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厌百花凉,秋惜万枝葬。
朝醒晨雾茫,月眠宵霜降。
风划留断愁,雪落生残伤。
泪怜梦沾裳,青丝一夜苍。
无所谓了,总之龙苍是没有理会白断的。只是在他说完了之后礼貌般地问了一句:“还有什么别的情报吗?”
白断忽而想起的确不必为龙苍解释这么多的,因为他早已下过“除非问及,否则B级以下案件不要找我”的命令,这是可以证明他早就熟悉了这套制度的,他的惊疑,想来只是对发明这个的人来说的吧。于是很是尴尬的笑了下,继续他的报告:“由于他同时担任校侦探社社长和律师事务所两个职务,分身乏术,所以事务所大部分工作都是交给其他律师以及其助手完成。”
“他的助手?”龙苍这回是真的有兴趣了。
“名叫Thespis,美籍华人,祐神把他办理为侦探社的一员,这样他可以自由出入校园、侦探社,以便把一些案子带给祐神。忘了说了,他的年龄是比祐神大的,已经35岁了。”
“真够老的,”龙苍慨叹一句,“还有什么别的事吗?”
“关于祐神的情况也就大致如此了,资料里有更为具体、详细的。至于其他的事,刚才在机场听毛峥说那个有可能是挑战者鬼一现在在北京。”
“毛峥已经对我说过了,他是和鬼一同程从上海回来的。不过,你去机场干什么了?”
“因为一个案子。”
“嗯,你是负责E级的吧?我很有兴趣,说来听听。”
“没必要吧?到那里时已被人解决了。”
“你这么一讲我更有兴趣了,说说看吧。”
“案发地点是在机场的休息区。一个家庭要出去旅游,在休息区休息时,一家三口中的两位大人一位去办理手续,另一位上了厕所,只留下他们年仅10岁的孩子看包。等他们回来时,发现他们的礼品包不见了,而坐在旁边的孩子却什么也不知道。”
“那孩子在那段时间在干什么?”
“吃零食。”
“周围有其他人吗?”
“两位家长说,他们离开前旁边还有个看着报纸的男子的,可等他们回来就不见了。”
“包中有什么?”
“据当事人说那里放有一些重要的文件,是其公司委托他,让其在旅游时顺路带给别的公司的人,还有一些现金。”
“是这样啊。那可以算他是监守自盗了。”
“为什么?”
“其实问题很简单,首先拿礼品包装文件和钱就是个很大的破绽了,这么做除了让他人更想一窥究竟外,没有任何意义。再者说,钱和文件放在一起真的很不符合逻辑,文件是交给别的公司的人还说得过去,可钱呢?没听说过还有直接带钱给对方公司的人的,正常状况下应当是通过银行汇款的。除非有什么不正当交易或是贿赂之类,仅凭这个便可以先抓他审问一下。若他说钱是属于私人的,那就该解释一下为什么和公文装在一起,而且还放在礼品包里了。最后一个疑点就是只有因公出差才会有携带文件,对于这种‘旅游’情况讲,是因私的,没理由还带着公家的东西。”
“那么,作案手法呢?”
“孩子。”
“孩子?”
“他们一定暗示过那孩子包中有什么,而这个东西一定是他非常感兴趣、极想得到的。料想应该和文件差不多大小吧?不然旁人一眼就能看出破绽,所以我猜大概是被包装好的玩具,像是手工、拼图之类。这种组装类玩具在组成前都是很小的,伪装成文件大小相对容易。然后就是一再告诫孩子不要打开了。这么大的孩子一般逆反心理比接受指示的行为要强,所以他一定会拆开包装找寻他所要的。当找到之后会把那些东西藏起来,将包装纸扔掉……”
“他才10岁,不会……”
“别看他年龄小,智力水平早已超过你们所料。我像他这么大时破获了属于我自己的第一个案子,15岁时经历了第一次枪战,而且那时还有直升机和机关枪……想来都是后怕,真不知当时我是怎么活过来的……”
“枪战?”
“嗯,此事不提也罢,先来分析这个案子好了。由于是孩子的家长,必然极为了解孩子的脾性,其所做之事也是可以预料的。孩子在藏匿完东西后必定会为包裹的消失找一个借口:丢了、不知道、被偷了等一系列借口,只要能延伸出被盗就可以了,整个计划便可顺利实施。至于证人是肯定不会有的,或许会有路人注意到礼品包,但那都是匆匆过客罢了。若真有准备长期坐在周围那里的人,完全可以先打听出来姓名再用广播找人引走,或许那个拿报纸的男子就是被这么引开的。当然,整套计划肯定被模拟过好几遍了,兴许小孩对事件的反应及行为就是被训导出的。当然,之后的步骤肯定也早就排练好了。”
“动机是什么呢?”
“无非是寻求索赔。虽然我不知道能否为一个礼品包保险,也不知道在机场丢东西是否可以寻求索赔,也或许他真的拥有一份文件想把它弄消失在作为自己的秘密武器也未可知。总之,后面就是属于警员的工作了,我懒得想了……其实还有不到10%的可能性是什么都没有的,对了,如果东西真是存在的话,你们可能会在周围的垃圾桶里找到那包装,至于证据则是那个小孩粘上零食的油的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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