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凶阴魂_张旭军【完结】(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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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经理也许始料未及,一个如此盛气凌人的男子哭起来,竟如此断人心肠。他的哭泣使妻子沈柳更加悲伤。诸经理小心翼翼的解释,极力安慰卫氏夫妇,同时命令保安人员再仔仔细细的进行寻找。

  诸经理觉得茫然无措、无可奈何,脑中忽然想起东方雨刚才说的话,他说小孩也许没有被绑架。这个刑警要说什么?他难道发现了线索?

  诸飞学急忙回头,却发现东方雨不见了!

  东方雨在卫生间、浴室内没有找到可疑线索,已经转身到了阳台上,阳台是封闭式的,外罩有不锈钢防护罩,台上有几盆水仙、仙人球。阳台罩左侧是空调架,那是格力空调。东方雨发现空调棚架上有东西,他伸出手抓住,从不锈钢条间缩回来,原来是两个不锈钢网格,他立即明白这是冰箱内的网格架,可这东西为什么会在这里,难道……?东方雨忽然意识到什么,急忙转身走了进去。

  东方雨急急冲了进来,众人都奇怪的看着他,只见他一言不发直奔向客厅角落的冰箱,这是一台绿色环保冰箱,上层是冷冻冷饮用的,下层是保鲜水果用的。东方雨抓住冰箱柜门,缓慢的拉开,侧眼看去,脸色顿变,猛的拉开。众人直眼望着,柜门敞开后都大惊失色,只听到沈柳无比凄厉的尖叫一声,身体徐徐的倒了下去。卫书天失魂落魄的扑了上。一股稀薄的雾气散了出来,卫小宝委缩在冰箱内,如同熟睡一般。

  东方雨急忙抱出小孩,放置在沙发上,卫书天冲过去,歇斯底里的摇晃着孩子。众人忙成一团,杨雪抱着晕倒的沈柳,正掐着人中穴。

  东方雨脸色铁青,眉头紧皱,凭着他多年的办案经验,可以肯定这个孩子已经死去了。但他没有阻止众人的抢救行动,只是轻轻叹息一声,俯下身去,在冰箱口拾起一张巴掌大的纸片,纸片上歪歪斜斜的写着一个字:钱!

  诸经理脸色苍白,伸手试探小孩的呼吸、脉博、心跳,可是没有一丝感觉。他最担心、最不想看到、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终究还是发生了。

  正文 真凶 第十二节

  真凶第十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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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度假村风景区属县级市Q市,Q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留香宾馆负责人诸飞学的报案,约三十分钟后,刑侦队人员不鸣警笛悄无声息的来到了留香宾馆,当然,这是宾馆负责人诸飞学事先与刑警队长蒋书剑说好的,因为刑警队长蒋书剑与诸飞学有过几次交道,彼此算是朋友了。

  法医对尸体进行现场检验,然后面无表情的挥了挥手,两名刑警将卫小宝的尸体抬了出去,门外传来了卫书天、沈柳痛不欲生的悲恸,那声音撕人心肺。法医看着刑警队长蒋书剑,说:“小孩是被人掐死的,死亡时间大约在晚上八点左右。尸体上没有其它伤害痕迹,除了脖颈上有青紫血瘀印,鼻孔有血污。小孩是在熟睡中被活活掐死的,致死时间很短,足见凶手下手之残忍、毒辣。”

  东方雨早已看出了致死原因,只不过通过法医的口说出来更加令人信服,他将冰箱内发现的字条交给蒋书剑。蒋书剑接过字条,这是一张巴掌大的纸,方方正正,纸张很普通,而且皱巴巴的,纸上唯一的一个字写得极不入眼,字体框架歪斜,是用毛笔写的,笔画粗细不均,丑陋得很。

  蒋书剑从事公安工作已有二十多年,侦破过各种疑案悬案,不下十次死里逃生,在这种工作环境下他渐渐由一个血气方刚、冲动卤莽的小伙子成长为喜怒不形于色、老练深沉的老手。他看着面前这位年轻的同行,轻轻的询问东方雨的看法。这是他多年来的习惯,不首先发表自己的看法,先听听他人的意见,取长补短,同时这也是尊重他人。

  东方雨看着蒋书剑,苦笑了一下,低声说:“这是一个早有预谋、心狠手辣的家伙。”然后用聆听的表情看着他。东方雨知道主角不是自己,不能象在自己局里刑警和朋友前一样把想法毫无保留的说出来,蒋书剑只是在尊重你,给你面子,你就应该尊重他,而不要喧宾夺主,说得难听点,这是他的职责范围,是他的权利区,用不着你插手。但东方雨看得出来,蒋书剑不是这样一个鸡肠狗肚、争名夺利的人。

  蒋书剑确实没有多心,他毫无保留的说出了他的看法,他认为,凶手残忍而狡猾,作案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可见是一个难以对付的凶犯,他的目的是为了钱,很显然是瞄准了腰缠万贯的卫书天,在偷盗没有得逞的情况下,他起了歹心,杀害了卫小宝,并将他藏在冰箱内,然后企图勒索钱财,可他没有料到我们如此快找到了卫小宝的下落。歹徒很可能没有多大文化,这一点可以从纸片上拙劣的字迹判断出来。

  杨雪在一旁忍不住插话说:“也许凶手杀死卫小宝有另外一种可能,是给卫书天看的,可以说成是一种通牒,一个字:钱。什么意思?勒索钱财会如此简单,要多少钱?何种方式交付?限期多少?等等这些,都没有写明。为什么?我认为凶手与卫书天夫妻之间可能有某种钱财方面的纠葛,所以凶手一定是卫书天夫妻认识的人。写了这个‘钱’字,卫书天一看就应该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这个字显然是用毛笔书写的,但整个房间内并没有毛笔与墨水,现在很少有人用毛笔写字了,可见凶手是早已经写好这个字,携带在身的。事情并非偷盗没有得逞这么简单,凶手早有预谋。而且,我可以肯定的说,凶手是用左手书写的。为什么要用左手?这与凶手用毛笔写字出于相同目的,因为用毛笔写字与用钢笔写字不同,字迹有所变化。凶手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是怕被认出字迹来!为什么会害怕?因为他是卫书天相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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