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何必跟他啰嗦,这种人留不得!”说完,肖俊以闪电般的速度举枪射向“夏凌昊”,子弹划破空气,钻进后者的左胸,那里正好是心脏的位置。肖俊吹散了枪口里冒出的一缕青烟,露出诡谲的笑容,他是一个书生,却深藏不露,甚至很少会在部下面前展示自己百步穿杨的好枪法。
与此同时,宋乾坤大声呵斥道:“秀才!谁让你开枪的!坏了老子的一世英名!”
肖俊驳斥道:“将军,这是战争,不是比武,你是军人,不是梁山好汉!”
“你……”
此时,美国女记者邦妮的脸瞬间变的惨白,她看到中枪后的“夏凌昊”并没有倒下去,他反而把手伸进风衣里面,从左胸处掏出了肖俊刚刚射出的那颗子弹。谍报员宋心雨下意识地抱紧了怀里的女婴织女,胡山和王冶迅速端起冲锋枪对准“夏凌昊”,平川樱子像小老鼠一样躲到了夏墨林博士的身后,特派员方雁云的眼睛一刻也不肯从樱子身上挪开,其他人的神情显得有些紧张。
“这狗日的小鬼子,是不是练过金钟罩铁布衫一类的功夫?居然能挡住子弹!”通讯员王冶一头雾水,不知该如何解释眼前发生的一切。
这时,“夏凌昊”突然用手扯掉了身上的风衣,里面竟然还穿着一副黑色的铠甲。铠甲冷艳光洁,精美绝伦,与宋乾坤的那副白色铠甲形成鲜明的对比,仿佛是一母同胞的兄弟。杰克看着自己身上穿着的白色铠甲,再看看眼前的黑色铠甲,不禁感叹起来:我的上帝!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它们既像是两个亲如骨肉的兄弟,又像是一对柔情缱绻的恋人。
没等众人从惊诧中回过神来,噶伦老爹几乎是咆哮着对肖俊说:“长官!用你手中的那把宝剑对付他!他身上的铠甲不怕子弹,就怕这把宝剑!”
肖俊手中的宝剑正是从巨型棺椁里找到的那把,这把宝剑也是通体呈黑色,也同样冷艳光洁,精美绝伦,冷不丁看上去,它和黑色铠甲还挺搭配的,应该是同属于一个主人。可是它们为什么没有同处一个棺椁,墓主人的尸骨又跑到哪儿去了?肖俊来不及多想,甚至没注意到宋乾坤惊诧的眼神,举剑刺向“夏凌昊”。“夏凌昊”从肖俊拿剑的姿势上就可以看出,这不是一个舞刀弄枪的人,他随手挥出一刀,便让来者自行“弹”了回去。但他马上又吃惊不小,他发现倭刀与宝剑相撞时,竟碰出了一个小缺口,心里暗想:真是一把宝剑!要知道,他的倭刀可不是一把普通的倭刀,刀鞘上的纹饰为菊花图案,象征着日本皇室,表明是天皇御赐之物,除非是立过赫赫战功的将军或是身份地位极高的人才有资格获此殊荣。
“夏凌昊”收起倭刀,故作镇定,喝退肖俊,接着对宋乾坤冷冷地说道:“阁下,你的朋友太没有礼貌了,不仅用枪打我,还用剑偷袭我。你的朋友不是一名真正的武士,他不配和我同场较量!我刚才完全可以杀了他,但大日本帝国最优秀武士的圣名不允许我这样做。现在,我敢问阁下,我们之间的这场公平决斗还有进行下去的必要吗?”
“如果你要是怕死的话,就把刀扔地上,然后给老子滚蛋!如果你还想跟我打的话,咱们就决一死战,勇士之间的决斗是要用血来证明的,不需要说那么多的屁话!”说完,宋乾坤侧身弓背,双手握刀,摆出一副决战的姿势,他双目充血,预示着一场生死决斗即将拉开帷幕。
勇士之间的较量的确不需要说那么多的废话,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足够了,大战一触即发,你来我往,刀光剑影,一时间打得难解难分。“夏凌昊”自称是大日本帝国最优秀的武士,拥有高超的武艺自然不在话下;宋乾坤就更不用说了,生于武术之乡,祖上既是武状元又是大将军,光自己镇上出过的武举人就不下三十位。加上他天生勇猛,天资聪颖,天生就是一块练武的料儿。无奈,家道中落,又赶上兵荒马乱的年代,有一天,他杀死村里的土豪恶霸,纠集一帮乡勇落草为寇,自此啸聚山林,身上的“匪气”也是那时候熏染出来的。日本人来了以后,他便“弃暗投明”,拜入抗日名将张自忠麾下,南瓜店一战,张自忠将军以身殉国,他怀着满腔悲愤之情浴血奋战,所到之处无不令小鬼子闻风丧胆,他希望在小鬼子投降前的一次大战中,自己能被战场上的最后一颗子弹打死,也许那才是一个军人最好的归宿。
就在两人酣战之际,“白狐”方雁云偷偷拔出腰间的手枪,她对准二人,却一时找不到可以下手的空当,这让她心急如焚。就在这时,宋乾坤一阵猛烈的劈砍,将“夏凌昊”震退到十几米开外,她终于找到了可以下手的机会,举枪对准“夏凌昊”,缓缓扣动扳机……
枪响了,子弹却没有捕捉前面的目标,而是朝天射出去的,平川樱子拼命地撕扯着方雁云握枪的那只手,嘴里还不停地叫嚷着:你不能开枪……
方雁云恼羞成怒,一把将樱子推倒在地上,接着,樱子又扑了上去,扭打中不时传出方雁云的咒骂:为什么不让我杀了这个畜生!你们就是一伙的……
周围的人有些不知所措,宋乾坤和“夏凌昊”之间的决斗也宣告破产。就在这时,更惊人的一幕发生了,只见噶伦老爹朝樱子猛扑过去,手中握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狠狠地插入她的后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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