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不知道在哪看到的文章或者是诗句,意思就是人类需要有敬畏之心,感觉特有道理。
似乎困扰我的问题一下子就解释的通了,是啊,或许神灵就是人用自己的敬畏之心塑造出来的,好给子孙后代们一个心怀敬畏之心的理由。不过需要强调的是,敬畏并不是恐惧和怯懦,反之,大部分时候,它都是高尚的品格。就像...对生命的敬畏,对长辈的敬畏,通常是和尊重划等号。就像...对大自然的敬畏,那也是一种自我审视的自知。
人和狼一样,都是群居动物,没有几个人,能够承受长久的独处,哪怕,这个人的内心再怎么强大,久了,人会疯的。新中国成立之前,我们这个璀璨的国度经历了氏族公社,母系社会,父系社会,到最后形成一个个国度,这个过程,历尽了几千年。
封建统治下的产物,有很多弊端和糟粕,而封建二字,在我们现代人的眼里,它本身就是荒唐的代名词,咱们今天说的这事儿呢,就和封建社会有关系。
到底是啥呢?人吃人!
在一些历史文献中有过关于人吃人的记载,尽管我们现代人比古人想象力丰富的多,也肯定难以理解和想象出那是怎样一个场景。
可能大部分人关于人吃人的事情的印象,都是来自于鲁迅先生的文章。
当然,很多影视,恐怖小说作品中也会描写这样的桥段,就比如《红馒头,绿馒头》、《人肉叉烧包》之类的。
封神榜中也有妲己挖比干的心做药引,还挖了伯邑考的心做成了菜给姬昌吃。
其实在古代确实有用人血或器官做药引子的例子,直到明代的医学大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之中明确反对用人血或器官入药,之后才逐渐杜绝。不过民间依旧还有人使用,有关文献可参考清代袁枚的《子不语》中的“还我血”篇,还有近代鲁迅先生的作品《药》,里面就有人血馒头治疗肺痨的例子。
吃人血馒头的事情我不清楚,但是吃人脑浆这事儿,我是知道的。我是怎么知道的呢?听我爷爷说的。民国那会儿,基本枪毙人就在每个村子的村外小树林,或者是河滩上。人贩呢,枪毙之后尸体就没人管了,每次枪毙人的时候,就会有很多人去围观。你要细细注意的话,会有一些老头老太太手里端着碗。
你肯定奇怪,看枪毙人端碗干啥呢?装脑浆......
一枪打在后脑上,子弹高速从枪管喷出,飞速旋转之下狠狠撞进脑袋里,再加上颅内的压力作用,核桃仁形状的大脑瞬间就被嚼碎成豆腐脑一样的脑浆...红的白的就从破口流出来了。警察开完枪就闪人了,那些拿碗的人,就赶紧冲上去上去,用碗接着挖点脑浆出来。为啥吃脑浆呢?据说是那些被枪毙的恶人脑浆可以辟邪,小孩儿惊厥,吃了就好,老人吃呢,可以延年益寿,什么黑白无常,牛头马面都不敢近身。
可能你还会疑问,为啥枪毙人都不害怕呢?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处处军阀混战,处处土匪横行。所谓乱世出英雄,一个人,一条强,就是英雄了,那时候道上混的,都讲究规矩。一般俩人有什么矛盾,基本就是一人一把枪,中间隔着一段距离互相射击,谁站着,谁就赢了,谁躺下,也就没命了。不管哪一方躺下,家人还不准找后账。
看过文章演的电视剧《少帅》的朋友,可能都记得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桥段,是演的张作霖年轻时候和一个对手这样干过,他的对手被打死了,对手收下的人马全跟了张作霖。
或许你们认为我是在胡咧咧,瞎忽悠,其实不然,因为我爷爷的外公当年就和对手这样干过。当时他和对手中间隔着一个小湖泊,一人一把枪,俩人边围着湖跑边对射。结局是,我爷爷的外公倒下了,对手也倒下了,一死一伤。其实那些神剧中的神枪手什么的,都不太现实,一般的好手,枪法都不会差太多,基本上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情。
好了,扯多了你们就不耐烦了,我扯这么多,目的是啥呢?接下来的事儿,就是关于人脑浆......
从云海市返回京城之后,日子平平淡淡过去了两个多月,北方的天气已经进入了秋天,京城的气温已经开始转凉了,前几天梁教授收到国际刑警组织的邀请去国外交流刑侦经验。方天呢,也被临时调配去某部门参与网络防火墙的建设工作,保密级别比较高,具体是啥我们也不太清楚。
由于最近没有接到过各个省市需要我们特案科参与的案件,我和龙哥,画眉一商量,干脆出去旅游几天。去哪呢?最后决定去西南的南云市。
南云市,一个坐落在西南山区的三线城市,人口一百多万,此地气候四季宜人,山清水秀,任何季节来,都可以看到花红草绿,是全国排的上号的宜居城市,也是有名的旅游城市。
南云这里有很多特色小吃,最有名的就是米粉,这里的人也喜欢吃,不管春夏秋冬,刮风下雨,只要你上街,就能看到街边大大小小的米粉店,坐满了小学生,上班族,中年男女和大爷大妈坐在那哧溜哧溜的吃着米粉。卤子有红烧牛肉的,有红烧肥肠的,有鸡块鸡汤的,汤鲜味美,汤浓肉烂,细细的米粉入口即化,来这里的这几天我们三个也是一大早就先出来吃上一碗。
除了米粉,就是火锅串串了,你上街走上不到两百米,铁定就会有一家串串店。我们在北方说喝酒撸串,一般说的是烧烤,他们这边说撸串,那就一定是说的火锅串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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