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吉立刻跟罗杰斯交换了一个眼色。
罗杰斯问:“九点到十一点之间,江汉一直在家里吗?”玛吉回答:“对,我们一直在准备第二天的派对。这期间我妈还来过一个电话,不过江汉正在洗澡,他没有跟我妈说话。这些,他不是已经跟你们说过了吗?”
随即,罗杰斯和玛吉赶去兰寇伍的乔伍街。
这是一条幽静的街道,周围绿茵扶疏,没有单元楼和任何一栋公寓,整条街都是一家一户的独立庭院,有的里面是二层的小楼,还有的是老式红砖平房。江汉家就在5号。站在他家门口朝里望去,庭院深处是一栋两层高的簇新红砖楼房。这里前院就有三四百平米,种着一些常绿植物。要是把主建筑和后院的面积加一起,恐怕有一千多平米。
罗杰斯和玛吉先找到江汉家左边的邻居,希腊裔美妇说,8月7号晚上他们一家出去吃饭了,后来又去城里看电影,直到午夜才回家。罗杰斯和玛吉又赶到另外几家打听,除了一家房主去海外度假尚未归来,其他邻居都没有注意到5号的男主人那天夜里到底是几点钟回来的。
但这些并不能排除对江汉的怀疑。
第三章专案组的通报(4)
专案组再次开会的时候,罗杰斯向大家介绍情况说:“江汉1989年来到澳洲,1990年考入悉尼大学,1992年拿到MBA学位。刚来澳洲他也和许多中国留学生一样干过不少诸如洗厕所、刷盘子、长途货运、装修之类的低级蓝领工作。1992年底他创办了新世纪移民公司。这些年来,他在华裔同行业里一直名列前茅。新址迁居时曾筱龙副市长也到场祝贺。1995年他跟艾玛•詹姆斯结婚,第二年他们就有了一个女儿。江汉跟苏光是将近二十年的老朋友,他们曾在大学同班同宿舍,又在澳洲一起合租房子,并在同一家报纸写专栏。8月7号那天,江汉跟苏光通过三次电话,最后一次苏光打给江汉是当天晚上八点二十七分。江汉说他跟朋友吃饭后就直接回家了。我们也找到了那天晚上跟他一起吃饭的两位证人,他们证明江汉8月7日晚上确实在英皇十字街的泰国餐馆跟他们一起用的晚餐,晚餐结束大约八点十分左右分手。巧的是江汉1997年底新买了一辆宝马725。而那辆宝马正是深海蓝色。另外,江汉近视,平时戴眼镜。这又跟刘大江提供的情况相符。可是,前些日子我们对他进行调查时,他说那天他并没有见到苏光。另外,我们也找到了他的太太,并在他家周围做了一些调查。除了有一家人去海外度假没有回来,基本上没有收获。”
大家马上展开讨论。有一部分人认为江汉就是那辆把苏光接走的宝马车的车主,因为他的外形和车型都与线索相符,特别是苏光最后给他打的一个电话,有可能就是问江汉什么时候去接他。反对意见分析说事情不会这么巧,深色宝马的男性车主就有三千多人,戴眼镜的占了一大半。还不排除公司车和借朋友车的可能性。况且,付小民也戴眼镜,凭什么断定去接苏光的不是后者而一定是江汉,说不定还有其他隐藏得更深的人存在。
经过一番总结,得出以下两点:一、如果那天把苏光接走的人真是江汉,他把苏光接到哪里去了?为什么现在他不敢承认?二、假定他就是杀死苏光的凶手,他的动机又是什么?对付小民的怀疑尚未得出结论,对江汉的讨论也再次陷入僵局。
罗杰斯不禁有些气馁。最后,费尔顿警长当机立断,决定对江汉也实施进一步调查。
苏母在苏磊的陪同下,当着律师的面正式签署了一份委托书,委托书的内容是:胡梅将委托苏磊作为自己在澳洲的法律事务代表,自己在澳洲的所有事宜将由他全权处理。代理即日生效。
苏磊接过那份一页纸的文件,明显感到了它的分量。这不仅是一份单纯的委托,更是一份对母亲与对大哥的责任。只是,大哥的房子不仅面临拍卖的命运,欠大耳隆的五万一千元赌债也势必要还。而母亲对这一切毫不知情。苏磊只能走一步是一步,先把母亲平安送走了再说。
苏母第二天就要离开悉尼回国了,当晚,江汉特意在园中苑为她设了一个小型饭局。应邀参加的还有苏磊、付小民、宋美洁和菲比。
出门前,苏母特意把苏磊喊到身边,她说自己来了这些天,一直没有精神应酬,这些日子多亏了宋美洁他们这些人的帮助,她早想好好答谢他们。说着苏母拿出了最后的二百澳元,她说今天晚上的饭应该由她来请,她的意思是让苏磊届时悄悄把账结了,实在不够的话,只能让苏磊先垫上。
园中苑是一家不大的中餐馆,坐落在艾叙费尔社区的利物浦路上,离火车站只有三四分钟的距离。第一任老板是个台湾人,1992年被一对中国留学生夫妇接手,易名园中苑。因为艾叙费尔居住着大量上海籍华人,以至于这里有个别称叫“小上海”,经营上海本帮菜自是顺应潮流。这里还特意聘请了上海名厨坐镇,为了跟主流餐馆粤菜竞争,他们还一度增加了中午的沪式饮茶,以适应日益增多的沪人口味需要。那是后话。
大家入座后,江汉先请苏母点菜,苏母连连推辞说自己对上海菜不熟,连菜谱都不肯接到手里。江汉又让苏磊点,苏磊也是连连摇头。这样相互推让了半天,菜谱依然在江汉手里。最后,江汉只好自己作主点了一些这里的招牌菜,还特意为苏母点了一只澳洲皇帝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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