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乘电梯来到一条相当长的走廊上。每扇门上也贴有一张名片或手写的名字。门上均嵌有一个扣子大小的玻璃孔,房客在开门之前可以先观察一下来访者。
37号——走廊尽头最后一扇门。他按了按门铃。他此时如同处在一天中气温最高的时刻那样大汗淋漓。一种不明缘由的惊慌向他袭来,他急切地想把事情赶紧了结。
在这扇用桃花心木或黄檀木做的门后面也许有一只眼睛正透过玻璃孔在窥视他。
他等得不耐烦了,又按了按铃,并伸长了耳朵。门始终纹丝不动。由于听不到任何动静,他不由自主地把手放在了门把上。
他并未用力,门却启开了,于是他朝前迈了一步。
“有人吗?……斯多布小姐……有人吗?……”
进门处迎面挂着一件米色的大衣。左边有一扇门开着,门内是一间洒满阳光的客厅。通向平台的门也天开着,外面的风吹进来,窗帘也象在来自威尼斯的火车上那样被吹得鼓涨起来。
“喂!有人吗……”他迟迟疑疑地又喊了一声,“没有人吗?”
他正准备把手提箱放在地上,走出去,把门关好,然后乘车回车站,突然在套着浅蓝色外罩的沙发脚处看到一双鞋,随后是两条腿、连衣裤,最后看到一个女人的颈项和棕色的头发。这个女人整个身体都趴在颜色比沙发罩的蓝色还要深的地毯上面,一只胳膊伸着,另一只弯曲着收拢在身下。
他看不见她的脸,因为她俯卧着。也看不见血。他弯下身去摸了摸她的手。
“斯多布小姐……”
事情很清楚,斯多布小姐已经死了。他未加思索,亦未考虑可以采取什么态度,便退了出去,迅速关上房门,连电梯也没叫,径直奔向楼梯。到了楼下,他才发觉手里还拿着那个手提箱。
一瞬间,他曾想返身上楼,可是司机看见了他,从车里伸出一只胳膊把车门打开了。
幸亏如此。否则他说不定得跑进小咖啡馆去胡乱要上一杯酒借来保持镇定。
“去车站?”
“对,去车站。”
车站,或者是其它地方,都无所谓,关键是要马上离开此地。就在汽车拐上马路时,他看见大楼的一个平台上有一对男女正把胳膊肘儿支在栏杆上站着。另一个平台有一个象她女儿一样穿着红游泳衣的孩子正蹲在一辆色彩艳丽的小车前玩耍。四楼上,影影绰绰地看出有位妇女正在晒日光浴,用的也是俯卧姿势。
当时该怎么办?他好象记得三楼的客厅里有一部电话,他是不是有责任立即呼叫警察局?他没有想到。当时唯一的想法是尽快跑出门外。到这时他才看明白自己的处境。
在这座他生平第一次来到的城市里,如果警察发现他站在这间陌生的房屋里,面对一具陌生女人的尸体时,他该作何解释呢?
“有人让我把这只手提箱转交给她……”
“谁?”
“我不认识。是我从威尼斯乘火车来时与我同包厢的一位上了点年岁的男人。”
“他的姓名?地址?”
“我不知道。”
“他为什么托你办这件事?”
“因为他要继续乘车前往日内瓦,而火车在车站只停三四分钟。”
“还有别的车次嘛!”
“飞机在关坛【注】等着他。”(【注】关坛:地名——注)
“飞往哪儿?”
“他没对我讲。”
“可他却把这只提箱交给您,而且告诉您他要乘飞机。”
“是的。”
“那么他此刻是在前往日内瓦的途中了?”
“我不那么以为。”
“为什么?”
“因为在过了圣普龙隧道之后就没再见到过他。”
“您认为他能在火车过隧道时离开火车吗?”
“我不知道。”
“您毕竟带着箱子来了。他是在哪儿把它交给您的?”
“他没有亲目交给我。他给了我车站自动寄存箱的一把钥匙……155号……我还记得号码。他还给了我一点瑞士硬币和乘出租汽车用的十法郎……”
这是不可能的!他臆想着届时必定会有的场面。然后还要到警察分局的办公室回答同样的问题,接着再到调查法官的办公室再重复一遍。
他没有做任何坏事。事实上,他也没有产生过要为人效劳的欲望。可以说是别人强迫他干的,完全是在一种偶然的场合下给别人帮个小忙,他绝不是心甘情愿地去敲阿尔莱特·斯多布的门的。尽管在他的钱夹里放着一张写有她名字的纸条,几分钟前他根本不认识她。
看她的样子的确象是死了。两手冰凉。他只知道她在高筒袜外面套了双高跟鞋,穿着一身浅玫瑰红的连衣裙,外表象个已婚妇女。在死神以某种方式袭击她的时候,她正忙着穿衣服。
她当时只剩下穿连衣裙,随后再提起放在沙发上的手提包了。
客厅的气氛很有诱惑性。除了浴室、厨房外,可能还有一个房间?莫非是夜间把沙发改为床用?他不得而知。他一味地猜想,却毫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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