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点断续滴落,他却浑然不觉。他搭火车到达这里,由车站一路沿途走来,走到他昔日就读的布莱惟尔学院,到处逛逛,而后往北走去。由于树木多的关系,这里的暮色来得很早。
走到一条死巷,他闲逛一会儿,四处看看。有个披着披肩的女人骑着脚踏车穿过在迷蒙雾气下变成条状的街灯灯光,自他身旁经过。她跳下车,拉开一道门,消失在门后。对街有个看不出是男是女的模糊人影正在溜狗,此外整条街空无一人,电话亭里亦然。而后突然有两个男人自他身边走过,大声谈论着上帝和战争,说话的是较年轻的那个。听到老的那个点头赞同的声音,乔治心想,老的八成是个指导教授。
他正沿着一列灌木丛形成的高篱前进。十五号的大门只是微微卡着,两扇门当中常用的只有一扇而已。他一推门,发现门闩早已断了。房子离大门还有一段距离,大部分的窗子都有灯光。楼上,由窗上的影子可以看出一个年轻人正埋头伏在桌上用功。另一扇窗子里,有两个女孩似乎在争辩什么;第三扇窗子内,一个极为苍白的女人在拉奏中提琴,但是他听不到琴声。一楼的窗子也都是亮的,但是窗帘却拉上了。玄关铺着瓷砖,前门镶着有色玻璃,侧柱上钉了张旧告示:“晚上十一点后请走侧门。”在那排门铃上则有更多招贴:“王子,按三次铃”,“蓝皮,按两次铃”,“巴兹:我今晚不在,再谈,珍娜”。最下面一个门铃写了一个“沙”字,他按了这个铃,一阵狗吠声应铃声而起,还有一个女人开始咆哮。
“福乐,你这只笨狗,那不过是个傻瓜而已。福乐,闭嘴,笨狗!福乐!”
门开了些,铰链后的门缝处出现了一个人。当乔治极力要看清房里还有什么人的时候,那双湿润如婴儿,但却锐利的眼睛也在打量他,由他的公事包看到他沾了污泥的鞋子,再向上移,望过他的肩膀看着后面的车道,而后又移回来端详着他。最后那张白暂的脸露出一脸迷人的笑容,沙虹霓小姐——“马戏团”研究组从前的女王——回复了她天然的愉悦。
“乔治·斯迈利!”她叫着,发出略微害羞、拖着长音的笑声,并且开门让他进入房里。“怎么?你这个可爱的人,我以为你是来向我推销汽车的呢,天老爷,谁想得到竟是乔治!”
她迅速把他身后的房门关上。
沙虹霓身材高大,比乔治还高出一头。白色的乱发围着未加修饰的脸,身穿一件运动装似的棕色夹克,一条松紧长裤,低低的小腹象个老头子一样凸出。炉架上燃着冒烟的炭火,壁炉前躺了几只猫,长椅上则被一头肥得难以动弹,身上又长了疥癣的长耳狗所占据。在一辆手推车上放着她吃喝的瓶瓶罐罐;收音机、电铃和烫发钳都插在同一个插座上。一个蓄着及肩长发的男孩侧躺在地板上烤土司,一看见乔治,便放下铜叉子。
“哦,金哥,宝贝,明天再上课好吗?”虹霓央求着:“我最老、最老的老情人来看我,这可不是每天都有的事呢!”她用他已经忘了的声音说道。她时常将这种语调掷向各个不同阶层的听众。“明天我多教你一个小时,宝贝,好吗?我的一个笨学生。”她在那男孩仍在听得见的范围内便对乔治解释道:“我还在教书,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乔治!”她喃喃地说,骄傲地望着乔治在房间的另一头从公事包里拿出一瓶雪利酒,并注满两只酒杯。“他是我所认识的最可爱的好人。他走路来看我呢!”她对着那只长耳狗说:“你看他的靴子!从伦敦一路走来的,是不是,乔治?哦,上帝保佑你!”
要她喝酒可是件难事,她那得了关节炎的手指全都向下弯曲,似乎在一场意外中折断了,而且她的手臂僵硬。“你一个人走路来的吗,乔治?”她问道,在夹克口袋中摸出一根松垮垮的香烟。“我们没有同伴吧?”
他为她点上烟,她拿烟的姿势就象拿了支玩具手枪似的,指头放在上缘,那双锐利而充满血丝的眼睛,由下缘望向他。“那么你这坏孩子想要从虹霓这里得到什么呢?”
“她的记忆。”
“哪一部分的?”
“我们要回溯一些往事。”
“听到了吗,福乐?”她对着那只长耳狗叫道:“他们先用一根烂骨头哄我们,把我们撵出去,然后又来求我们。什么往事,乔治?”
“我带了一封莱肯写给你的信。今天晚上七点他会在他的俱乐部里,你如果不放心,就到街上那个公用电话亭打电话给他。我不希望你真的去打,不过你若认为有必要,他也会乐于加以解释。”
她原来握着他的臂膀,但现在她将双手缩回身体两侧,好一阵子在房里走来走去,一下子坐下来歇息,一下子握着东西以支撑自己走下去,并且诅咒着:“哦,该死的乔治·斯迈利,还有那些指使他的人!”走到窗畔时,或许是出于习惯,她撩起了窗帘一角。但似乎并没看到什么可以让她分神的东西。
“哦,乔治,你真该死!”她喃喃地说:“你怎么能让莱肯插手管局里的事?还不如让打对台的部门来弄算了。”
桌上有份泰晤士报,翻在上面的是纵横字谜那一版。每个空格都已填有字,没有一格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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