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又怎样?”
“要是他没看到她,怎么会那么说?”
我忍住笑。“你这是在告诉我说,你们对警方撒谎,只是因为我对着电话大叫救护车时他所说的一句蠢话?就算他告诉我说她在倒立踢腿,我也没空理他,之后我根本就记不得了。”
贾克耸耸肩。“我就是这么说的,但他不相信我。他认为你的记忆力跟大象一样好。他说如果我们照着警方的说法,说安妮在7点45分的时候喝醉了酒摇摇晃晃,这样事情会简单得多。我的意思是,又不是只有我们这么说……每个人都这么说。我们以为那是事实。”
“除了你们之外,只有五个人宣称看见过她。”我提醒他。“一个是住在安妮对面27号的杰弗瑞·斯伯丁。就是他在死因调查庭上说他试着劝安妮回家,但她开始咒骂他,于是他就放弃了。他估计当时是8点到8点半之间。另外两个是住在8号的那对老夫妇,帕铎先生和他太太,那天他们觉得很冷,9点左右就准备上床睡觉,他们从楼上的窗户看到她,但决定什么也不做,因为她显然是喝醉了,而且上一次他们试着帮助她时她对他们吐口水。剩下两个人是一对走葛兰姆路抄陕捷方式的男女,说有一个穿着深色外套的粗壮人影突然踉踉跄跄地出现在他们车前尖叫着骂脏话,他们赶快紧急刹车。他们判断她是个‘有侵略性的醉鬼’,于是开车走了,以免发生冲突。他们说不准时间,但认为大概是9点刚过。”
他看着仍放在我膝上的照片。“你这就毁了你自己的论点。”他说。“那些人干嘛要撒谎说看到她?”
“我不认为他们撒谎,”我慢慢地回答,“杰弗瑞·斯伯丁或许有,不过他可能也只是在时间这一点上说谎。要知道,时间是很重要的。警方估计她是在我发现她之前15到30分钟受的伤,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帕铎和开车的那对男女都说她在9点左右还站着走来走去。既然她死于9点半,那么显然是这30分钟之内有什么东西撞到了她。”
“那你怎么能指望有人会相信她是在好几个小时之前被打死的?”
“我说的是她陷入昏迷,贾克,不是说她已经被打死了。这其中是有差别的……尤其是对于一个像安妮那么身强体壮又有力的人来说。”我伸出手指摸着照片里她的脸,仿佛那张脸能告诉我什么。“我想她在她屋里醒了过来,然后设法到外面去求救。奇迹在于她居然还有力气想拦住一辆经过的车子。医生或许会说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她的头骨破裂得很严重,但这是睢一能解释她为什么走到马路上、又为什么好像喝醉了的原因。”
“也可能警方说的一直都没错。”贾克说。“我记得我读到死因调查报告,上面说她血液里有很高的酒精浓度。”
我摇头。“每毫米血液中有95毫克酒精——比法定安全驾驶标准超出15毫克。那等于4杯或5杯朗姆酒……对于像安妮喝酒喝得那么凶的人而言,根本是九牛一毛。周末萨姆和我就可以喝成那样,不会有问题……我想你也是……但那并不会让我们像僵尸一样晃来晃去。”我疲惫地摇摇头。“他们将她归类为交通事故,因此病理学家照例给她记上一笔‘不适合驾驶’,而警方和验尸官就把这一点解读成‘高酒精浓度’。说句公道话,这是因为有证人将她描述为‘醉瘫了’,而警方也在她家里找到很多箱伏特加空瓶。但要是病理学家好好尽到职责的话,很可能就会质疑95毫克是否足以使一个重196磅、已知有酗酒习惯的女人步履蹒跚。”
“你真的是下了一番功夫,对不对?”
“对。”
“警方怎么说?”
“什么都还没说。我要把证据收集得滴水不漏,让他们不管高不高兴都非得重新开案不可。”我停了下。“我需要你和莎伦承认,你们就是当天晚上在葛兰姆路走在我前面的那对男女。”
他耸耸肩。“这点不会让我担心。不过倒是可能让她担心。”
“为什么?”
“她在死因调查庭上撤了谎。她是9点15分才到‘柳橙威廉’去的。我们通常8点半左右碰面,很快地喝一杯,然后走小巷从后门进她家。但那天晚上她搭着计程车来,情绪高昂得不得了,完全没兴趣再多赚一毛钱。所以我跟她一起沿着A316号公路走,然后转进葛兰姆路时就分道扬镳了。”我还没来得及问那个明显的问题,他就继续说下去。
“她说她先前是跟另一个顾客在旅馆里。我想那不假,因为她打扮得花枝招展,混身都是烟味。”他边回想边摇了摇头。“她完全不像是刚从家里出来的样子,事实上正好相反,一直说她要回去,因为喝了那么多香槟让她很想吐。”
“但如果星期二是你办事的日子,她为什么要跟别人出去?”
“她可是专业人员,”他讽刺地说,“有别人出了比较多的钱。”
“她有没有说是谁?”
“她没跟我提名字……只说是另一个常客,她不能让他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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