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脸倦容,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见到我真好,带我到吧台的另一端,问也没问,就倒了一杯野火鸡给我,给自己一满杯的威士忌。
“今天的第一杯。”我说。
“真的?那我是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一天了,不过,这也难怪,今天才过了两个小时十分钟而已。”
我摇了摇头,“从起床之后的第一杯。我是喝了点啤酒,不过也没几杯。”我把眼前的波本干掉,感觉真好。
“其实我也一样。”他说,“我有好几天没喝了,有的时候,连一杯啤酒也没喝。你知道吗?对你跟我来说,酒是我们的选择,不醉不归是我们的宿命。”
“每天早上醒来,我都不会觉得选择这一条路是什么好事。”
“天哪,别说教好不好?不管你怎么说,我们就是选择了酒,这就是你我跟比利·基根那种人的差别。”
“你真的这么认为?”
“你不这么想吗?那家伙一天到晚都在喝酒。我知道我们几个都喝得凶,昨天晚上,我们更是猛灌了一下,可是,我们明白,什么时候该喝,什么时候不该,你说我说得对吗?”
“大概对吧。”
“紧张之后是另一回事了,大家当然都想轻松一下嘛。可是老天,昨天我们见到他的时候,脸跟狗屎一样。”
“结果他却是我们唯一的英雄。”
“啊,说到这里,那个车牌号码,你——”
“是偷来的。”
“妈的,我们早料到了。”
“是啊。”
他喝了一口酒,说:“基根就是一天到晚喝。我自己还停得下来,因为我不想让酒精控制我。我可以说不喝就不喝,我想你也一样。”
“我想是吧。”
“你当然可以,基根,我就不知道了,这家伙根本就是酒鬼。”
“别叫人酒鬼,不大好。”
“你说得没错,我很喜欢他,也不想这么叫他,可是这家伙有问题。”他挺了挺胸,“管他的,他要当酒鬼就随他去吧,真希望那辆车不是偷的就好了。来吧,我们到后面去,可以舒服一点。”
我们进到办公室,桌上放了两瓶威士忌,斯基普往后一靠,把脚搁到桌上。“你査过车牌号码了,对吧?”他说,“所以说你已经开始查案了。”
我点了点头,“我到布鲁克林去了。”
“上哪去了?不是我们昨天去的地方吧?”
“我到教堂去了。”
“到教堂去能查到什么东西?你觉得其中一个人的皮包掉在那里了?”
“没有人知道你可以在那里查到什么,斯基普,我们就是得到处看看。”
“说得也对,可我就是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
“从哪里开始都可以,想到哪里就从哪里着手。”
“你查到什么没有?”
“几件事。”
“比如说?算了,你查你的,我可不想一天到晚盯着你。你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没有?”
“可能有。不到最后关头,你也不知道什么有用什么没用。再拿那辆车来说,你知道它是被偷的,可是你也不知道是谁偷的。”
“至少车主没什么嫌疑,至少我们可以从八百万个嫌疑犯中排除掉一个。车主是谁?是不是偶尔开一次到赌场的老太太?”
“我不知道,车是在海洋大道被偷的,距离那家海鲜餐厅不远。”
“那就是说他们不住在城里喽?”
“也有可能他们把自已的车停在那里,再偷了那辆车。他们也有可能坐出租车或者坐地铁——”
“所以我们没掌握什么线索。”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
他用手枕着后脑勺。“博比又去参加另一个广告演出,”他说,“还记得那个反对种族歧视的公益广告吗?他明天还要再演那个裁判,因为这次多加了几个人,所以他们得在事前见个面。”
“那很好啊。”
“你怎么知道?你觉得花尽全身力气,跟人家又抢又挤,只为了在电视上出现二十秒的职业很好吗?你知道拍一场换电灯泡的戏要用到几个演员吗?九个。其中一个爬上去换电灯泡,其他八个人在心里骂:‘上去的那个人为什么不是我?’”
“也没那么糟。”
“我没骗你,是个演员告诉我的。”他把酒喝光,坐回椅子上,“马修,昨天晚上真奇怪。”
“你说在教堂的地下室啊。”
他点了点头,“装扮成那个样子。他们为什么不戴孩子们喜欢的那种?连大鼻子、眼镜、胡子都有的那种面具?他们戴上那玩意儿,虽然一眼就知道是假的,但是一点都不好玩,当然他们手里拿着枪也该记上一笔。”
“他们为什么戴面具?”
“怕我们认出他们吧?谁没事会戴那玩意儿?”
“你认识他们吗?”
“不知道,我又没见过他们的真面目。”
“我想他们不认识我们。”我说,“我进到地下室的时候,有一个人叫你的名字。地下室很黑,但是他们进来很久,眼睛应该已经适应了。你跟我长得一点都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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