帮不了他。而当警察终于找上门来时(这是迟早的事;这不是电视剧;说到犯罪,再怎么笨、再怎么酗酒成性的警探都要比他俩聪明多了),大卫的谎言恐怕就会像鼓起的气球一样,让人一戳就破。 大卫的右手痛得要命。指关节肿得足足有原来的两倍大,而最靠近腕部的那几根骨头,更像是随时都要戳穿皮肤刺出来似的。他大可以此为理由,尽给麦可投些软绵绵的甜球,但他拒绝这么做。如果这孩子连用威浮球投出来的曲球与弹指球都打不到的话,那他将来又怎么可能用十倍重的棒球棍,去击中速度少说有两倍快的硬球呢? 他七岁的儿子体型比同龄的小孩要小,而且极容易轻信人。你可以轻易地从他那张天真无邪的小脸,和一双晶亮剔透的蓝眼看穿这点。大卫深爱儿子这个特点,同时却又对此深恶痛绝。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那个狠劲去为他戳破世上皆好人的假象,但再不久他恐怕就不得不这么做了,不然他就得靠自己从被背叛的痛苦中学习成长。他儿子体内那个柔软脆弱的东西是波以尔家家传的诅咒;同样也是这个东西,让大卫都已经三十五岁了却还常常被误认为大学生,出了平顶区想买瓶酒,都得先让人检查过身份证件。他的发线从他还是麦可的年纪时就没再往后退过一英寸了;他脸上连一条皱纹都没有;他自己那双蓝眼,也是同样澄澈而无邪。 大卫看着麦可像他教他的那样就了定位,空出一只手来稍微调整过球帽,然后将球棒稳稳地高举过肩。他微微地扭了扭膝盖,松松筋骨——这是个坏习惯,大卫已经跟他说过很多次了,但麦可总是学不会。大卫迅速地出手,想以快速球让麦可一下招架不住;他在手臂还没伸直前就让球出了手,不让麦可有机会发现这是一记弹指球,但这一弹却也让他右手掌心疼得几乎要晕了过去。 但麦可反应得出奇的快。大卫一有了动静,他立刻停止扭膝的动作,然后在球如其绰号像蝴蝶般飘舞着往本垒飞来、再突然地往下坠落时,将球棒摆平,奋力一挥——仿佛他手中握的是一根三号高尔夫球木杆似的。大卫看着麦可脸上绽放出一抹微笑,满怀希望地盯着应声飞出去的小球,又仿佛对自己的表现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似的——在那一瞬间,大卫几乎决定要让球就这么飞过去了,但他终究没有。他纵身一跳,将球拦了下来,然后看着儿子脸上的微笑由僵硬而瓦解;他感觉自己胸口仿佛有什么东西也跟着一起碎掉了。 “嘿,嘿,”大卫说道,决定要让儿子对自己的表现感到好过些,“这球打得不错,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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