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特别贵重的东西。”胡尔达必答道。
这时,突然有人在实验实惊慌大叫起来。
大家急忙向实验实奔去。只见桑杰森博士面色惨白,浑身颤抖,手指着刚刚打开的书柜,里面已被盗窃一空。桑杰森博士一屁股跌坐在扶手椅中,老泪纵横:“这是我女儿二十年来辛勤工作的结晶。是物质电子分解实验的研究成果,都是一些秘密数据。”博士呜呜地哭起来。
这时,又有警察进来报告说,拉桑侦探要求参加案情讨论会。不一会儿拉桑侦探提着一双沾满泥土的大鞋进来了。他把那双鞋扔在实验实的地上说:“诸位,这就是凶手的鞋。杰克大叔,你记得这双鞋吧?”
杰克大叔弯腰去打量那双肮脏的鞋,他的脸色陡然变了。原来,这双破旧的鞋是杰克大叔的,可是他早已把它扔在亭子间的小角落里了。为了掩饰自己的不安,杰克大叔掏出手绢,狠狠地擦擦鼻子。
这时,拉桑侦探接着指着他的手绢说:“哎呀,这手绢和黄色房间的那条,怎么一模一样呢?”
“是啊,我也发现这个了,的确很象那条,让人心里不舒服。”杰克大叔哆哆嗦嗦地回答。
“还有,”拉桑侦探嘿嘿一笑,“黄色房间地上的那顶贝雷帽,也是杰克大叔的。不过你不必担心,我们并没有怀疑你。总监阁下,检察官先生,根据我的推理,凶手为了嫁祸于杰克大叔,故意留下这些证据。但是他的手法很拙劣,因为那天晚上杰克大叔一步也没有离开桑杰森博士,所以,很显然他不是凶手。那么,凶手是怎样离开黄色房间的呢?这是这起案件最大的疑点。我想,他是以最自然的方式,离开那里的。”拉桑侦探说到这里,稍微停顿了一下。,“诸位都知道,迄今为止,我还没有进黄色房间。但是大家都知道,除门之外,凶手没有其它出口。凶手作案后,的确是大摇大摆地从房间出去的。那么,他是何时出去的呢?当然,他选择了最适宜的时刻。现在,我们来设想一下有哪些合适的时机。第一个时机,是桑杰森博士和杰克大叔为了堵住凶手的退路而站在门口的时候;第二个时机,是杰克大叔去喊看门夫妇,这时,黄色房间门外只有桑杰森博士一人;第三个时机,是杰克大叔喊来的看门人,和博士一起站在黄色房间门口;第四个时机,是博土、看门人夫妇、杰克大叔四个人一起站在黄色房间门口;第五个也是最后一个时机,是门被破开了,大家一起涌进黄色房间的时候。那么上述的五个时机,哪一个时机对凶手出逃最为有利呢?大家可想而知,只有一个短短的瞬间,那就是桑杰森博士一个人站在门口的时候。”拉桑侦探注视着博士表情痛苦的脸,继续说,“就是说,当只有博士一个人守候在门口时,门打开了,凶手逃走了。我认为博士有放跑凶手的可能,我的根据是,博士看着凶手从门厅的窗户逃走了之后,亲手关上窗户。恐怕博士是在小姐的请求之下这样做的。而身负重伤,倒卧在地的小姐挣扎着爬起来,重新锁上了门。当然,我们无法想象博士和小姐为了那个可恨的男人,付出了多么大的牺牲。可是我敢肯定,他们认识凶手,因为除此之外,凶手绝没有其它方法离开黄色房间。”
博士颤抖着站起来,声嘶力竭地说:“各位先生,我以女儿的生命起誓,从听到她那悲惨的呼救声起,我一刻也没有离开过门口。并且,在我一个人留在实验室时,那个门绝对没有打开。而当我和杰克大叔、看门人夫妇四个人破门而入时,凶手已经不在那里了,我不知道谁是凶手,真的不知道,”他声泪俱下。
可是这丝毫没能推翻拉桑侦探那明快的推理,谁也不相信博士的话。检察官宣布讨论会结束,人们开始陆陆继继离开实验实。
这时,胡尔达必大步走到博士身边,充满友爱地说:“博士,我相信你。”说完后,他和我回去了,他要去写稿子。那天晚上六点钟左右,我拿着胡尔达必匆匆赶写出来的稿子,离开葛龙迪椰城堡,回巴黎给《时代报》送稿子。
在达尔扎克教授的建议下,胡尔达必决定暂时住在葛龙迪椰城堡。他送我到埃皮纳勒火车站。出了城堡,穿过那一片庭院时,胡尔达必说:“拉桑这家伙真厉害,不愧是个名侦探,他居然能找到杰克大叔的破鞋,”可是,快走到门口时,胡尔达必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你没有注意到拉桑侦探那根手杖吗?”
“手杖?”
“是的。那是一根新手杖。他过去从来不用手杖。可是从出事的第二天起,他好象离开了手杖就不能走路了。你不认为这很奇怪吗?我们刚刚到城堡时,他急急忙忙地把怀表揣到口袋里,拾起了脚边的手杖……”说完,胡尔达必沉默了。过了一会,他又开口说道,“拉桑侦探比我们先到葛龙迪椰城堡,先开始调查这起事件。所以,他比我们有更多的机会发现事件的秘密。那根手杖和这起事件有什么关系吗?”他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发现,拉桑侦探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达尔扎克教授。这就是说,他掌握了我所不知道的秘密,是那根手杖的秘密嘛?”
到埃皮纳勒车站后,距火车进站还有二十分钟左右。为了消磨时间,我们进了站前酒店。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坐下,拉桑侦探便挥动着手杖进来了。他向我们打过招呼后,在我们面前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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