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柱的发言深深震撼着在场的每一个人,以至于在他结束辩护时,竟没有人察觉。
最后,岳审判长岳晓红宣读了《裁定书》,
“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1985)山刑改字第008号
原公诉机关江北省青龙县公安局。
申诉人(原审被告人)刘锁森,男,…………
原判根据被告人供述、公诉人公诉、证人证言、物证、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等相互印证的证据,确认刘锁森杀害张玲玉事实成立。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三百一十条、第六十七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认定被告人刘锁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力十年。
本院查实,申诉人刘锁森的妻子张玲玉于1975年5月1日下午,因精神病复发,出走失踪。1985年4月15日,张玲玉康复后返回家乡。经公安部身源鉴定室的DNA检测,返回家乡的张玲玉与刘锁森的女儿刘翠翠确系母女关系,刘锁森杀害妻子张玲玉的事实不成立。因此,原判认定的事实错误,本院予以否定。
申诉人刘锁森提出的刑侦人员对其犯有刑讯逼供罪和其无辜服刑10年的国家赔偿请求,本院将另案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之规定,改判如下:
刘锁森无罪释放。……”
还没等审判长宣读完《裁定书》,全场就响起了震耳欲聋的掌声和欢呼声。
当刘锁森等人走出法庭时,法庭门口围了一大群记者进行采访,见刘锁森、刘锁林、叶兰英和刘翠翠都低着头一言不发,记者们只好去采访辩护人的律师刘明柱。刘明柱一边走着,一边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
一名记者问:“刘律师,你们现在去做什么?”
刘明柱含着泪说:“我们要去因为给刘锁森申冤而付出生命的母亲赵玉香墓坟前,让她在九泉之下知道,儿子的冤案平反了,她老人家的心愿实现了。”
记者问:“你们将怎样对待那些对赵玉香和刘锁森刑讯逼供的人?”
刘明柱说:“我们将以杀人罪起诉他们。”
记者问:“今天法官说将另案审理对刘锁森赔偿案,你们准备申请多少国家赔偿?”
刘锁森突然开口说:“咋赔?我想让娘活着,我想让女儿过快乐的童年,我想让我的一切回到十年前,这些能赔吗?”
记者又问:“张玲玉现在是双重婚姻,你打算怎么处理?”
刘锁森答道:“由她定吧。”
一名记者抢着问:“刘锁森,我今天注意观察了,你从进入法庭一直到现在,始终没露出过笑脸,难道你不为你的无罪释放而感到高兴吗?”
刘锁森怒目瞪了这位记者一眼,转过身上了车。
刘明柱反问这位记者:“迟到的公正也是公正吗?如果你无辜蹲十年大狱,再宣布无罪释放,你能乐得出来吗?!”
一名记者见刘锁森上车了,拉住刘明柱问道:“刘律师,你的当事人能得到多少国家赔偿?”
刘明柱一边关着车门,一边说:“以法院判决为准。”
刘锁森和刘明柱、刘锁林、刘翠翠、叶兰英乘坐一辆面包车,急速向青龙县驶去。
虽然刘锁森的案子平反了,大家不用再为申冤四处奔波了,但车里的人却怎么也乐不起来。因为这十年来所发生的一切,已经把他们的心伤透了,车里只能听到车轮和路面发出的磨擦声。
在花月村背后的池塘边,众村民们正在柱子娘的指挥下,搭建着赵玉香的灵棚。乡亲们自发的扛来木杆,绞手架和黑白布。在赵玉香的坟墓上面拱起了一个棚盖,棚盖的四周插满苍松、桧柏枝子。在棚面到地面两边垂下两条白色布帘,顶部是用黑布扯起的横幅,横幅上是白字写着“沉重悼念亡母赵玉香。”两侧白帘布上用黑字写着“申冤路上已断魂”和“亡灵冤屈待昭雪。”乡亲们还在赵玉香石碑前安放上个供桌,供桌上摆满了水果和香炉等祭品,在桌下还有一个大泥盆,旁边有大堆烧纸,在赵玉香的坟前后摆满了鲜花。
吊唁棚子里面悬挂着赵玉香生前的遗像,遗像的两边是乡亲们送来的挽联和花圈,整个悼念会场庄重严肃。乡亲们都说:“悼念赵玉香的排场是花月村近百年祭祀的头一次。”
在王桂花的家里,已经是哭声一片。张玲玉一心要去参加赵玉香的悼念活动,王桂花和张振玉执意不让去,几个人在屋里争吵起来。
张玲玉哭着说:“赵玉香在世的那些年,一直把我当成亲闺女。是因为我的出走,她才在申冤的路上走上了不归路,死了我也没能看上一眼。我觉得很对不住她,如果再不去参加悼念就更说不过去了。”
王桂花说:“你回来得知刘锁森的事后,没直接到公安局、法院讲清楚,翠翠对此一直记恨在心。今天,你就是去了,刘家人和众乡亲也不会给你好脸子看的。”
张玲玉说:“当时我都蒙了,你们给人家制造那么多灾难,咋不想着点。现在,我顾不得那么多了,只要自己心里能过得去就行了。”
张振玉说:“我看,事情都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你还是收拾收拾赶紧回山东吧。刘家的事,我去赔偿过了。”
52书库推荐浏览: y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