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迪博尔德。”我说。
“还是老样子。”他说,“你好吗,马修?我要跟你说,你是全世界最差劲的入室抢匪,你在楼上的脚步沉重得像匹马。”
“你是不是怕我在这里查到什么,杰克?”
他轻笑了两声,“那你要我怎么办?这附近有个人打电话给我,说屋里的灯亮了,诸如此类的。反正我没事,这个案子又是我在查,我就过来看看。我想是你,局里有个人前两天打电话给我,说你正在为汤米那个混蛋干活。”
“诺伊曼打电话给你了?你现在在布鲁克林刑事组?”
“他妈的,我探长都差不多升了两年了。”
“恭喜你。”
“谢了。我过来看看,但不能百分之百确定是你,而且我也不想踩在那道会咯吱作响的楼梯上。所以,我想就让穆罕默德来找那座山吧。我不是故意吓你的。”
“你哪里吓得着我?”
“是吗?我没骗你,刚才你在我面前的时候,表情跟脸色都有点奇怪。你刚才到底在找什么?”
“刚才?我想知道他到底把酒放在哪里。”
“哦,那你现在不用伤脑筋了,去找两个杯子就成了,那边不就有两瓶酒吗?”
餐厅的餐架上端端正正摆了两个玻璃酒瓶,上面还用小小的银牌标示出是苏格兰威士忌和麦酒,不过要用钥匙才能把玻璃柜打开。旁边有个矮柜子,被绒布盖住,玻璃杯放在右边,左边是两百毫升瓶装野火鸡威士忌和利口酒。不过,我又找到第五瓶酒跟两个酒杯。我举起酒瓶向迪博尔德扬了扬,他点点头,我便倒了两杯。
他是个大块头,比我年长两岁。跟上次见到他的那个时候比起来,他的头发又掉了不少,不过体重却没有减轻。他盯着杯子看了会儿,接着向我一举,抿了一口。
“好酒。”他说。
“是不坏。”
“你到底在这里干吗,马修?找线索吗?”他故意把“线索”这个词拖得特别长。
我摇了摇头,“只是想感受一下。”
“妈的,我才不在乎你是不是像圣诞老人一样从烟囱爬进来的,我只想知道你到底要帮他干吗?”
“洗刷冤屈。”
“洗刷冤屈?那王八蛋的事还不够清楚吗?我们能安什么罪名在他身上?”
“你觉得人是他杀的?”
他意味深长地瞧了我一眼。“如果你所谓的‘杀’是他亲手用刀刺进去的,我倒不认为是他干的。”他说,“我很愿意相信是他干的,但是他的不在场证明很有力。他那时候刚好在公开场合出没,有几百万人见到他,他有一大堆信用卡的签单,天哪。”他把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我想这事是他设计的。”
“雇那两人杀她?”
“大致如此。”
“那两个不会是什么职业杀手,对吧?”
“那两个人顶多是个屁。克鲁兹、赫雷拉不过是日落公园附近帮派里的小混混。卢霸兹才是专家。”
“你觉得是他找到那两个人的?”
他走过来,从我手上接过瓶子,往他手中的杯子倒上半杯。“他设计害他们的。”他说。
“怎么弄的?”
他摇摇头,对这个问题很不耐烦。“我真希望我是第一个审他们的人。”他说,“局里面的人在不知道他们干了什么、赃物从哪里来之前,就已经把它当作抢劫案在办了。等我察觉不对的时候,案子已经到检察官手里了。”
“那又怎么样?”
“时机一错过,他们就开始撒赖了。‘这些东西是我在街上买的。’你知道他们这套伎俩。”
“那当然。”
“他们连屋里死了个人都不知道,真是一坨狗屎。他们先把故事编好,再根据电视或报纸上的新闻修正,或是绝口不提。所以最后的版本就变成:他们两个在里面搬东西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有个女人死掉了,因为他们根本没上二楼。这倒奇怪了,因为他们的指纹在卧室的镜子、梳妆台上跟其他几个地方都找得到。”
“你说你在二楼卧室找到他们指纹?”
“也许我不该告诉你,不过我也看不出来这有什么差别。没错,我们是找到了指纹。”
“谁的?赫雷拉还是克鲁兹的?”
“问这干吗?”
“因为我觉得是克鲁兹杀的。”
“为什么是他?”
“他的记录,他有藏枪械的记录。”
“弹簧刀。不过他不是用这种刀对付那个女人的。”
“哦。”
“杀死那个女人的凶器是一把六英寸长、两英寸半宽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不过好像是厨房里的刀。”
“听起来你也不确定是哪把刀。”
“没错,她厨房里什么刀都有,刀具有好几套。如果你在家里住了二十年,你大概也会有一大堆刀。蒂勒里也说不上来到底少了哪一把。化验室的人把刀全部拿去化验,在上面却找不到血迹。”
“那你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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