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她是我的新娘,我刚刚抱她迈过门槛一样,我把她轻轻地放到被雨水浸透的地上,她那穿着凉鞋的脚立刻陷入土里,泥浆几乎没过脚踝。
“慢慢走!”我不得不大声喊叫着,好让她能在噼啪的雨滴声与轰隆隆的雷声中听到我的话。
我们正站在旅馆与邻近的那幢木房子之间——这儿没有多少地方,甚至不比一条走廊宽。我走在前头,用手拉着她,勃朗宁手抢插在我的腰带上。我们还没有走出两步远,一个声音在我们身后叫嚷起来;“嗨!”
我回过头,越过阿美的肩膀,看到了雷门,他正从旁边的室外厕所里走出来,一边系着裤子,一边挥舞着警棍向我们冲过来。他那肥胖的身躯穿过雨帘,似乎它不过是一片烟雾,穿着鞋的双脚在松软的地面上踩出一串小坑。他的眼睛瞪得圆圆的,表情阴沉而激愤,如同一只好斗的浣熊。如果是浣熊,它早就嗅到危险逃走了,而雷门却直向我们扑来,速度比任何一个胖子都要快。我把阿美拉到身后,自己向前跨了几步,这时雷门冲进了旅馆与木房子之间的通道,我向他开了枪,子弹从前额射进他甜瓜似的脑袋里,击碎了他的脑壳,鲜血喷涌出来,证明他的确有脑子。他向后跌了下去,倒在毗邻那幢木房子的门口,像一具沉陷在泥沼中的动物尸体,等待着变成化石。
阿美尖叫起来,我粗鲁地用手捂住她的嘴,直到她睁大了眼睛向我点着头,示意我她不会再尖叫了。我放开了她,她浑身打着颤,低声哭泣起来。我站在她身边,可恶的暴风雨仍不断地泻下来,我说:“没有人听到那枪声,在这见鬼的……但我必须进旅馆,去对付另外几个家伙!”
“为什么?!”
“因为雷门失踪的时间太长了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那些人会出来找他,我不能让他们这么做。”
“你打算杀掉他们?”
“如果他们够聪明,就不会送命。”
我让她留在原地,留在旅馆与那幢木房子之间的过道上,雨点打在她的身上,她捂住嘴,转身背对着雷门那恐怖的尸体。我走进旅馆,那个结实的查莫罗警察打量着我,我用手枪指住他一侧的脑袋,这个姿势不但能吓昏绝大多数男人,而且还能有效地射杀他。
但这个狗杂种没理睬我,反而伸手到桌子上去取警棍。
我把一颗子弹从他的耳朵里射了进去,他的动作停下来,瘫倒在藤椅里,椅子被他压得嘎吱嘎吱直响。
现在,他知道如何去玩芝加哥扑克了。
门厅隔壁的那个房间门开了,那个查莫罗办事员探出了长满胡子的脸,他的眼睛一瞬间瞪圆了。
“他不明白真正的警察应该有枪,”我一边对那个办事员说着,一边走到登记台前,从墙上把电话线扯断,“是让我杀了你,还是把你捆在这里,或者做些别的什么?”
他摇了摇头,然后一下子缩回到他的房间里,关上了门。
于是我又冲进雨里,九毫米口径的手枪插回腰间。阿美从旅馆与那幢房屋之间的过道向我迎来,我用一只手臂揽住她的腰,我们一起沿着木板人行道向前跑。四周没有人影,旁边那条未铺柏油的街道变成了一片泥沼,没有人能通得过。街道对面的一座破败的小酒吧里,传来了留声机里播放的道森兄弟的歌曲《迷失在雾中》;一群查莫罗孩子正在跳舞,男孩与女孩彼此拥抱,随着歌曲的节奏左右摇摆着,完全没有理会外面断断续续的雨声。
我们跑完了木板人行道,脚下的草地像胶水一样粘稠,但我们继续向前移动着,跟踉跄跄地,却从未跌倒过。透过重重雨幕,我们瞥见了那座混凝土建造的监狱,起初,它在倾盆大雨中岿然不动;然后,它的铁皮屋顶开始在风中不停地掀动着、摇晃着;最后,一阵疾风将屋顶铁皮掀了下来,飘过我们前面的小路,落在货栈的木屋前面。我们彼此交换了一个惊异的眼神,深吸了一口气,又继续向前走,沿途经过了那位独自矗立在公园棕榈树间的制糖业老兄。
我们走到了码头区,泥泞的双脚下面又出现了木板人行道,环绕在身边的二层建筑楼群缓解了暴风的威力,虽然我们逆着风向前走,但已不像方才那样吃力了。我们的衣服被雨水淋湿,变得沉甸甸的;我们的头发滴着水,贴在了头皮上。前面的那个街区就是戈瑞潘海港的混凝土码头,我们来早了,也许早了五分钟,也许早了十分钟。暴风雨会阻碍约翰逊的行动吗?它会使他无法前来接应吗?我是否会像上次一样,又送掉另一个人的性命?
这些问题纠缠在我脑海里还没有理出个头绪,厄运又来敲门了。
当我们经过码头区“哈那马其”广场时,苏朱克局长与魔鬼杰苏斯刚刚喝完“爱娃猫瑞”,并在那些可怜的女人身上得到满足后,正醉得像臭鼬一样,从南盖苏妓院里跌跌撞撞地走出来,这一个晚上,苏朱克局长对他一流的“占哥凯丑”先前的忠诚行为看来是表示了最大的感激。
只有醉鬼——尤其是那些穿着不合体的新衣服的醉鬼(甚至那个查莫罗人也换上了一件干净的亚麻衬衫)——才会在倾盆大雨中走出门来,他们华丽的服装立刻被雨水淋透了。
这两个危险的醉鬼正向已变成一片泥浆的未铺柏油的码头区街道对面张望着,他们认出了我们,艾美拉与奥列瑞神父。
52书库推荐浏览: [美]马克思·艾伦·科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