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您是怎么回答这些问题的呢?”
“还能怎么回答?总不能说住户的坏话吧!再说,住在这里的都是普通人,这里离大学很近,所以学生居多;其中是有些年轻人不太懂事,让人头痛,但基本上大家都是很普通的人,怎么会推人下楼嘛!”
“是啊!”
“所以啦,我就跟那些刑警讲——”
“是宇田川先生他们吗?”
“唔?不,应该不是这个名字,我记不清楚啦!”
看来这里似乎是由其他刑警负责。我才这么想着,种田老先生便一脸尴尬地说:
“这么一提,我把你们的事跟那些刑警说了,是不是给你们添了麻烦啊?”
“怎么会呢?对警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是善良市民的义务。”
“哎呀,听你这么说,我就放心啦!说真的,我那些媳妇要是有你一半温柔就好了。不,这不重要,我就跟那批刑警讲啦,连过去发生的那两件案子在内,跳搂的全部是外面来的人,没一个是这里的住户。”
“说得也是。”
“但他们却怀疑住户里有不良份子,太离谱了嘛!人啊,绝对不会在自己的巢穴附近惹麻烦,要干坏事,会跑到毫无关系的地方去。这就和出外旅行时丢的脸一样,反正没人认识,丢过就算了。”
比喻或许有点不正确,但主张本身倒是颇有道理。
“犯罪者的心理也一样,谁会在自己的住处搞一些怪案子出来?不会嘛!要是被害者住在同一座公寓,或许还有可能;但三个都是外来的人,如果他们不是自杀,而是另有凶手的话,凶手铁定也是外来的人。这点道理稍微想一想就知道了嘛!”
瞧他像是满心愤懑,无处发泄,说的话却又头头是道。
“那警方怎么回答呢?”
“什么都没回答,只是一直说‘我懂’。我真想回他一句:‘你懂什么!’真是的,一点都不了解人家的感受。”他突然降低音量,靠在椅子上仰望天花板,叹了口气。“早知道就不盖这栋公寓啦!人一有钱,就干不出好事,本来是因为我儿子说不想继承家业,才想出这个折衷办法——”
“怎么说?”
“呃,不知道你晓不晓得,我们家本来是酒店兼药局。”
“对,我听说过。我对这方面不太在行,这种营业方式应该很少见吧?”
“或许是吧!至少我没看过这种兼业。说归说,店面是分开的,各自有出入口;不过进了店里就可以互通,所以和兼业的意思差不多。常有人批评,说我们同时卖搞坏和治疗身体的东西,根本是左手放火、右手打火。店是从我爷爷那一代传下来的,本来我打算让儿子继承。我想得太美了,以为有两个儿子,总有一个肯继承;谁知道打开天窗说亮话,竟然两个都说不想继承这种老旧的店。”
“后来您怎么做?”
“我只希望把店保留下来,不管任何形式都好,所以就加入了连锁超商,比较赶得上时代的潮流。后来长子还是不愿意继承,离开了家;不过次子说超商他可以接受。我本来以为事情就这样解决了——”
“又发生了什么问题吗?”
“如你所见啊!说什么反正要改建了,只盖超商太可惜;这里邻近大学,可以盖一栋出租公寓——”
“令郎说的?”
“好像是我媳妇出的主意。说什么盖在这里一定有很多人租,爸爸就可以舒服地收租过日。说得比唱得还要好听。可是我根本不想搞什么出租公寓。别的不说,钱从哪里来?但我儿子他们不妥协,说是拿我们山里的那块土地抵押的话,银行绝对肯借钱,我想,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所以就假装同意。反正钱筹不到,他们也只得死心。没想到银行真的借钱给我们。”
“大概是因为立地条件好,银行判断可以回本吧!”
“应该是吧!不然银行怎么肯融资给我这种死老百姓?总之,我骑虎难下,只好认命,同意盖公寓,连我的棺材本都吐出来了。我那时候想,只要能和儿子、媳妇一起住,什么形式都无所谓,还特地把一楼部分拓宽成两代同堂的大小。”
原来如此,先前我就觉得即使管理人室的规格不同一般套房,也未免太大;现在我总算明白理由了。
“可是等新店面和公寓盖好后,儿子和媳妇却不肯与我同居。自己的爸爸住在这里,他们却跑去别处住,每天再来隔壁的超商上班,实在很无情啊!但是当时我如果要求同居,他们铁定就不继承店面了,所以我也无计可施。说来丢脸,最后公寓也是放我一个人管理。感叹着、感叹着,转眼间就过了五年啦!真是的,结果我现在连要见孙子一面都很难。就是因为筹到了那些资金,反而加深了家人的隔阂。”
这里也有一个——我不禁想道。就自己的主观上是爱子至深,实际上(即使没有自觉)却是一味想独裁支配孩子的父母。
当然,种田先生人并不坏;岂只不坏,他是个很好的人。他认为他做的决定都是为了孩子好。
然而,这正是一切的元凶。正因为他是好人,这个问题才更显得悲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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