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冯亮眼尖,发现气氛有些不太“和谐”,于是打圆场道:“什么‘诡计流’不‘诡计流’的,也就是个称呼而已。我看作品还是不要戴着有色眼镜看比较好,个别作品个别对待嘛。”
他的长相就和和气气的,最适合做和事佬的角色。
“说起来我最近也是写了一篇新作啊,也是分尸的。”他说着,拿出一本笔记本,“喏,就是这篇啦。”
“冯亮,难道……你都是用手写的吗?”许静怡显然是被吓了一跳,在她印象中,似乎现在大家都是用电脑键盘码字了吧。
“而且,你这字也太难看了吧。”天阔边说边挤着鼻子上的青春痘。
冯亮先是一窘,然后憨厚的笑笑:“哎,是啊,小时候没练好嘛。”
笔记本上歪歪扭扭地写着“谋杀骑着白马来”七个字。
全文如下:
引子
“那么,开始吧。”
我的面前是DV的镜头。
“咳咳,直接进入正题——就像你们所看到的,坐在我身边的,是一位中年男士。哦,这么说或许并不准确,应该说,是一具中年男性的尸体才对。”
我肯定我现在的表情是笑容可掬的,对,我喜欢保持微笑。
“来,宋德先生,对着镜头给大伙打个招呼。啊呀呀,你怎么没反应呢?太没礼貌了吧。还是害羞了呢?算了,我来帮帮你吧。”
我抓起尸体的右手臂,甩了几下。
“好了,招呼打完了。我们可以开始故事了。先介绍一下吧,刚才的这位死去的男士,是被我杀死的‘白驹馆’的主人,宋德先生。什么,你不认识吗?”
我对着镜头露出了吃惊的表情。
“不会吧,他很有名唉。你一定知道‘烟斗’奖吧,那可是国内推理小说的最高奖项。所以,你们应该想起来了吧,宋先生是这个奖项的创始人哩——很著名的推理小说作家哦。”
我拿出一个小玻璃瓶子。
“一般来说,名作家都有钱。这家伙也一样,非常的有钱。有钱到什么程度呢?有钱到了花去整整三千万盖了这座‘白驹馆’。不过呢,虽说他是很有名有钱的,但是他有一样更重要的东西他没有了。呵呵,你很聪明。”
我对着镜头竖起了大拇指。
“猜对了,他的命没有了。至于怎么会没命的呢?当然是因为这一小瓶毒药啦。”
我晃动着小瓶子。
“这种毒药很贵的莱,而且我一下子在他的咖啡里加了那么多,想起来真是很浪费啊。不过,算了,我是不会和死人计较的。嗯,你们应该能想到了吧,这是个关于谋杀的故事啊。我,就是凶手。他,就是死者。那么,应该有嫌疑人才对是吧。不急不急,嫌疑人当然有啊,一个?两个?三个?还有没有加人数的?啧啧啧,瞧瞧你们,太小家子气了,放开了猜嘛。你说了,对,你。你刚才说什么?100个?嘿,行啊,答对了。”
我自顾自的拍起了手。
“啊哟,我听见有人不高兴了,说什么‘都知道凶手是谁了,故事还有什么好听的’。你太不了解我了,我可是个优秀的叙述者啊,你们认真听就是了,保管会有兴趣的。”
我托着下巴,做出了一副沉思状。
“真是为难啊,从哪里开始说起好呢。那么……嗯……就从我们一行人骑着白马来到这里开始好了。”
一.最后五位参赛者
“说起来我们还真是幸运啊。”吴凌杰骑在一匹漂亮的白马上,小心翼翼地把着缰绳,“今天可不像昨天,下那么大的雨。”
虽然已近黄昏,但太阳依旧很给面子地挂在天空里,他瞥了一眼身边那个一样骑着白马的俏丽女子,一心想着如何搭讪。
吴凌杰因属腹黑一类,虽然表面上来看是一副干净的书生模样,可脑袋里的所思所想,未见得干净。这从他发表的那些小说里完全可以体现出来——全都是一些乙一风格的黑暗文。
“真是想不到啊,写推理小说的作家里,还有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他做作地笑道,语气甚为夸张。
那位漂亮的小姐叫做叶月然,也是个推理小说作家。她就像是一尊冰雕般冷若冰霜,在这夏日炎炎的天气里,显得很不搭调。
他们的身后,另有三匹骏马,无一例外,也都是白马。当然,也无一例外地驮着一名推理小说作家。那位发福的中年男人叫做秦仕畅,在推理界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他的出道作《学校的死角》走得是本格路线,而现在已转型为完全的社会派了。他常常说些“诡计流太儿戏了,不够深刻。游戏性有余,而思想性不足”云云——这很让他身后的那位满脸傲慢的小伙子不爽。小伙子叫做韩平,是一位岛田流作家。对于岛田庄司的崇拜,可谓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对于他而言,没有什么比华丽的谜面和华丽的解答更为重要了的。而落在最后的那个矮小干瘪的女人,叫做邱心素。她觉得推理是纯粹的,本身即是美丽的,使人陶醉的,无需作为犯罪与血腥的附庸出现。她坚持创作“不流血”的推理小说,据说是为了把“爱与温暖”传播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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