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瞒你说,我在无聊苦闷的时候,也总想着报复这个世界,我想杀了所有我看不顺眼的人,我想欣赏他们临死前痛苦的惨状和他们绝望无助的眼神,但是我看不顺眼的人实在太多了,杀不过来,而且,那时候我还年轻,杀气只藏在心里,还缺乏实施的勇气,所有这一切都只是胡思乱想而已。我跟他是从我高中时开始通信的,因为发现在这方面,我们有共同点,所以我们聊了很多。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可能是我最贴心的朋友了。”
简东平已经完全被他的开场白吸引住了。
“你见过他吗?”他问。
“没有,从没见过。”陆劲的眼前仿佛出现一个模糊的影子,戴宽宽的黑框眼镜,头发长而邋遢,穿旧夹克衫和洗得发白的裤子,嘴边总带着茫然的,傻瓜似的微笑,谁会注意这样的人,谁会喜欢这样的人?谁又会防备这样的人?
“我们俩都知道我们谈的东西非常,非常的微妙,所以,我们事先约定不向对方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所在学校、职业等等。”
“但我想你们建立这种彼此之间的信任也是需要时间的。在最初开始交流的时候,难道你会跟一个不愿意透露自己真实情况的人交谈?”简东平的眼睛熠熠发光。
“是啊,这方面我吃了点亏,我在杂志上登广告征笔友时用了我的真名,当时我很寂寞,只想找个人聊聊,我没想到要隐瞒自己的姓名,也没想到我们后来的交谈会涉及到那么黑暗的领域,那完全是出乎我意料的。”陆劲喝了一口矿泉水,水有点凉,他的脑子里无缘无故出现了元元的脸,他赶紧用意念将这会令他脑袋发烧的虚幻形象从心里驱散,他继续说道:
“所以他知道我是谁,知道我家的地址,也知道我在哪儿上学,但是我对他却一无所知,虽然有他的地址,但他后来很快改了邮政信箱。”
“钟明辉这个名字也是假的?”
“警方说,钟明辉三岁那年就死了。”陆劲一直觉得,这是“一号歹徒”的案子中最有趣的部分,他最开始有了越狱这个念头,就是因为听说了这件事。
“有意思有意思。说下去。”简东平兴趣盎然地催促道。
“我刚刚说了,他后来给了我个邮政信箱,我也没在意,反正他能收到就行。”
“你们是怎么聊起来的?应该双方都有试探对方的阶段吧?”
“对,当然有。他的第一封信,我还记得很清楚,他说他是个非常懒惰的人,没有别的爱好,就喜欢睡觉,而之所以喜欢睡觉,是因为他喜欢做梦,他说他喜欢把梦里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记录下来。接着,他就在信里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了他的一个梦,那是一个屠杀野狗的梦,从放诱饵、用木棒打碎头骨、取出内脏、剥皮一直到吃掉狗的心脏,整个过程写得相当细致入微,相当的残忍血腥,但凡心理正常的人,都不会这么写,但凡没有亲生经历过的人,也写不了那么多。我想,他是在试探我。他的梦虽然让我觉得恶心,但我对他这个人却产生了兴趣。于是,我就回了他一封信。我告诉他,我也很喜欢做梦,我曾经做过一个梦,在那个梦里,我的狗丢了,后来发现它是被人杀了,还被敲碎了头骨,挖了心肝,我发誓要找到那个凶手,因为狗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在狗的尸体上发现了几根人的毛发,后来我就是凭借这些毛发找到了那个杀狗的人。你知道我接着怎么写?”
“怎么写?”
“我把他的信抄了一遍,只不过把被害人从野狗改成了杀狗的人。”陆劲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他记得在十几年前,他写完这封信时,也是这么笑的,现在想起来,他跟这个人的通信也许是他那些年的寂寞岁月里最刺激的游戏了。
“后来呢?”简东平的话把他拉回了现实。
“这个钟明辉很快会给我回了信,他说他发现我们两个很投缘,他就想交我这样的朋友。从那以后我们就成了笔友。”
“这跟你的案子有什么关系?”
“我们在通信的时候,谈过很多关于犯罪的设想。我不知道他说的事有多少是真的,但是我跟他说的大多是确有其事。我曾经跟他说过两个逃犯的故事。”陆劲确信简东平在认真听他讲,便说了下去。
“事情发生在我18岁那年,我那时候离开家,自己跑到山上去出家了,其实我也算不上出家人,只不过在寺庙里借住而已,我帮他们干活,种菜挑水什么的,作为报酬,他们让我吃住在那里。他们都很善良,觉得多个人也没关系。那时候我每天干完活,就漫山遍野地跑来跑去,写生,画画,胡思乱想,什么事都干,当然,我还是继续跟这个人在通信。”陆劲笑了笑说,“对我来说,那些信里写的罪恶,完全是娱乐。”
“也是一种发泄。”简东平道。
没错,不过没必要承认。
陆劲绕开了这个他不喜欢的词,说道:“我常常在山里跑来跑去,有一次,我收到我母亲的信,她说她很想来看我,想给我送点吃的来,可我不想见她,我跟她说过,时间到了,我自然会回去,但是她就是不听,还是来了。所以我就躲在山里去了,我想等她走了我才回寺庙。那天下大雨,我躲在一个破庙里休息,这个庙以前也有出家人隐居,但因为有一半屋顶已经塌了,没人修,所以我去之前那里早已经没人住了。在山里类似的破庙还有几座。那天我在这所破庙里一个人一直呆到天黑,后来迷迷糊糊睡着了,半夜,可能是半夜,我不清楚,突然听到有人说话,声音很大,好像还是两个人,他们把我吵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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