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期间医院的大门很少有人流稀薄的时候,徐国庆随着人流穿梭在医院里的各个角落,想要找到当初那个给自己情报的女鬼,但无论是他用肉眼还是慧眼,却再也不能找到有关她的踪迹,无奈之下徐国庆只能选择打道回府。
破烂王今天的收获不小,在郊外墓园中掏到一块扁圆形玉佩,品质属于一般人看到了都懒的捡的那种,对古玩略知一二的他看出来这玉是明朝的文物,虽然成色极差,但拿到古玩市场至少也能换个几十块钱,于是突发横“财”的他今天破烂也不捡了,大中午的就回了狗窝,在门口正好与从医院回来的徐国庆碰了个正着。
“老弟,去哪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老哥我今天掏到一块价值连城的宝贝。”天性爱吹牛的破烂王这段时间与徐国庆相处融洽,自从知道他是农村来的人之后就爱在他面前吹嘘,就像此刻一样。
“不会又是像前几天那样,说是捡到了明朝的文物,拿来一看却是一只值不了几个铜板的破碗吧?”已经上过几次当的徐国庆已经对破烂王的话有了抵抗能力,露出一个满不在乎的表情。
看到徐国庆的举动,破烂王眼神中流露出乡下人果然没见过世面的神情,然后犹豫了一下从兜里拿出那块玉,心说反正徐国庆也不识货,让他看一下也无妨,没想到徐国庆眼神刚接触到那块成色烂到极点的玉璧,整个人浑身一震,心说:乖乖,果然是件买不到的宝贝。
“老弟,是宝贝吧?”破烂王一脸趾高气扬地说,心里却暗自庆幸:幸亏他不太识货。
“宝贝,绝对是一件宝贝,如果用它去换钱肯定换不了几个铜板,但是对于我来说它却是一件天大的宝贝。”徐国庆从破烂王手里拿过玉佩,左看看右看看是越看越喜欢:“老哥,这块玉佩你是在哪捡的?能不能把它送给我?”
“这个嘛”被徐国庆一语道破这块玉的价值,破烂王暗地里擦了把汗,心说既然被他看出来了,送给他也就送给他了,反正也值不了几块钱,况且这几天吃他的用他的,仔细算一算自己还赚了不止一点点,于是二话没说拱手道:“既然老弟喜欢,那么就送给你了。”
徐国庆夜没打算跟他客气,直接把个玉佩当成宝贝似的揣进怀里,然后身平第一次把手搭在刚捡完破烂回来的破烂王的肩膀上,也不嫌脏,笑嘻嘻说道:“老哥,去喝酒,那种最烈的烧刀子酒。”看他的样子是真高兴,反而搞得破烂王有种摸不着头脑的感觉。
“我说老弟,既然你知道这玉不值钱,为什么还跟捡了钱一样高兴?”
徐国庆哈哈一笑,解释道:“这玉虽然不值钱,但在我看来它却是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的。”看到破烂王一脸一知半解的样子,当下,徐国庆开始为他解释起这块玉的妙用来。
【第二十二章 有缘人?】
“死玉”,产于云南,在玉匠看来,这种玉属于捡都懒得捡的“玉渣”,但在茅山术中这可是宝贝,有吸引怨气的功能,历来一些道行高深的民间道士身上都会携带一两块这种劣玉,更有一些门派往往把这种玉当作是镇教之宝代代相传,所以说徐国庆看到这块死玉之后心里这么高兴,也是情理之中的。
徐国庆的一番话听得破烂王是一愣一愣的,不过也算他并不太笨,反正听徐国庆的语气这块玉用处挺大的那就对了。
拼了几碗烧刀子酒,徐国庆感觉还没什么,但破烂王已经开始说起了胡话,这让徐国庆好好鄙视了他一把,无奈之下两人又只得回了狗窝。
如此碌碌无为的过了一天,虽然徐国庆现在怀里揣着一张二十万的支票,但是像他这种可以说是没见过世面的人手里头突然多了二十万出来,是不知道怎么花的,最保守的做法就是藏在怀里窝着掖着,也不知道什么钱生钱,钱滚钱的道理,而且农村人骨子里的性格让他觉得自己必须得干点什么事情出来,说白了就是闲不下来的命,于是这天早上,徐国庆就自己的生活问题向破烂王说了一说。
“要不你跟着我去捡破烂吧,有出息。”破烂王拍了拍胸脯信誓旦旦的说道。
“得。”徐国庆没好气地看了破烂王一眼,中分狮子头,胡子拉碴,脸上黑一块青一块的污泥斑,再往下看是一件补丁都没一个的破烂衣服,干笑了两声:“这行头确实很有出息。”
听了徐国庆的话,破烂王也不介意,两人这些天来像这种玩笑已经开习惯了,挠了挠头说道:“要实在不行就去应征个保安,或者城管,反正你的身手好,干这些肯定没啥问题。”
说起保安城管,徐国庆刚开始心里也是不太乐意,毕竟自己这么好的身手去干一个保安实在是有点屈才了,再说徐国庆又不想在这里长期待下去,等哪天联系到了老胡,拿了玉璧就得回徐家村,如果是真要做保安等做不了几天就要拍拍屁股走人在当时的社会是很难拿到钱的,所以他现在的想法很简单,事要干,但最好是那种当天下班当天结算的短工,当然,他不想当保安还有一个小小的原因。
纳闷的功夫,只见破烂王一拍脑瓜,也不知道他心里想到了什么,贼兮兮的看着徐国庆,直接把他给看得浑身起鸡皮疙瘩。
“我说老哥,有话就说,被你这种眼神盯着有点不自在。”
“嘿嘿。”破烂王奸笑了几声,把嘴巴凑到徐国庆的耳朵边将自己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
52书库推荐浏览: 我是赵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