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不动产部分。柏西尔男爵的法律顾问和我尚未因此而起冲突。
现在再谈谈动产,也就是费萝娜年满二十一岁后将得的一笔款项。这笔款是她父亲留给她的,总数是两万镑。除了这笔钱,她还可以终身享用一万镑的利息。这一万镑在她死后将归她姑妈艾诺。艾诺是她父亲唯一的妹妹。提到她,我必须解释一下为什么年长的艾诺要等到她侄女死后才能得到那笔钱。
腓力先生和妹妹艾诺感情一向融洽,一直到艾诺晚年嫁给了范斯克,两人感情才正式分裂。原因是腓力不喜欢外国人,而范斯克是意大利的贵族伯爵。费家其他的兄弟都不满腓力的态度。范斯克伯爵虽不是家财万贯,倒也不是一文不名。他的收入不错,侨居英国多年,在英国上流社会的名声也不错。只可惜这些口碑一点也不能改变腓力对他的歧视,更别谈能影响他了。他不喜欢范斯克伯爵的理由就是这么简单——他是个外国人。还是费小姐在一旁说情,腓力才不情愿地把一万镑给“范斯克夫人”,想想两位女士的年纪,照自然的淘汰规律,艾诺能不能享受这笔钱是个问题。如果她早死,那么这钱在萝娜死后就归亚瑟的女儿茉莉。范斯克夫人对哥哥的怨恨也一直不能释怀,她始终拒绝和萝娜来往,也不相信萝娜曾在她父亲面前替她说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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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了亲墓碑,离开墓园(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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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一万镑”的故事。在这件事上,我和柏西尔的法律顾问意见也一致。
一些琐事皆已“搞定”后,我们便朝目标“两万镑”前进。
这笔钱在费小姐二十一岁时完全归她所有,至于将来如何处置,就是我们商讨的内容了。因为费老先生在遗嘱上对这笔款说了几句非常重要的话,我不得不向各位说明。
关于这两万块钱,我在条约上打算这样写:“这笔款项所得利息,终身归于费萝娜。她死后柏西尔男爵可继续享用利息,男爵死后再传给他们夫妇婚生子女。如果柏西尔夫人死后没有留下子女,那么她可以自由地运用这笔款子的本金,把它交给同母异父的姐姐贺玛丽,或是给其他的亲戚。如果他们育有子女,就都传给子女。我想任何人都不会反对我所草拟的这项条约。”
我们来看看男方对这条约的看法。
贺小姐来信的时候,是我最忙的时候。不过我还是抽空在贺小姐来信的前几天就把草约拟好,寄给柏西尔的法律顾问。
过了两天,草约被原封不动地退了回来,上面圈圈点点地划满了注释。他们很有技巧,也很内行地改了一些小节,不过在两万镑后面却大肆修改,用红笔鲜明地写了两行字:
碍难接受。费小姐死后,本金该全数归给柏西尔男爵。
也就是说,萝娜如果死后无子,她将无权动用本金,两万镑将全数归给柏西尔男爵。看完信后,我简短有力地回道:
莫律师:
费小姐的婚姻财产条约将保留原案,一字不改。
纪摩尔上
一个小时以后,他们回信了:
纪律师:
费小姐的婚姻财产条约将依照红笔所述——一字不改。
柏西尔男爵法律顾问莫曼上
事情正式陷入僵局。我们只好各自禀报当事人。
我的当事人因还没满二十一岁,必须和她的监护人联络。当天我就写了封信给他,请求他的指示。我尽量游说使他维持我的原案。据我所知,柏西尔男爵在外面欠了一笔为数不小的债务,而他的收入听起来很多,事实上微薄得可怜,因此他急需现金还债。这种自私的心理,在他的白纸红字上表露无遗。
费先生回信了,语意暧昧。
纪律师:
希望你不要担心太多,一个二十一岁的女孩不可能比他先生早死,死后也极不可能不留子女。换个角度来说——家和万事兴。如果区区两万镑能息事宁人的话,我以为太值得了。
费佛瑞上
我气得把信往地上一扔。就在这时候,门铃响了。柏西尔男爵的律师莫曼先生出现在门口。世上有各式各样厉害的角色,让人最难应付的就是他这种自来熟型——肥肥胖胖、笑容可掬。
“纪律师您好,”他和蔼可亲地对我说。“我刚刚路过这儿,想顺便进来打个招呼,看看您有什么事——希望我们能口头上先把彼此之间的意见沟通一下。您的当事人来信了没?”
“来了。你的呢?”
“唉,我倒希望他能给我点意见,他真固执!‘莫曼,我把细节交给你全权处理,我一点也不干涉’这几句话是他在两个礼拜前对我说的。我不大喜欢为难别人,如果可能,我真是希望能把您草约上的注解擦掉。男爵若真的全权交给我也就没事了,可是他偏偏又要插一手——我根本动弹不得。”
“你是说草约上的红字?”
“对!那不是我的意思。”说完他走向壁炉,嘴里哼着低沉的曲子。“您那一边是怎么说的?”
我真不好意思告诉他。
“两万镑是笔不小的数目……恐怕她的朋友不会轻易放过的。”
“一点也不错。”莫曼瞪着脚上的靴子发呆。“一点也不错。”
“如果能想到一个折衷的办法,说不定我的当事人还不至于如此受惊,要谈的话,你们打算最少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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