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的告别_[美] 雷蒙德·钱德勒【完结】(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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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稍后我们也许会劳驾你帮忙。留在找得到的地方就行了。你当过警察,知道办案情形嘛。有些案子必须趁证据消失前赶快办。这个案子正好相反。如果是他杀,谁希望他死呢?他妻子吗?她不在。你呢?不错,屋里只有你一个人,你又知道枪放在哪儿。完美的诬陷对象。万事皆备,只欠动机,说不定我们会重点考虑你的经验。我想如果你要杀一个人,也许不必做得这么明显就可以办到。”

  “多谢,伯尼。我是可以办到。”

  “仆人不在。他们都出去了。那一定是恰好来串门的人。那人必须知道韦德的枪放在什么地方,知道他烂醉睡着或昏过去了,而且得趁快艇的声音吵到能掩盖枪声的时候扣扳机,又在你回到屋里之前溜走。凭现在掌握的资料,我无法接受。唯一有办法又有机会的人绝不会去利用——因为只有他有。”

  我起身要走,说道:“好吧,伯尼,我整晚都会在家。”

  “只有一点。”奥尔斯沉思道,“这位韦德是热门作家。很有钱,很有名。我自己不喜欢他写的那种烂东西。妓院里都可以找到比他书中角色规矩的人。那是品位问题,不关我这警察的事。赚了这么一大堆钱,他在乡间最好的住宅区拥有漂亮的家。他有美丽的妻子,有很多朋友,根本没烦恼。我想知道有什么事让他想不开要开枪自杀?一定有原因。如果你知道,最好考虑无条件说出来。再见。”

  我走到门口。守在门边的人回头看奥尔斯,得到讯号后,放我出来。我上了自己的车,不得不在草地上徐徐前进,避开堵满车道的各种公务车。到了大门,又有一位警长副手打量我,但一句话也没说。我戴上墨镜,驶回大路。路面空空的,一片安详。午后的阳光无情地照着修剪过的草皮和后面一栋栋宽敞又昂贵的大房子。

  一个世上知名的人倒卧在艾德瓦利一栋华宅的血泊中,四周慵懒的宁静丝毫不受影响。就报纸而言,这事就跟发生在西藏差不多。到了路面转弯处,两片房产的围墙一直延伸到路肩,一辆深绿色警车停在那儿。一位副警长走出来,举起手,我停下车。他来到车窗边。

  “请让我看看你的驾驶执照。”

  我拿出皮夹,打开递给他。

  “只要执照,拜托。按规定我不能碰你的皮夹。”

  我把执照拿出来交给他,问道:“出了什么事?”

  他看看车内,把执照还给我。

  “没事。”他说,“只是例行检查。抱歉麻烦你。”

  挥手叫我往前开后,他又回到停着的车上。警察就是这样。他们永远不告诉你为什么做一件事。那你就不会发现连他们自己都搞不清楚。

  我开回家,买了两杯冷酒喝,出去吃了晚餐,回来开了窗,敞开衬衫,等事情临头。我等了很久。九点钟伯尼·奥尔斯打电话过来,叫我到局里去,路上别停下来。

  第三十八章

  他们已叫坎迪坐在警长办公室前厅里一张贴墙的硬椅子上了。他恨恨地看着我走过他的身边,进入彼得森警长会客的方形大房间——屋里有好多大众感激警长二十年忠诚服务的奖状。墙上挂满马儿的照片,每张都有彼得森警长。他的雕花书桌四角是马头,墨水池是加框磨光的马蹄,笔插在装满白沙的同款式马蹄框中。两个马蹄上钉的金牌刻着诸如某个日期发生的事之类的文字。在一尘不染的书桌吸墨板上放着一个短角牛皮的皮包和一包棕色香烟纸。彼得森自己卷烟抽。他可以在马背上单手卷烟,而且常这么做,尤其骑大白马坐在一副缀满墨西哥银饰的马鞍上引导游行时,一定露上一手。在马背上他戴的是平顶墨西哥宽边帽。他的骑术好极了,他的马儿总知道什么时候该安静,什么时候该顽皮,好让警长含着莫测高深的微笑一手就把马儿拉回来。警长很会表演。他侧面像老鹰,十分俊美,现在下巴有点凹陷,但他懂得头怎么摆才不会显出来。他花了不少心血露脸拍照。他今年五十五六岁,丹麦裔的父亲留给他一大笔钱。警长有着深色的头发、棕色的皮肤,泰然自若像雪茄店的印第安人,脑筋也差不多,所以看起来不像丹麦后裔。可是没有人会叫他骗子。他那部门有过几个骗子,愚弄大众,也愚弄了他,但那些欺骗行为可没连累过彼得森警长。他只是骑着马引导游行,在照相机前面盘问疑犯,不费吹灰之力就顺利当选了。那是组长的说法。其实他根本没审问过,也不懂怎么问;他只管坐在桌边严厉地望着嫌疑犯,向相机亮一亮侧脸。闪光灯亮了,摄影师恭恭敬敬地谢过警长,嫌犯根本没开口就被带走,警长回到对圣费尔南多瓦利的牧场去了。他在那边随时联络得到。如果你找不到他本人,可以跟他的某一匹马说话。

  选举期间一到,偶尔会有误入歧途的政客想抢彼得森的饭碗,会叫他“镶嵌侧像人”或“自行烟熏的火腿”等绰号,但都影响不了他。彼得森警长就是能顺利连任,活生生地证明了在我们国家担任重要公职不需要什么资格,只要不管闲事,面孔上相,紧闭嘴巴再加上骑马英姿迷人,就永远扳不倒了。

  我和奥尔斯进门时彼得森警长正站在书桌后面,摄影师由另一扇门鱼贯而出。警长戴着斯泰森【注】毡帽,正在卷一根烟。他已经准备好要回家了。他用严厉的目光瞪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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