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尼、布鲁斯和另一个队友布赖恩跑了两英里就折返了。今天是星期五,第二天会有一个聚会,谣传晚上还有一个派对。萨姆向他们保证过会儿就去简·特诺斯基的家和他们碰面。简·特诺斯基的父母去日内瓦湖了。如果简没有打算借着酒兴和他们玩玩,他们有信心能把她说动。
萨姆的前脚掌一次又一次踩在枕木上,腿的感觉还不错,这意味着他几乎感觉不到脚在用力。在素质跑练习中他们到达某个点时会感觉自己得推自己一把才能继续向前。现在他不觉得痛苦,也不费力,他的呼吸顺畅,脚下的节奏推动着他前进,也给他注入新的活力。在这个凉爽的傍晚以这种速度前进,他相信自己能一直跑下去。在黄蜂蜇他的几秒钟前他还信心满怀地想,从明天起,他会逐步加强,把兰尼第二名的位置夺过来。
萨姆在七年级时加入了越野队,主要是为了女孩子。这并不是说诺斯伍德的田径运动员有很多追随者,虽然每年秋季拉拉队会安排时间出现在一次聚会上,展示她们的活力,可能她们只是把这个活动当做一次慈善表演。但是对一个不安分、动不动就觉得难堪的十三岁少年来说,在运动员名单上占有一席之地仿佛就有了进入社交圈的资格。只要不是一直全速跑,萨姆的耐力总是很好。跑步让他有独处的时间,这是他喜欢的,但跑步也并没有让他孤立。队员们一起分享成功的褒奖,同样也分担失败的责备。这些对萨姆来说都还好。最重要的是,他是一名运动员,在中学女生眼中,这相当于有一份好工作。
萨姆的父母观察到跑步还有其他的好处。萨姆的学习成绩有所提高,整个人也有了自信心。萨姆认为老师们给予了他更多的尊重,当他需要时,还能享受到有什么拿不准的事不会怀疑到他头上的优待。
一只黄蜂降落在他的小腿胫部,在右膝下方的六英寸处。萨姆低头看了看,但没有停下来,也没有打乱脚步,因为如果在这条危险的道路上突然这样做他会跌倒。他低头盯着这只黄蜂,即便他的脚踏在一根又一根的枕木上,腿部跟着上上下下地抖动,这只黄蜂仍牢牢趴在他的皮肤上。萨姆俯身去扇。
黄蜂蜇了萨姆。
萨姆像一匹受伤的马儿一样弹了起来,然后用手向黄蜂拍去,但遭遇到抵抗,因为小虫子还没有离开叮咬处。他倒了下去,左踝撞在右边半埋的铁轨上,疼痛不堪。
“该死的!”
只几秒钟的工夫,蜇伤处变得又肿又青,疼痛难忍。萨姆气喘吁吁地在铁轨旁站起来,观察伤口的变化。他是头一遭被虫子蜇,大约一分钟后他开始感觉呼吸困难,这时他意识到自己起过敏反应了。
后来还被蜇过一次,但那次他已经是大人了——在芝加哥打三对三篮球赛时,他被一只蜜蜂叮了一口。那晚他给父母打了个电话。
“去过急诊室了吗?”妈妈问。
“没有,妈,”萨姆说。“我吃了两片苯那君伤风抗生素药的一种。。”
“我还记得你跑步训练时被蜇的那天。”
“是越野训练。”他纠正道。
“越野跑步训练,”妈妈厉声反驳道,但接着她轻声笑了起来。“你回来的时候脚踝肿得像个垒球。”
“不是脚踝,是胫部。那次比这次严重多了。当时我不得不顶着那个‘垒球’走两英里。”
“是啊,那‘球’可真大。”
他们谈论起了住在密尔沃基的妹妹一家,直到这个话题没什么可谈的了,他和父母都把听筒放在耳边,静静地坐着——爸爸妈妈一人拿着一个无线电话分机。这种安静并不让人觉得不舒服——每个人都知道话还没说完——但将近半分钟都没人说一个字,他们等着谁再开个头。
“萨姆,诺斯伍德这儿有个小男孩和你长得一模一样。”最终科恩太太开口了。
“真的?”萨姆侧着头用肩膀夹住电话,随手翻看着《纽约时报杂志》,其中有篇文章写的是他喜欢的一位爵士乐吉他手,他不想在开始读这篇文章前父母就挂断电话。
“是的,是件值得注意的事。”他爸爸说。“你确定高中的时候没有让那些女孩中的某一位怀上?”
如果换作别的父子,这番话会像熟悉的玩笑话般一笑而过。但在萨姆和他父亲之间,话里还有话。
萨姆和父亲之间最激烈的战斗持续时间大致和二战一样长:从他十三岁那年的九月到十七岁那年八月毕业于诺斯伍德东部高中。那时的萨姆一到周末就喝很多啤酒,抽很多大麻,还带女孩回家,他知道爸妈不会喜欢这些女孩,当他和她们中的某位睡觉时也不会向爸妈做任何掩饰。科恩夫妇是自由思想派,对性事不是特别介意——至少在萨姆满十七岁之后——但他们震惊的是他对性伴侣的不加选择,聪明的、笨的,瘦的、胖的,富的、穷的,什么样的女孩都往家带:十几岁的萨姆和女孩上床就跟无聊地在电视上快速翻台一样,每个节目都差不多。
当然,他的不加选择和很多女孩主动投怀送抱大有关系。萨姆把这等艳福归功于流传在校园里关于他那玩意儿尺寸的故事。随着故事的流传,自然就被夸大了,但还不是太离谱。到萨姆上初二时,他发现总有好奇的女生愿意把他带回家,或是跟着来到他家。他们兜风,或者选一场看的人不多的电影坐在后排。他并不一定和每个女孩子都发生性关系——有些只想预演一下——但坦白说,女孩子们注意的地方全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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