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阳光下的梦魇_江键宁【完结】(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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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着走着,我心里开始发毛,因为小路越来越窄,越来越往下坡走去。我注意到,周围都是盘根错节枝盛叶茂的灌木丛,万一出现一个歹人,硬把我拉进灌木丛里,就是喊破了嗓子也没人知道。

  这么一想心里越发紧张,一紧张就觉得周围有什么动静,我不敢再往前走,当机立断撒腿往回跑去。

  一直把车开离停车场,我才松了一口气。

  后来,在朋友的陪同下,我又数次探访拉普如斯·波特尼湾国家公园那条海沟。

  第一稿我是安排两位警探下到海沟底部查看尸体,到现场考察之后得出的结论是,海沟太深且滑,加上前一天下了大雨,攀岩下去没有可能。于是,便增加了直升机支援的情节。

  最有意思是跟Derek先生去警察局。那天好像是星期六,我们先去了玛斯柯特警局,那里的值班警察有点公事公办的劲头,基本不肯回答我们的问题。不过,他们还是告诉了我们一个特别重要的讯息,即拉普如斯·波特尼湾国家公园不在他们的辖区,现在已经归玛柔布拉警察局管。

  在第一稿里,我将负责拉普如斯·波特尼湾国家公园凶杀案的特别行动小组安排在玛斯柯特警察局。这是我在警察网上点击查找的结论,即点击拉普如斯·波特尼湾国家公园属于哪个地区,那上面便出现了玛斯柯特地区指挥中心的字样。

  我和Derek先生立刻转道去玛柔布拉警察局,结果,在那里遇到了几位特别热情的值班警察。我终于得知,澳洲警察的行动程序是这样进行的:首先,总部000接到报案电话,他们立刻通知当地警察局和地区指挥中心,由他们派遣两名警探先去现场。两名警探到现场先找到报案人,确定人已经死了,再马上打电话通知警察局,这时候军装警察会迅速赶到这里将现场保护起来。接着,鉴定部门的警察赶到。如果可以马上确定是凶杀案无疑,其他警探也会陆续赶来,包括州警察署的凶杀组成员和地区灭罪大队的领导,视情况而定。

  那里的值班警察还特意把缉毒处的电话告诉我们,完全没有藏藏掖掖的意思,令人大受鼓舞。

  还有一个地方值得一提,就是江汉家的地点。我希望他住的地方是一处静街,两边都有通路,其中有一处必须能跟主要交通干线接上,即犯人可以立刻驾车逃跑。当时朋友按照我的想法找到了兰寇伍的格瑞斯街,并拍来照片。

  从照片上看,那条街的确合乎我的要求,我便照着地图和照片写了故事。可是,当我自己开车来到格瑞斯街时,发现这里有太多单元楼和公寓,跟我要求的只有十几户住家的静街有不小出入,而且这里房子也不算太好,跟江汉家的环境有相当距离。

  于是,我便自己开车在那一带寻找。正好女朋友莉莉有店在兰寇伍,去她店里玩的时候,我又出去找了好几次。最后,终于在乔伍街发现了适合江汉的房子。不仅如此,那条静街也完全合乎十几户住家,没有公寓的要求。

  我知道自己有些吹毛求疵,可能这就是A型血金牛座人的追求完美(说得难听点是死心眼),不管怎么说,我都希望这部小说能让曾经住在悉尼的朋友和熟悉悉尼的朋友们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需要重申的是,我确实使用了一些阿忠的真实故事。

  可是,小说毕竟是小说。苏光不是阿忠,爱德华议员也决不是安德鲁·狄奥巴鲁斯。他们身上也许有着那两个人的影子,但小说人物是经过作者再创造的人物,我不希望有人将他们对号入座。

  这本书写得非常吃力,它用了我差不多一年的时间。为了不那么早暴露情节,我对小说里的人物都不作评论。

  我想说的是,每一个人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环境下,都有可能犯下一生中不可饶恕的大错。为了不让这样的错误发生,我们只能增强自身的修养,提高免疫功能。当然,要做到这点很难。

  最后,让我衷心感谢我上面提到的各位朋友,以及我没有提到的,曾经为这本书而帮助过我的所有的朋友们!

  谢谢你们!

  江键宁

  200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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