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这个德克萨斯伦,他强壮得就像是……德克萨斯佬。他穿着五彩斑斓的夏威夷衬衫,看起来像是印染厂丢弃的废料,与我身上的这件有品位的紫白色相间的衬衫不一样。他是一个年轻的家伙——大约五十五岁——穿着崭新的蓝色牛仔裤,戴着黑色的墨镜。他太阳穴两侧的头发已经花白了,其它地方却是可疑的黑色,鬈曲着,有些像电影里的保镖。他脑袋硕大,下巴刮得很干净,伸向我的手只比煎锅小一号。
我只是看着它。
他没有表现出受到冒犯的样子,只是缩回手,坐在我身边的甲板椅上,一种不太可靠的椅子,然后问:“你介意我自己坐下来吗?”
“还会有别人为你做这件事吗?”
他轻轻地笑起来,牙齿就像浴室中擦拭一新的瓷砖那样白。假牙?“你很难找啊,黑勒先生。”
“也许你应该雇一名侦探。”
他的一条眉毛从墨镜后面扬起,“这正是我来这里的原因。”
“我退休了,”我第一次没有使用“半退休”这个字眼,我抛开了那个前置词,一方面是自我承诺,一方面也为了让这个德克萨斯佬的兴趣降低下来。
“你从来不回我的信,”他说,发音中的“我的”听起来像“我哦”。像绝大多数的南部男人一样,他竭力让声音听起来既温文尔雅,又危险十足。
“是的,”我说,“我从来没有回。”
“至少你没有假装出不曾收到它们的样子,你读了信了?”
“第一封读了一半。”
一艘摩托艇从水面上呼啸而过,艇上女人那一头美丽的金发在阳光下绚烂夺目,蓝色的水面上荡起了涟涟细浪,那个女人的肚皮也在微微颤动。
“剩下的你扔掉了。”他说。
我点了一下头。
“还有一些信件寄到你的办公室了,你也没有回过。”
“是的。”我说,学着他的发音。
“然而我得到了你家中的电话号码,你弄到了一台他们那种留言机,多么神奇的小东西;”
我向他举了一下装朗姆酒的杯子,“电影中那个叫詹姆斯·邦德的家伙,他的原型就是我。”
他咯咯地笑起来,“说实话,我并不吃惊,你的大名充斥着那些最该遭到诅咒的地方。”
我从墨镜上方瞥了他一眼,然后说:“我知道你走了很长一段路,所以我打算让你把话说完。”
“然后你会让我拖着德克萨斯的肥屁股滚蛋?”
“我永远也不会侮辱一个人的家乡。”
“你了解她,对吧?”
“谁?”我问,但我知道他指的是谁。
他透过墨镜注视着我,“除了我以外,还有别的人就这个话题问过你吗?”
“……没有。”
“很多人都谈起过你,我查阅了那些卷宗,曾经有一个时期,你与很多名人都有交往。”
“为了做生意。”我耸耸肩。
他的牙齿发出了一下“卡答”声,让我以为他正在咀嚼核桃派。“弗兰克·南希与埃利特·内斯的密友,这是迪林格传记中提到的;巴格西·谢盖的死党。”他挪动了一下身体,似乎想把这一厢情愿的对话坚持到底,“你真的是胡尔·郎的保镖之一吗?在那个夜晚他受到枪击?”
我喝了一口饮料,“那是另一个值得骄傲的时期。”
他深吸了一口气,胸口开始膨胀,然后他将气吐出去,接着说:“当然,还有一些人说你干了很多不光彩的事,材料加起来足有两英里长,一英里宽。”
“多高呢?”
“人们说你持有各种各样的信用卡,插手各类有名的案件让自己名气大噪,从而发展你自己的事业。你自吹自擂的那些事情没有一件是真的,你真的同玛丽莲·梦露有一手?”
我摘下墨镜,随手扔到草丛中,“我想你是在我的地盘上。”
那浴室瓷砖般洁白的牙齿又随着微笑露了出来,“我想你的意思是在门外?否则你就要踢我的屁股了?……我猜测你同林德伯格的接触是A·E牵的线,不久,你就破获了那起绑架案,是不是?当时,你不是还在芝加哥警察局吗?”
我站起来,转身面对着他,“这就是你想知道的东西吗?还是你想像蚊子一样,在吸血之前先嗡嗡叫上一阵呢?”
“我可以给你看一件东西吗,在我离开这里以前?我的意思是,我走了很长一段路……我是从达拉斯来的。”
他从那件花哨的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将它打开,那是一张相当粗糙的素描的照像复制本,一看就知道出自水平不高的警察画家之手。
“我的一位朋友受过一些绘画训练,”他说,“他根据一个土著人的描述画了这幅画儿。”
那张素描尽管画得粗糙,却仍能清楚地看出是一张穿着教士服装的英俊青年的肖像。
“我给几个土著人看这张照片,”他说,“他们记起了这位教士,虽然没想起他的名字。他们说他有一头红棕色的头发……就像你的头发变白以前的那种颜色;至于他的身材……六英尺左右……同你一样,只是还没有凸起小肚子。别动怒,我带这张照片来不是为了讨人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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