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纽约
更胜从前……
这是新的标语,九一一之后诞生的新标语。在标语旁,通常还有一张被修改过的格拉泽图案①,那颗心有条刺眼的疤,像一颗受过病魔摧残的心脏。他在一个橱窗陈列的T恤上,第一次看到这个新图案时,竟然感动得哭了。不过,那个时候,不管是什么东西都会让他泪光闪烁。举个例子来说,《纽约时报》每天那些关于死者的简历,他读不下去,却又忍不住不读。
①格拉泽(Milton Glaser)一九七六年的经典作品《我爱纽约》(I Love NY),用心形符号代表“爱”。九一一以后,格拉泽对其逬行了改版,成为《我比以前更爱纽约》(I Love More Than Ever),心形符号上添了缺口。
情感终究难免磨损消逝。你身上有条疤,就跟那个心脏一样,你舔舔伤口,继续忙碌,然后,你就好了。或多或少吧。
从人行道到玛丽琳的褐石公寓大门,得爬半段楼梯。他爬了几级楼梯,来到大门口,摁了门铃,等了老半天,确定没人应门,这才掏出钥匙开门。他一步两格阶梯,直往上爬——三年前,嗑药、酗酒,颓废到谷底的时候,爬一段楼梯像硬把自己给拽上去一样,天啊,你看我现在——来到玛丽琳门口,他又摁了摁门口的电铃。钥匙已经在手上了——这阵子,他身上有一大堆钥匙,完全不像一个跑龙套的角色,还相当喜欢那种挺粗野的感觉——又等了半晌,确定玛丽琳不在家,这才开门进去。
屋里跟猪舍有得一拼。
当然,这么说是有点夸张。屋里没有脏到这种地步。他每个星期帮她清理一次公寓。一般来说,家里的状况还算可以,但有的时候也是惨不忍睹。今天早上,就是最惨的那种,屋内凌乱的程度跟大风刚刚刮过差不多。
烟灰缸里,尽是一些烟屁股,有的烟嘴上有口红印,有的没有。一对宝石玻璃杯,一个里面盛了半英寸的琥珀色液体,另外一个已经喝干。干的杯口上有个口红印,另外一个没有。
昨天的《纽约时报》,许多版面散落在房间四周。一个长椭圆形的镜子放在一张桃心木的茶几上,他敢打赌,上面一定有残留的可卡因,再旁边,是一瓶开了瓶的野火鸡威士忌,一个塑胶冰桶里,还有半桶水。一副胸罩,一半盖在冰桶上,另外一半垂在茶几上,当然,她的上衣就在附近,柠檬绿,真丝,他见她穿过一次,甩在安妮皇后式的高背椅上。没看到裙子,却见到一条黑色便裤,丢在椅子旁边,黑色的短衬裤会不会就塞在椅子的角落?
天啊,福尔摩斯,我觉得一定在那儿。
沙发的一个垫子被拖到房间的另外一边去了,他琢磨了半天,猜想不出到底出了什么事情。躺椅两侧各有一个桃心木小桌——有点咖啡桌的意思,孟买公司出品,价钱不高,造型却不俗气。其中一个小桌上有一对书靠,夹了三本书,苏珊·伊撒克、尼尔森·地密尔与朱蒂斯·罗斯纳的《寻找古得巴先生》,他始终觉得这本书对玛丽琳有一种图腾式的价值。在沙发右边的另外一张桌子,有三个小动物雕像,大概是西南边祖尼族①的物神:一只毕卡索大理石雕成的野牛、一只背上插满羽箭的玫瑰石英熊,外带一只土耳其玉兔,三只动物原本排得好好的,在一个从儿童餐具组中拿出来的小碟子周边。碟子里面有些谷粉,现在却散落在桌面跟地板上。野牛与熊躺倒了下来,小兔子跑到哪里去了?
①美国原住民。
小碟子里的谷粉撒了,他想,熊可能饿急了,吃完谷粉还不够,顺便把兔子也给吞了。过一会儿,他觉得他多虑了,等会儿把公寓打扫干净,就会在角落里找到它。
他不止一次把玛丽琳的公寓拿来跟他前一个清理的地方——东二十八街的妓院——相比。他打扫那个地方已经好几个月了,其实都还好,不至于乱到无处着手;大部分的时间,不管是待客室还是单间,总整洁得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也许厨房的料理台上,有些脏兮兮的杯子跟盘子,要他放进洗碗机里,垃圾筒里有一些不堪闻问的东西,要他装进垃圾袋里,拿到楼下运走。但是,那个地方总是很卫生,称得上是井井有条。
是吧,这不就是职业跟业余的差别吗?
他转了转眼珠,为自己觉得羞愧。玛丽琳是个小可爱,怎么可以拿她跟妓女相提并论?尽管如此,他的脑中还是浮现出了她自己说这话的样子,丰满的嘴唇似笑非笑,声音中混杂了波本威士忌与烟草的气息,始终带着讽刺的调调儿。她自我嘲讽的幽默感,是他最沉迷的一点,而且——
天啊,她在家吗?
因为她的卧房房门紧锁,这是很罕见的。也许这就是家里为什么这么乱的缘故。她的公寓通常比较乱,她也不是担心别人嫌她邋遢,在外人打扫之前,会顺手先收拾一下的那种人。但以前,他从来没有在客厅里见过她的内衣,而且,她至少会把酒瓶的瓶盖盖好,把镜子收起来。
睡晚了,是不是?那么,她起床一定也很迟。就让她睡吧,直到所有的杂务都做完了,再打开吸尘器。如果吸尘器把她吵醒的话,就等她从卧房出来,再替她打扫;如果还是没动静,这个星期就跳过卧房吧。
她不会有个伴在房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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