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因为有这么一段故事,致使史迈利开设的微笑墓园不断从大理石镇那边吸收改葬的墓地,更从一九五〇年起,一肩挑起该镇专属墓园的重责大任。史迈利原本是英国国教徒,因为第二任妻子是天主教徒的关系,才改信了教,不过墓园这边倒是不分教派,怎样的葬礼都办。
认真说起来,史迈利其实是个无神论者,美国的理性主义和实用主义反倒比较吸引他。“分得那么清楚,怎么开葬仪社啊?”这才是他的真心话。
在那之后,史迈利的墓园不仅扩充设备,还把拥有欧洲庭园风格的墓地整理得美轮美奂,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其名声之响亮,不仅大理石镇,在整个州都声名远播,甚至有人不远千里地捧着钞票上门来签约呢!渐渐地,许多墓碑村的居民依附在这座大墓园底下讨生活,史迈利更被推上了村长的宝座。在美国,殡葬业者的社会地位本来就高出其它国家很多,葬仪社老板当市长、县长的例子并不罕见。
就在众人以为他应该还得起在伦敦欠下的借款的时候,史迈利突然对葬仪社的生意失去了兴趣。如果说他的事业企图心只是出于想跟伟大祖父一别苗头的心理的话,这样就不难理解了。六〇年代以后,史迈利把他的热情全放在股票和投资上,墓园的经营则草草交代了事。结果,史迈利个人的财富是增加了,墓园本身却没有扩大到全国级的规模,不过至少它没有辜负“全州第一”的盛名就是了。
? 3 ?
就这样,自维多利亚时代开始,开葬仪社成了巴利科恩家的事业,代代传承了下去。但说到谁要来承接史迈利的衣钵,这又是个伤脑筋的问题了。
史迈利结了两次婚,总共有六个孩子。第一次结婚是在刚抵达美国的一九四五年,对方是他在船上认识的英国画家的女儿劳拉。短短五年的婚姻生活里,劳拉帮他生下了三男一女,然后就死了——死因是自杀。该怎么说呢?天生具有艺术家纤细气质的劳拉似乎受不了史迈利一再偷腥的恶习——大家都是这样传的。
劳拉留下的四个孩子,长女洁西卡嫁给了承包墓园生意的不动产商人之子弗雷德里克·欧布莱恩;三子史蒂芬离家出走后,最后客死在日本。所以现在遗留在墓园的就剩长子约翰和次子威廉两人。
另一方面,劳拉自杀后,史迈利在一九五〇年跟传言中的外遇对象之一莫妮卡结了婚。莫妮卡不论就聪明才智还是教养都比不上劳拉,不过她可比劳拉美上了好几倍。听说她就是在墓园内的天主教堂打杂时被史迈利看上的。婚后,莫妮卡马上生了对双胞胎,取名为詹姆士和杰森。双胞胎之一的杰森受到信仰虔诚的母亲影响,成了天主教神父,却在越战归来不久后就去世了,因此莫妮卡的儿子只剩詹姆士一人。被双胞胎兄弟单独留下的詹姆士,选择了在墓园工作的老路。
现在留在微笑墓园的三个孩子,认真说起来,就属约翰最有乃父之风,最得史迈利的真传。 棒槌学堂·出品
约翰一开始很排斥继承葬仪社的家业,他成了医生,自己在波士顿开医院,却因经营不善而在一年前返回了墓园。即使如此,史迈利还是相信约翰遗传了自己做生意的本事,把墓园的经营权交给了他。然而,王位的转移是不可能那么平顺的。约翰大概看父亲这个土皇帝作威作福觉得很不顺眼吧?两人之间经常发生冲突。然后史迈利病倒了,约翰总算得以发挥自己在殡葬业上的天分,慢慢地把个人的经营风格展现出来。这下子,质疑约翰会不会做生意的声音也变小了。别看他算盘打得很精,偶尔也会做出孤注一掷、血本无归的事,只能说是被鬼附身了吧?
跟约翰比起来,威廉比较像母亲劳拉。他对做生意没兴趣,反而钟情于艺术。从学生时代开始,威廉就花了大笔金钱在戏剧上,到现在他仍未放弃自己的梦想,期望有朝一日能从墓园经营者变成一名演员。
至于莫妮卡的儿子詹姆士,则跟劳拉的孩子是完全不同的典型。他天生就是个工匠,若论到尸体的修整及防腐技巧,他可说是东部的第一把交椅,只是他的性格有点扭曲,能否成为一名好的墓园经营者就有待商榷了。
如果史迈利就此咽气的话,墓园百分之九十九会由约翰继承吧!但偏偏他们兄弟又不是那么的团结,所以巴利科恩家和微笑墓园的前途可说是多灾多难啊!
总之,在大展经商才能的清教徒以印第安人的墓石为舞台安排了一场骗局后的两百年,墓碑村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村落。这里跟二十世纪大部分的城市都不一样,正好颠倒过来,是活人依附着死人过生活的。就像字面上的意思一样,“墓碑村”成了一个到处都是墓碑的村落。
而站在这坟墓之村的至高点掌控一切的,就是微笑墓园和开设葬仪社的巴利科恩家族。
第四章 微笑墓园的微笑
“耳语墓园的一切都让人感到好奇,其中又以耳语这件事最引人遐思。”
——伊夫林·沃(Evelyn Waugh)《耳语墓园》(The Loved One)
? 1 ?
赤夏打了个大呵欠。并不是墓碑村和巴利科恩家的漫长历史让她感到无聊,而是坐了一整天车,长途旅行的倦怠开始出现了。在这种情况之下,也难怪花了三天时间才回到墓碑村的赤夏反应有一点冷淡,只觉得这村庄又小又旧,让人昏昏欲睡,提不起劲来。
52书库推荐浏览: [日]山口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