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案件_梁山【完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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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超接过借条仔细辨认后说:“这张借条是真的,是由杨某亲笔写的,但借条当时是写在一整张信纸上的,后来我的当事人在今年的二月、四月、六月、八月已分别还款四次,共计八万元,每次还款时都在这张借条下面注明。但现在这张借条已被撕去了一半,将四次还款记录全都撕去了。”

“被告的代理人,你有什么证据要向法庭提供吗?”法官向刘宏超问。

“由于双方在借款、还款时都没有其他人在场看见,而原告又将借条撕去了一半,所以我方现在没有什么证据可以向法庭提供。”刘宏超律师回答道。

刘宏超律师的话音刚落,旁听席的那几位显然是学法律的大学生开始小声嘀咕起来,其中坐在大胡子旁边的一位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戴眼镜的男学生对坐在他身旁的一位扎着马尾巴辫子的女学生说:“这下被告死硬了,什么证据也没有,法庭肯定会支持原告的请求。不信我们打个赌。”

扎马尾巴辫子的女学生说:“那可不一定,我看被告律师好像胸有成竹,他的回答也好象话里有话。赌就赌,谁输谁请吃肯德基,怎么样?”

“请就请,到时你可不能耍赖。”男学生伸出右掌来和女学生击掌为誓。

“肃静,请注意法庭秩序。原告,请问你,当时借条是用一整张信纸写的吗?”法官问。

“是,因为我是把借条折起来放在我的驾驶证里夹着,长出来的部分时间久了就磨破了,后来我就把磨破的下半边撕掉了。”张某回答道。

“现在进行法庭辩论,由原告首先发言。”法官宣布说。

原告张某是一位年约三十五岁的长得五大三粗的汉子,他看起来很少有机会在公众场合说过话。他脱下显得有些臃肿的防寒服,用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结结巴巴的说:“被告确实没有还过我一分钱,请求法庭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原告的诉讼代理人是一位年约六十多岁的法律工作者,他站起来接着说:“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事实很清楚,被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已还过八万块钱,而原告有被告亲笔写下的借条。事实充分证明被告借钱不还,依据《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请求法庭判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说完后,他带着一丝得意的微笑看了看刘宏超律师,环顾了一下整个法庭,向法官点点头,慢慢坐下。

“现在由被告方发言。”法官向刘宏超律师示意。

刘宏超律师扶了扶眼镜,不慌不忙地说:“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经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和质证,我认为原告的证据不具有完整性,且在借条下半部分被撕去的问题上原告明显是在撒谎,理由如下:1、原告已当庭承认该借条是写在一整张信纸上的,也就是说现在这张借条的下半部分已被撕去了,并且是由原告自己撕去的。2、原告称撕去借条下半部分的原因是那一整张借条曾经折起来夹进驾驶证后,露出驾驶证的部分借条因磨损才撕去的,这显然是谎话。”说到这里,刘宏超律师拿出一张信纸对折了两次后继续到:“大家可以清楚看到,对折后夹进驾驶证后露出来的部分如被磨损应该是信纸的相对两个边都被磨破,怎么会只是信纸的底边被磨损而上边未被磨损呢?从这份借条的折痕来看,借条曾被对折过两次,而且借条的上边没有磨损的痕迹,两个侧边也没有磨损的痕迹,现在借条的下半页已被撕去,原告声称是磨破了才撕去的,我们刚才已经清楚地看到,即使是被磨破了,也决不会只磨破半页纸啊!很显然,是原告为了隐瞒被告的还款记录而撕去了信纸的下半页。”说到这里,刘宏超律师又扶了扶眼睛说:“鉴于原告不能提供完整的借条和在借条下半部分被撕去的问题上撒了谎,已不能真实地反映双方的借款情况,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不合理请求。”

“怎么样?我说好戏还在后头吧,今天的客你是请定了。”马尾巴辫子女学生笑着对戴眼镜男学生说。

“确实精彩,确实有道理,今天来旁听真是没有白来,不过我下半个月又要勒紧裤腰带了。”戴眼镜男学生夸张地紧了紧裤带,引起周围一片压低了的笑声。

大胡子中年人一直专注地,表情严肃地看着,听着法庭上的一切,这时旁边戴眼镜男学生的夸张动作也引来他的咧嘴一笑。

法庭继续着余下的程序,虽然还未宣判,但旁听者似乎都已知道了结果一样在下面叽叽喳喳小声说个不停。

“铛!现在休庭十五分钟,待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法官举着法槌庄严的说。

平时法庭休庭后合议的十五分钟总是显得那么漫长,但今天大家感到法官们似乎是刚退庭就又回来了。

“全体起立,现在宣判。”书记员严肃地喊到。

法官拿着评议记录威严地说:“……鉴于原告不能提供完整的借条,也没有如实、合理地说明为什么要撕去借条的下半部分,证据缺乏完整性、真实性,再因为被告当庭承认尚有两万元未归还原告,……现在判决如下:一、判令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两万元整,并支付双方在借条上约定的利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二、由原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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