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了摇头。“可能有人会看见我们离开这里。”我说,“约翰,要不你们三个先走好了。你的车准备好了吗?”
“我的车停在两条街外。”
“那你们三个先从那里出发。博比、比利你们先走,到前面等车来接你们。最好不要一起行动,以防有人在前门盯我们。你们两个在前头等,约翰,你在两三分钟之后再开车去接他们。”
“然后开到哪里去?埃蒙斯大道?”
“在羊头湾附近,你知道那里吗?”
“不太清楚。我只知道在布鲁克林的屁股后头。我有一次在那里登船钓鱼,但是因为车是别人开的,所以我没怎么注意。”
“你们可以先上环道,再走海洋公园大道。”
“好吧。”
“等等,让我想想,也许你们先走海洋公园大道比较好,那里有标示。”
“等等,”斯基普说,“我这里有幅地图,我前两天才看到。”
他还真找到一张地图,我们三个人仔细研究了一下。博比·鲁斯兰德斜着身子,看我们在干什么。比利·基根不知道从哪里找到喝了一半的啤酒,他喝一口,做个鬼脸。我们终于把路线研究好,斯基普让约翰把地图带在身上。
“我就是不会折地图。”卡萨宾说。
斯基普说:“他妈的,谁管你会不会折地图?”他把地图一把抢了过去,把没用的部分撕去,往地板上一扔,只把八英寸见方的一小块交给卡萨宾。“这里是羊头湾,”他说,“你知道路怎么走吧?你要布鲁克林剩下的部分干什么?”
“天哪。”卡萨宾说。
“对不起,约翰,不过我真是他妈的受够了,你身上有家伙没?”
“我什么都不想要。”
斯基普打开抽屉,拿出一把闪着蓝光的手枪放在桌上。“吧台里有把这个,”他告诉我,“万一我们晚上算账算到破产,干脆就用这东西把头轰掉好了。你真不要吗,约翰?”卡萨宾摇了摇头。“马修?”
“我不觉得这东西派得上用场。”
“你不带着防身吗?”
“能免就免了吧。”
斯基普把枪拿了起来,想找个地方放。那是一把点四五的手枪,看起来好像是军队里军官用的那种。这种枪重得要命,但是后座力很小,可以弥补瞄准时的不便,加上火力强大,打在肩膀上都可以把人撂倒,所以在军队里大家管它叫“抱歉”。
“像有一吨重似的。”斯基普说。他把那把枪塞进牛仔裤的皮带里,结果腰部鼓了一大块,他只好把T恤拉出来盖住那把枪。他穿的T恤即使放在裤子外面,也不会让人觉得古怪。但是斯基普却觉得很别扭,他说:“天哪,我到底要把这玩意儿放在哪里?”
“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卡萨宾告诉他,“我们该走了,你说是不是,马修?”
我说对。在比利跟博比往外走的时候,我跟卡萨宾又把过程核对了一遍。他们要先开到羊头湾,再把车停在预定地点的对街附近,不过不要停在正对面,免得惹眼。他们就在那里等着,把引擎和灯关掉,在我们抵达之后,得目不转睛地观察我们的一举一动。
“什么都不要做,”我告诉他,“就算你看到什么可疑的东西,也只要用心记下,记下车牌号码之类的。”
“我应不应该跟踪他们?”
“你知道你跟踪的人是谁吗?”他耸了耸肩。“竖起耳朵来,”我说,“他们可能就在你身边,留神看着。”
“明白。”
他们离开之后,斯基普把一个有弹簧锁的皮箱放在桌上,“啪”一声打开。一沓沓旧纸钞整整齐齐放在箱子里。“这里有五万块,看起来好像没有那么多,对不对?”他说。
“不过是一堆纸而已。”
“它能帮你解决所有麻烦,你信不信?”
“不见得吧?”
“我也不觉得。”他把点四五手枪放在钞票上,可是又觉得古怪。他把钞票挪了挪,挪出个空隙,把枪安置好,关上手提箱。
“等我们上车之后,我再把枪拿出来。”他说,“我可不想像加里·库柏在《正午》里那样,别着把枪在街上走。”他把他的T恤又塞进裤子里。他在路上说:“街上的人一定会盯着我瞧。我穿得像个小瘪三,手里却拎了个银行家用的皮箱。去他妈的‘纽约人,我如果穿套猩猩装上街,说不定还没人正眼瞧我呢。记得提醒我,上车之后把枪从手提箱里拿出来。”
“好啦。”
“如果他们抄起家伙朝咱们开枪,我觉得就够糟了,如果再用我自己的枪杀我,我绝对死不瞑目。”
他的车停在五十五街。他给停车的人一块钱,把车开过街角,停在一个消防栓前。他打开手提箱,拿出手枪,再把弹簧锁锁好。
斯基普把枪放在我们中间,接着他想了一会儿,又把枪塞进坐垫后面,斯基普开的是一部雪佛兰黑羚,有点老,车身很长,底盘很低,弹簧都松了。车子是白色的,内部装潢则是以白色跟褐色为主。车身脏得要命,好像它从底特律出厂之后就没好好洗过似的。烟屁股塞满了烟灰盒,车子到处都是啤酒罐。
52书库推荐浏览: [美]劳伦斯·布洛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