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斯琴对视了一眼,一起点头道:“是。”
阿福抿嘴点了点头,答应道:“那好吧。我只希望听完之后,您不要后悔。”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以为他就要开始坦白交代。岂料他却转过身去,对其他三个同伴说:“对不起,请你们先到门口去一会儿,十分钟后回来。”
阿福的语气里,并没有任何商量的意思。圆圆马上站起身来,一手抱着肥猫,阿诺则先抓起三四个鸡腿堡。汤大叔脸色不悦,把电子喉咙拿起又放下,最后还是站起身,向着快餐店门口走去。
看着三人的背影,我不禁大惑不解。难道阿福所要说的秘密,连他的同伴都不知道,更没有权利知道?
阿福再一次架起双肘,把下颌放在交叉的十指上,开始了这一段揭秘之旅。
对于事实的真相,对于卷入这件倒霉透顶、惊心动魄的事故的原因,我们期待已久,没有任何理由放弃。然而,会不会像阿福所说的那样,知道真相之后,我们会感到后悔?
现在,随着阿福的嘴唇张开,想要停下,也已经来不及了。
他温柔地注视着我们,缓缓道:“杀死小李的人,叫做阿寿。”
斯琴怀疑道:“阿寿?跟你有什么关系?”
阿福点头说:“斯琴小姐,您的直觉很敏锐。没错,阿寿是我的弟弟,亲生弟弟。”
我眉头拧成了一个麻花,阿寿?阿福的弟弟?杀害侦探小李的凶手?
阿福的表情,带着回忆起亲人的温馨,微笑着说:“十年前开始,我们全家一起移民美国。从第二年起,我就再没叫过他阿寿,更没有叫过弟弟。我跟父母们,以及其他人,都称呼他为……”
阿福闭起眼睛,脸上浮现出似曾相识的陶醉,缓缓说出两个字:“荒神。”
再没什么能表达我心中的震惊,我几乎要拍案而起了!说来说去,阿福跟那群公交车疯子,还是一伙的!
我真想把桌子掀翻,把一堆垃圾食品跟各类酱汁,统统倒在他脸上——如果不是斯琴紧紧拉住我,并且麦当劳的桌子是钉牢在地上的话。
斯琴手拉着我的手,目光安抚着我的目光,轻轻但不容置疑地说:“陆小安,听他讲完。”
在斯琴的劝说之下,我起了一半的身子,又重新落回去,却像坐到了针毡上。对面坐的这个男人,看上去温文尔雅,仪表堂堂,却是杀人凶手的亲生哥哥,一群疯子的“伙伴”,还带领着几个危险的“同事”。
他仍然闭着眼睛,无限崇敬地说:“确切来讲,他是荒神在地上的代理人。然而对我们来说,敬他与敬荒神,都是一样的福祉。”
阿福的表情,那走火入魔的表情,让我确信——如果现在,他想要杀死面前的一男一女,就像他弟弟杀了小李,就像我们走在路上踩死两只蚂蚁,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这时候,他睁开了双眼。
他的眼神中,却有一股黯淡的悲伤,低声道:“可是后来,在对荒神的旨意、对真理的理解上,在对迎接末日的方式上,我和他之间产生了巨大的、不可调和的分歧。经过漫长而激烈的辩论,没有人能说服对方,所以,我们彻底决裂了。”
阿福歇了几秒说:“之后,我带着几个意见相同的伙伴,离开美国,回到东方的故乡。在这里,我继续坚持自己的信仰,并且认识了一些新的伙伴。”
他又叹了口气,摇头道:“我万万没有想到,会在这里再遇上他,就如同我们永远猜不透荒神的旨意。为了阻止他的一些举动,为了不让他在侍奉荒神的路上,走得越来越远,我只能做出举措。”
讲到这里,阿福的眼睛骤然睁大,像是空调最冰冷、最强力的风,直吹到我们脸上。我不由得摒住呼吸,像是冷得喘不过气。
他的目光扫过我们,一字一句道:“所以,我亲手杀了他。”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脑子里一片混乱。这是什么状况?对面坐着的这个衣冠楚楚、外形阳光的男人,说他杀了自己的亲生弟弟?
还是斯琴的头脑比较有条理,找出了我没发现的疑点,在一旁问道:“阿福,照你刚才的说法,你是在回国之后杀死阿寿的吧?那阿寿又是怎么谋杀李景华的,难道是先去了趟美国,并在那里遭遇不测?”
阿福收起眼里的杀气,回归了平时的温文尔雅,微笑道:“斯琴小姐,我发现您的逻辑能力,好得不像普通的女人。不过,您还是猜错了,李景华先生,确实是在国内遇难的。而那个时候……”
阿福把玩着一根薯条,不经意地捏成两段,缓缓道:“阿寿,确实已经死了。”
听他这么说,我脑子里激荡了一下。许多零碎的线索,在脑海里不断交织,却没有办法连成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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