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手记_林星【完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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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自称是找错了地方的应聘者杨思鸣。”

  听名字还不知道,杨思鸣居然是个女孩,而且看起来好象才十七八岁的样子:“我本来是应该到3楼去应聘的,不过是我自己记的时候写错了。”她有些不好意思,“我写字比较潦草,3和5经常写得差不多样子,有时候自己都认不出来,不小心把3看成5了。”

  “但是,”方城警官说,“由于案发当时,公司里的人都在各自分别的办公室里没有出来,再加上由于他们所说为了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而装了隔音效果很好的墙,所以彼此都不能证明谁出来过,谁没有出来过,他们所有人都没有不在场证明。”

  “都没有不在场证明啊……”

  “啊!”方城警官像是突然想起来一样,“都忘了说明案件了,被害者是公司的总裁陈音……”他打开一扇门,里面有许多警察正在调查,陈音的尸体还已经被被运走了。方城拿出现场照片,从上面可以看到,陈音是个身材非常标准的女子,相貌也很出众,不过她倒在地上的样子只会让人感到恐怖。

  “死因是被钝器击死,凶器是办公室里的花瓶,法医还在她的胃里发现了安眠药的成分……”

  这时候,A突然阻止了方城,“到这里就可以了。”

  “可是,您还没有检查过现场,也还没有询问过口供吧?”

  “不需要可是,这一条线索就够用了。”A转头向六位嫌疑人,“死者平时没有服用安眠药的习惯吧?”

  “没有。”公司里的那四个人都摇摇头。

  “这就可以了。”A说,“一条线索就足够了,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一条线索就可以知道凶手?”方城警官感到不可思议。

  “从这条线索就可以推断出很多了。”A说,“首先是凶器,凶器是现场的花瓶。会选择现场的东西作为凶器,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计划的,临时产生杀意的犯罪。”

  “不过,那是不可能的,”A说,“临时产生杀意的话,绝对不可能实现给死者下安眠药。”

  “所以,凶手是有计划性的杀人。如果是这种情况下使用现场的东西做凶器的话,犯人可能是考虑到自己准备凶器的话不好处理,一旦处理不好,就会成为指证自己是凶手的证据。所以选择现场的东西作为凶器,可以丢在现场,完全不必担心露出马脚。”

  “可是,”A伸出一只手指,“如果这样的话,凶手就必须具备一个条件,那就是——凶手必须熟悉现场的情况。知道有花瓶可以用来作为凶器。”

  “因此,无意中到这里的杨思鸣和来送快递的石比就可以排除了。”

  “然后问题又来了。”A说,“既然这里的隔音条件这么好,即使发生打斗的声音外面也听不见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凶手为什么还要冒险下安眠药呢?”

  “要知道,下安眠药,等于给了警方多一条路可查,只要查出谁下的安眠药,就可以确定凶手,这是很危险的。”A说,“这样的情况下,凶手还冒险下安眠药就只有一个可能——他(她)不得不下!”

  “不得不下的原因只有一个,”A说,“因为凶手清楚自己打不过死者。”他弯下腰,用他那深邃的眼睛盯着姜玲玲,“我说得对不对啊?小妹妹?”

  姜玲玲得脸色瞬间变得苍白,然后低下头哭了起来。

  “至于证据什么的。”A转身就往外走,“那是你们警察的工作。方城警官,不要太懒哦,有时候也要动一动脑子的。”

  城市的某个角落。

  “啊,A先生,你回来了。”

  “助手,你现在就给警局打个电话,就说我A要辞去特聘侦探的职务。”

  “A先生,这是为什么?”

  “因为累了呗,”A躺在沙发上,“由于我的存在,那些警察都变懒了,这点小案件都要叫我出动。”

  “而且……”A坐了起来,双手抱着头,“我现在必须腾出精力来,专心对付这个犯罪界的皇帝——杀手死神了。”

  A的桌子上放着一张报纸:“杀手死神再度发威,警方无能为力。”

  “一个人,居然能做到这种程度……”A说,“每次杀人都事先发布预告,然后在重重包围中成功杀死目标。从来未现过身,仿佛有特殊能力一般,习惯对目标用一刀割断喉咙的方法杀害,干脆利落,不留痕迹……这样的家伙,才是我的目标啊……不然我也不会大老远地赶到Q市来了。”

  FILE 2 紧密追查 第一次对决

  更新时间2006-8-15 17:13:00 字数:0

  A的分析

  “从杀手死神第一次发布杀人预告开始,我就开始注意他了。”A打开了他带到Q市来的行李箱,随着“卡啦”一声响,行李箱打开了,整个行李箱里面装满了大叠的资料和一台笔记本电脑。

  “第一次的目标,是当时为Q市市长的刘德。”A翻开笔记本电脑,打开了一张刘德遇害的新闻图片,“当时几乎没有人相信杀手死神的预告是真的,但是,刘德在预告发布24小时35分后死于办公室中,死因是被一刀割开喉咙,现场没有任何指纹,Q市市政府的看门人甚至声称没有看到过可疑人物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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