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你是什么时候拿到执照的?”
“1963年2月8号。”
“你在其他州是否有开业医师的执照?”
“是的。”
“在哪里?”
“德州。”
“你是在什么时候拿到执照的?”
“1962年11月3号。”
“请问你是在哪里念的大学?”
“我于1958年自米尔塞斯学院获得学士学位,1960年自德州达拉斯的德州卫生科学中心获得医学博士学位。”
“请问那是一所立案的大学吗?”
“是的。”
“请问是经由哪个单位所承认的?”
“美国医学会的医学教育爱医院委员会及德州的教育当局。”
贝斯原本紧绷的神经在此时暂时舒解了些。他放下右脚,然后又把左脚放在右膝上,展示他左脚的牛仔靴。他的身体轻微地摇动,并且把那张舒服的旋转椅稍微转向陪审团的方向。
“请问你是在什么时候开始担任实习医生?为期多久?”
“从医学院毕业之后,我就在丹佛市的洛基山医学中心当了12个月的实习医生。”
“请问你的医学专长是?”
“精神病学。”
“请为我们解释其本质。”
“精神病学是医学中一种治疗心智混乱的一门学问。通常这是研究精神机能故障的一种方式。”
自从贝斯坐上证人席之后,这是杰可第一次恢复正常的呼吸。他的证人表现得挺不错的。
“现在,贝斯医生,”杰可神态自若地往陪审席走了几步,“请你向陪审团描述你在精神病学领域中所受到的专业训练。”
“我在精神病学方面的专业训练包括在德州精神病医院从事两年的精神病学研究,这是一所经过当局核准的训练中心。我曾经针对心理性精神病的患者做过临床医学治疗,而且我也潜心研究过心理学、精神病理学、精神疗法以及生理学疗法。这些训练在资深的精神病学专家的监督下进行,内容包括精神病学的一般性医药的指导,以及儿童、青少年及成年人行为研究的导引。”
杰可怀疑在法庭中的每个人是否了解贝斯刚刚说的任何一句话,然而这些话由一个突然间摇身变成滔滔雄辨之天才的人说出,却显露出智慧与权威的假象。显然那双牛仔靴是碍眼了些,但是在蝶形领结及专业风范的烘托下,贝斯的每句话都赢得了人们的信任。
“请问你是美国精神病学委员会的专业医师吗?”
“当然。,”他信心十足地答道。
“请问你是哪一方面的合格医师?”
“精神病学。”
“请问你是在何时通过资格审核的?”
“1967年4月。”
“请问要成为该会的医师需经过哪些审核?”
“一位候选人必须经过委员会的笔试及口试测验以及实习。”
杰可注视着笔记时,发现马果夫正在和巴克利眨眼睛。
“贝斯医生,你是否隶属于任何的医学组织?”
“是的。”
“请举例。”
“我是美国医学会、美国精神病学会以及密西西比州医学协会的会员。”
“请问你担任过多少年精神病学医师?”
“22年。”
杰可往法官席的方向走了三步,并且注视着努斯。努斯兴致盎然,听得十分投入。
“庭上,本席已证实贝斯医生为精神病学领域的专家。”
“很好,”努斯答道,“你希望讯问这名证人吗,巴克利先生?”
这名地方检察官拿着他的记事薄站了起来:“是的,庭上,只有几个问题。”
杰可虽感到惊讶但并不担心,他坐回卡尔·李的身旁。艾伦仍未出现在法庭内。
“贝斯医生,依你的看法,你承认自己是精神病学方面的专家吗?”
“是的。”
“你是否曾经教授过精神病学?”
“没有。”
“你是否曾经发表过任何有关精神病学的论文?”
“没有。”
“你是否曾经出版过任何有关精神病方面的书籍?”
“没有。”
“现在,我相信你刚刚在作证时说明自己是美国医学会、美国精神病学会及密西西比州医学协会的会员?”
“是的。”
“那么你是否曾在这些医学组织里担任过任何职务?”
“没有。”
“那么请问你目前在医院里担任何种职务?”
“没有。”
“请问在你所曾经从事的精神病学研究里,是否有哪项计划曾经获得联邦政府或是州政府的赞助?”
“没有。”
原本那辩才无碍的表请渐渐自他的脸上退去,而他那信心十足的声音也开始变得微弱无力。他朝杰可瞅了一眼,看见杰可正在低头籍阅着一份档案。
“贝斯医生,请问你现在是全职的精神病学医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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