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杀死的约翰不当场告发后来出现在现场的詹姆士,这又该怎么说?”
“这个嘛……就如同约翰自己说的,他被人从背后刺死,没看到凶手。就算有看到,因为凶手是以‘面罩人’的样子出现,他不会知道那就是詹姆士。”不耐烦的崔西语气变得很差。
“是这样吗?……约翰明知詹姆士最可能杀他,却什么都不说,这实在……”
哈斯博士和崔西把一直保持沉默的詹姆士晾在一旁,情况变成好像只有他们两个在单挑。
“不然我们这样想,你觉得怎样?这个之前也曾讨论过——会不会约翰有理由非包庇詹姆士不可?没错,肯定是这样。或许和二十年前的那件事有关。那个应该也是詹姆士做的吧?这方面的事,我们不是正要彻底展开调查吗?”
然而,哈斯博士并没有减缓攻势。
“‘面罩人’特地将经理办公室里的指纹擦得一干二净又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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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博士又陷在约翰就是史迈利,两人互换身份的假设里了。你认为经理办公室里的不管是约翰还是史迈利,都有必要隐瞒自己的身份,所以才把指纹擦掉。你又想太多了,这一定是詹姆士做的。他为了凸显自己按下的欧布莱恩的指纹,所以才会把其他多余的指纹擦掉吧!虽然这个主意很笨,不过,事实就是如此。”
“还有很多地方说不通啊!最明显的就是侵入密室的方法。虽然你一直嚷着密室、密室,但我不认为凶手会在困难度如此高的情况下,使用这种伎俩,冒这种风险。毕竟,这种侵入的方法太不切实际了。”
“怎、怎么说?”崔西生气了。
“艾汀小姐不是说她没有直接受到詹姆士的指示,而是因为要展现‘女性的独立自主’才自动自发地把棺材推进去的吗?躲在棺材里的凶手如果真想潜入呈密闭状态的犯案现场,不会靠这种不一定会发生的偶然。”
崔西退缩了。
“那、那是……对了,艾汀虽然这么说,但其实她也是共犯。她和詹姆士串通好了,她在说谎。她知道棺材里有玄机,故意推进去的。”
“如果是这样,那就又有矛盾了。你刚刚不是说詹姆士是用欧布莱恩的头来做掩护吗?这么做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让艾汀不小心打开棺盖时看不出里面有人吗?如果艾汀真和他串通好了,他就不需要做这种二流魔术师的伪装啦!”
辩到这里,崔西的信心开始动摇,说话也变得吞吞吐吐。终于,他动了肝火,拿哈斯博士出气。
“我又不是犯人,这种小细节我怎么会知道?警察只了解案情的大要不行吗?之后让整天闲闲的FBI心理分析师在作研究时顺便调查就好啦!反正——”
这时崔西想起自己手上握有关键的证据。他立刻振作起来,从怀里取出证据,拿给到目前为止对两人的对话和争吵都无动于衷,置身事外的詹姆士看。
“不好意思,这张照片是我去你家叨扰时拍下的。本来打算过几天拿了搜索票要再去拜访一次的。照片里的东西,正如你也知道的,是那监视器上拍到的面罩……”
崔西的话悬在半空中。证据都已经被摆在眼前了,为什么詹姆士还是一副无关紧要的态度?在他身旁的福克斯不知何时站了起来,表情诡异地看着这边。在崔西开口前,福克斯说话了:“不好意思,当长官和博士忙着争论的时候,我一直觉得怪怪的……不是啦,我指的是这位詹姆士先生……我靠近一看,发现他已经死掉了。他的后脑勺有个很大的伤口耶……”
第三十章 死者的说法
死无对证。
——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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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刚刚就想说了,可是长官一直觉得我很烦,我才会延误报告——”
寻找哈斯博士的葛林来到经理办公室时,福克斯正要开始解释。听了这话的崔西筋疲力尽地瘫在沙发里,跟坐在桌子后面的死人没有两样。不安福克斯一边偷瞄上司的反应,一边报告。
“就在警官叫我来这儿之前,我们刚逮捕到了万圣节女高中生命案的凶手。犯人就是我们警署的警员古德曼。就是去年刚从纽泽西州搬来,被录用的近视眼古德曼啊!据说古德曼在越南受到相当大的精神创伤,患有杀戮妄想症。也不知道他的病除了越南的事以外是否还有其他原因……进我们署里之前,他应该也有住院一段期间吧?不过他隐瞒得很好。说到破案的经过——他的私用车被街上的小混混给偷了,不巧那帮混混在艾摩斯街发生了车祸。当时,车子的后车箱开了,用塑胶垫包住的女高中生遗体从里面掉了出来。万圣节当天古德曼没有值班,他在开车经过案发现场时,看见了被害的女高中生,就乘机把她给掳走了。呃,虽然警方事后立刻拉起了封锁线,但不管怎么说他也是同事嘛!所以就打声招呼:‘嗨!怎么样?’——‘累死人了,下班后来喝一杯吧’就让他过去了,如长官刚才所言,他可说是搜查的盲点——”
崔西对福克斯的话全无反应,依旧瘫倒在沙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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