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三家小公司而言,由于产量与质量都处于劣势,中标的可能性当然较小。因此,竞争将主要集中在两家大公司之间展开。
这件事情无疑给鸿信化工公司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因为公司每年利润的60%都是来源于DTMP中间体的销售,而该产品的销售额的55%又是来源于新富春染料公司,倘若失去了这个客户,鸿信化工公司将失去大多数的利润,甚至于也不排除将因为效益急速降低而不得不大幅裁员!公司上上下下,几乎每一个员工全都感觉到了市场竞争的巨大压力。
而对于他们的竞争对手华威利化工公司而言,情况也是同样严峻。因此,两家公司之间的竞争简直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既然最近的竟标对于鸿信化工公司是如此重要,那么刘历文命案所涉及的公司秘密理应与这次竞标有关。难道是胡玉明窃取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而偷偷卖给了作为竞争对手的华威利化工公司?并且这一事情恰巧被刘历文所发现、从而对她进行敲诈?从推理的角度而言,这种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不过,推理毕竟只是推理,并不代表就是事实,所以现在还不能对胡玉明采取任何行动,一切将有待于事实的证明。在竞标事件尘埃落定之时,也许一切就可以真相大白了。
今天是11月26日,而新富春染料公司开标的日期定于11月28日。也就是说,还有两天就可以知道究竟鹿死谁手了。
陈子明兴奋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他微笑着对李毅然说道:
“倘若我猜得不错的话,在这次竞标中,成功中标者大概是华威利化工公司,而且其报价大概仅仅略低于鸿信化工公司。11月28日新富春染料公司开标之际,也应该就是玉湖路杀人案即将面临收官之时。”
第十章
11月28日下午,李毅然与李大鹏一起急冲冲地来到了子明老师的宿舍。李毅然告诉子明老师,正如老师所料,东北的华威利化工公司果然中标,而且其报价比鸿信化工公司仅略低不到千份之一。
另外,对银行方面的调查表明,当天,胡玉明在交通银行的账户上收到了一笔汇款,是50万元,而汇出人正是林蕴芳。
李大鹏低垂着头,面孔上充满了愧疚。
11月22日子明老师重新勘察现场后,李大鹏就已经感觉到自己对本案的判断可能有误。那天花板上小挂钩上的白色短线头为什么会含有高浓度的氰化钾呢?电脑中的所有信息为什么会被人全部清除得干干净净呢?而且这两条重要线索自己在第一次勘察现场时居然都不曾发现!还有,最最关键的问题是,自己为什么不曾想到死者的最后一顿晚餐可能是与另一个人在一起共进的呢?现在看来,自己自始至终将目光死死盯在司马玉茹身上是完全错了!事实证明,胡玉明才是最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倘若不是子明老师由于偶然的机缘而介入此案,真正的杀人凶手岂不是将永久逍遥法外?而这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责任!现在想起来还真有些后怕。
“子明老师,两天前您曾经说过,新富春染料公司开标之际,也应该就是玉湖路杀人案即将面临收官之时。现在,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呢?”李毅然问道。
陈子明胸有成竹地将自己对本案至今为止的推理过程叙述如下:
“现在,我们按照自己的推理逻辑把本案的发生过程重新整理一下。首先,不妨假定,大约在10月下旬,刘历文由于偶然的机缘而掌握了胡玉明的某个秘密。由于他对胡玉明垂涎已久,好不容易得到了如此绝好的机会,又岂肯轻易放过?于是刘历文向胡玉明实施威胁恫吓,终于迫使她就范,维持与自己的暧昧关系。那秘密对于胡玉明而言,必定是致命的,否则她绝不会心甘情愿地容忍他的骚扰。可是,尽管她对刘历文一味地容忍,但她仍然时时刻刻都在担心他有朝一日可能将自己的秘密泄露出去。因此,她必须伺机除去那个令人生厌的绊脚石。
现在,我们来设想一下,对于胡玉明来说,那秘密究竟是什么秘密呢?为了保全自己的秘密,她竟然可以冒着生命危险而杀人灭口,可见该秘密必定具有重大意义。由于他们两人都供职于同一家公司,因此,能够让刘历文知道的秘密很可能就是公司内部的秘密。
对于鸿信化工公司而言,眼下最最重要的事情便是投标,那是与公司的生死存亡有关的,也是最近一段时间公司员工们最为关心的一件大事。因此,那秘密也就应当是与投标有关了。倘若说我们的这种看法仅仅是猜测的话,那么现在的开标结果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证实了我们的推测。因为,东北的华威利化工公司不但中标,而且其报价仅比鸿信公司略低不到千份之一!况且胡玉明也已收到了华威利化工公司的50万元,作为她窃取本公司投标文件的报酬。
现在我们已经明白,胡玉明很可能是窃取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并将该文件的内容透露给作为竞争对手的华威利化工公司,从而为她自己换取高额报酬。可是,在她窃取情报的过程中,由于机缘巧合而被刘历文偶然发现了,甚至于被他拍摄下来而作为向她敲诈勒索的证据。我们可以想象,刘历文不但要得到她的人,而且还将要敲诈一大笔钱。并且,这种敲诈可能会无休止地永远继续下去。
此时,胡玉明面临着两个选择:要么对刘历文的猥亵及敲诈长久地忍耐下去;要么是反戈一击,设法杀死刘历文,永除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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