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罪_[日]凑佳苗【完结】(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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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变态。你没发现你变态吗?”

  孝博发出吼叫的同时,我脸上又一阵刺痛,倒在地上。他骑在我疼痛不已的下腹,两手掐住我的脖子。

  “给我收回你说的话!现在收回我可以原谅你。收回你说的,跪下给我道歉!”

  就在这时,我感到两腿中间有一股又粘又热的东西流了下来。我起身看,我也能想象那是什么,是什么颜色。刹那间,当年发生的一切就像快进的图像一幕幕在我脑海中掠过。

  玩球的伙伴,穿工作服的男子,被依次品评一番的女孩,被带走的惠美理,还有在更衣室看到的情景……

  我会被杀掉!

  之后的事情我已经无力想起。

  我坐在餐桌旁写这封信,而在餐桌对面,沙发前,孝博倒在那里。他头上的血已经凝固,正在变黑发硬,座钟滚落在他的头边,上面沾满了血,即使不近看,也一眼就能看出他已没有呼吸。

  一定是我杀了他。

  掠过脑海的图像使我想起了一个关键。

  当时我们几人异口同声地称那个罪犯为“叔叔”,但那人应该没有印象中那么大年龄,可能只有三十来岁,而且玩偶失窃事件并非他所为。虽已临近诉讼时效,我仍真心希望这一点能成为有力的线索,促使案件告破。

  不知这算不算履行了我们的约定。

  接下来,我打算寄出这封信,然后回日本。我不知道若在国外杀死丈夫,应该在哪里接受何种处罚,所以我决定回国,直接去附近的警察局自首。

  也许需要服刑,可一想到之后可以浑身轻松地度过一生,我丝毫不以为苦。现在我的心情甚至非常平静,我感到自己终于恢复到在你们来小镇之前的我,理所当然地呼吸着新鲜空气的我。

  就此搁笔,最后祝您健康。再见。

  纱英 恭呈

  二、临时家长会

  感谢各位在百忙之中不顾雨天路滑,专程来参加市立若叶第三小学的临时家长会。

  原本不应该是班主任,而是校长或教导主任等负责人站在这个台上,可是,各位监护人以及本区的各位人士最想了解的事实,如果从成人的角度叙述,只有我能够正确解释,所以我强硬地要求站在这里。

  另外,在此首先声明,接下来要讲的不是提前备好讲稿并得到上司首肯的东西,所以,万一有不慎之处,也不是校方的责任,全部责任由我个人承担,望各位谅解。

  闲言少叙,下面请允许我讲述月初发生的“若叶第三小学儿童伤害案。”

  事情发生于七月五日,周三上午十一点四十五分左右,地点是校内的露天游泳池。那天,四年级一班和二班一起上游泳课,当时天气晴好,非常适合游泳。游泳课第三、第四节连上,十点四十分开始,十二点二十分结束。我和篠原是一班指导,二班则是由班主任田边老师指导。

  从大家现在所在的体育馆前面看,本校的游泳馆位于右侧,操场的斜对面。从数学楼去的话,最近的是离正门最远的的第三教学楼。换上户外鞋走到操场,再从单杠、爬杆等运动器材前面穿过,走到尽头就是游泳馆出入口的铁制推拉门。

  出入口只有那一个,并且面对操场。

  为预防事故发生,除了上课或游泳俱乐部使用泳池的时间之外,平时这扇门都从外面锁上,可是,当泳池有人使用时,一般认为不会有人闯入,而且为了保证身体不好的孩子能够迅速去位于第三教学楼的保健室,在这个时间段门都是开着的。

  进入处有鞋箱,在那里脱了鞋,上几节楼梯就到了泳池。更衣室和淋浴室在靠里面的位置,孩子们要先走过泳池相对较宽的跳台一侧,在更衣室换完衣服,再去隔壁的淋浴室消毒,最后在跳台前集合。更衣室后面,隔着铁丝网是当地居民的橘园。

  不知各位是不是已经想象出大致布局。

  孩子们每次上游泳课都需要在家庭健康调查表上登记,还要有监护人的签字,所以各位监护人应该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哪天几点几分有游泳课。

  可是,我们班上几名孩子的监护人在接受电台采访时,竟然公然宣称:“不知道我家孩子今天有游泳课,根本没得到校方的任何通知。”不明白这到底是想表明什么。

  本来,因为有的孩子上游泳课必须事先得到医生许可,所以游泳课的日程在年度通知信每月日程安排上都用黑体字标注,另外还分发过游泳课计划表。

  请不要误会,我举这样的例子并非表示不满,只是希望各位不是从受害者的角度,而是作为有责任保护孩子的成人,从监护人或本区居民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根据计划表的安排,四年级的游泳课是从六月的第二周开始,每周两次,一学期当中一共安排了八次。那天是第七次,所以,孩子们对游泳课已经完全适应。两个班一共七十人,大家都已经能游二十五米,而且也没有特别需要关注照顾的孩子,游泳课进行得很顺利。

  课堂最后三十分钟要测试二十五米自由泳,所以在十一点三十五分,第四节课上课后,孩子们分班按照点名顺序在个泳道开始练习。

  从操场一侧数一共六条泳道,练习期间,第一道至第三道由一班使用,第四道至第六道由二班使用,因此,我在操场一侧,田边老师在更衣室一侧,主要指导看护自己班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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