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照片上的黄野平脸干干净净没胡须,杨山樵是络腮胡,但凭一个户籍警的辨别力,凭她与杨山樵的朝夕相处,她第一时间就作出了明确判断,只是她不愿相信这残酷的事实是真的,不死心还想验证一下。
她打开户籍查询系统,输入指令,作为州公安局一级的户籍科长,她有权限直接查询外省的户籍资料,但奇怪的是,暮云市并没有黄野平这个人!
因了这个疑惑,更多的是因为她无法把现实中的杨山樵和通缉犯黄野平等同起来,当时她没有立即上报,但也无法最平静面对这个男人,于是通过服装店的售货员给他送衣服,暂时给他一个离开的理由,暗地里观察他的反应。她看到黄野平怅然若失远去的背影,感觉自己将失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但不甘心还想尽力抓住,,因为这种纠结的感觉,她觉得有必要慎重地把事情弄明白。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苗慧以州局户籍科的名义给暮云公安局户籍科发了一份户籍协查通报,请求帮助查一个丈夫叫黄野平的暮云女人的资料,顺便也查一下黄野平的资料。下午暮云方面回复说查不到符合情况的女人的资料,曾经有一个黄野平,已被法院宣告死亡,户籍早已吊销。
“法院宣告死亡?”苗慧越发觉得这中间有隐情,跟肖副局长要了答应的那七天假,立即动身去了暮云。
苗慧以公安的身份在暮云市一家区法院查到了宣告黄野平死亡的案卷,申请人是黄野平的母亲,案卷记载很简单,看不出与通缉的任何关联。
她问接待的档案员,“这案子是不是有什么特别处?”
档案员是个年轻姑娘,拿起案卷看了看,“很普通很简单的一个案子,就是人失踪多年找不着了,没什么特别的。”
“当时有什么特别背景吗?”
“这案子办的时候我还没参加工作,不清楚。”
苗慧没有多问,注意到案子的承办律师姓胡,根据案卷载明的律师事务所,苗慧找到了胡律师,这次她没有表明警察的身份。
“胡律师,我姓苗,是在贵州开矿的,听朋友介绍慕名来访。”苗慧提着LV女包,雍容华贵,完全是一富姐派头。
胡律师是暮云城里的老律师名律师,对暮云城里政界、商界、交际界,甚至三教九流的名人了如指掌,从来没见过这个有气质的女老板,正在纳闷,听说是从贵州慕名而来的女矿老板,释然以后觉得自己很有面子,“不知有什么可以为苗女士效劳的?”
“我听说胡律师把一个通缉犯在法院成功宣告死亡了,有这事吗?”
“怎么?苗女士有朋友惹上麻烦了?”
苗慧没有回答。
胡律师自然理解为是,“苗女士,你看得起我胡律师,大老远跑来找我,我就跟你说句实话,这样的案例不可复制。”
“为什么?”
“法律有个基本原则,先刑事后民事,也就是说,当一个人的刑事案子没有了结时,法院原则上不会受理宣告其死亡这种民事请求。”
“那你是怎么突破这个原则的?”
“说来话长。你说的那个案子的当事人叫黄野平,原先是暮云市公安局的干警,9.30暮云大爆炸案被通缉。9.30案审理时我担任了第一被告的辩护人,是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当时第一被告自己放弃辩护,也不委托律师辩护,因为可能被判死刑,所以法院依法指定我当她的辩护人。黄野平被通缉是因为她的指控。”
“第一被告指控什么?”
“第一被告人也是个女老板,姓洪,”胡律师突然意识到这个“也”字说得有点蠢,赶紧道歉,“对不起!”
苗慧倒是毫不忌讳,干脆顺着说,“也开煤矿?”
“苗女士玩笑了。姓洪的女老板是开民爆物资经营公司的,两口子开了家夫妻公司,女的是家长,绝对权威,男的只能算家属,绝对服从。9.30暮云大爆炸案一发,他们两口子争着当第一被告,其实这公司的事就是他们两口子的事,清官难断家务案,后来办案的检察官发现凡是女人说的男人全部说是,男人说的女人全说放屁,看得出里里外外都是女人做主,就把女老板列为一被告,老公列为二被告,这样区分其实也没实质意义,最后一二被告都判了死刑。”
胡律师注意到苗慧对这一二被告的排名没兴趣,赶紧刹车,“扯远了,女的指控说9.30暮云大爆炸案爆炸的那20吨黑索金炸药是与黄野平合伙做的,男的附和着也这么说。”
“20吨黑索金炸药?”苗慧说,“我是开煤矿的,知道黑索金的化学名称为环三硝胺,是一种高烈性军用炸药,其爆炸威力比民用的****大,民爆公司经营的范围应该是民用爆炸物品,怎么经营起军用炸药来?”
“苗女士知道黑索金炸药是军用炸药,还能说出这么专业的化学名称,这事就好给你解释了。黄野平就是因为这军用炸药被扯进来的。当年,洪氏夫妇注册了暮云民爆公司,因为危险爆炸物品属特种经营,需公安局治安支队监管审批,暮云民爆公司出于联络感情疏通关系考虑,每年都主动给公安局一笔赞助款,这钱局财务收有点不妥,就由局劳动服务公司收了,用于给干警搞点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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