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珍珍的那个好朋友既然可以和她从小玩到大,一定也是一个心底善良纯洁的女孩,这样的女孩会信教,会当修女,一点都不奇怪。
第二天早上,我在一阵香气中醒来,躺在床上愣了半天:几百年都没有在自己家中闻到这种气味了,是我产生了幻觉还是在做梦?判断都不是之后,我来到客厅,然后对着桌子上色香俱全的早餐发呆,既然桌子边的复生也偷偷以苦难的表情看着我,那么这不是他心血来潮的恶作剧,是谁这么无聊跑来给两个僵尸做早餐,想要害我们拉肚子吗?
我转头想看看是谁,却和端着盘子的珍珍打了个照面,两个人都惊吓不小,她手一抖,盘子滑落,我本能地在落地的一瞬间接住了。
“王小姐,你怎么会在这里?”
还好我没有光着膀子在自己家中闲逛的习惯。
她很熟络地说:“我昨天看到你们没有买食物,所以今天早上拿点东西过来,听复生说从来没有吃过你做的早餐,我就做了点,你也有份的,赶快洗了口过来吃吧。”那态度就像已经给我们做了几百年早餐似的。
“我不吃早餐的,你和复生慢慢吃好了。”
她好像有点醒悟过来,慢慢低了头说:“是不是我打扰了你们,我不应该这么擅做主张?”
我抓抓耳朵,说:“呃,不,不是,只是我们没有吃早餐的习惯。”
复生这个见了美女就管不住自己嘴的老人精对珍珍说:“我其实很喜欢在家吃早餐,大哥佑老是偷懒不做,珍珍姐姐,要是你每天都做给我吃就好了。”
珍珍立刻开心起来,说:“真的?那我每天来做给你吃。”
复生欢天喜地点头,表示无限欢迎,演技真是一流。趁她进厨房,我狠狠瞪复生,为什么这么喜欢搞事,他愁眉苦脸地说:“我也知道祸从口出,可是我也是不由自主说出那些话的,你没看到珍珍姐姐很开心吗,看到她的笑脸,我就忘了拉肚子的痛苦。大哥佑,怎么办?”
她是开心了,我们家的马桶就倒霉了。我知道怎么办就好了,还是决定收工后就去找求叔,这个家搬得越早越好。
求叔要我忍耐一段时间,找房子总是需要时间的。好在接下来的几天遇到了一件大案,黑白颠倒,回家的时间无法固定,我躲过了吃早餐的幸福。
在洗手间刷着我的僵尸牙的时候,我留意到搬家时买的一提手纸已经剩下不到半卷,想到那个老人精自作自受,这段时间享了艳福却苦了肚子,我不禁微笑。
一个星期后,我坐在三番市唐人街的一间茶餐厅喝早茶。
这间茶餐厅地址偏僻,占地不大,也没多少客人,来喝茶的人大多无精打采,也不怎么像想要吃早餐的样子。
伙计倒是龙精虎猛,肌肉虬结,而且人数不少,自我进门之后就瞪着我,就像算计着我身上剔掉骨头后还剩多少肉,可以做多少叉少包似的。点餐后,伙计大力将一杯鸳鸯顿到我面前,颜色可疑的液体溅得满桌子都是。
我想起了WAITING BAR,素素只是对做生意不热情而已,这里的伙计很明显地就是要赶客人。
我没有动那杯所谓的鸳鸯,问伙计:“我要见你们老板。”
他眼一翻,恶声恶气地问:“不满意想要投诉吗?我们老板没有功夫见你。”
鞋跟敲打着瓷砖地面的清脆声音渐行渐近,脚步声从容轻扬,明显的透露出来人的自信和傲慢。伙计不再理我,一副色迷迷地轻佻表情看向我身后,旁边的洋人们吹起了口哨。
我扭转头,首先落入视线的是一双蹬着白色半高跟皮靴的纤纤细腿,沿着修长圆润的线条往上移动了半天,才看到粉红色的迷你裙,再往上,是象牙色的毛衣,再往上……我目瞪口呆,手软脚软,消失了八百多年的心跳好像又回来了,而且是狂跳不止。
不是说二零零五年的香港吗?怎么会在这里?真的是她吗?世上不可能有这么像的女孩,眼睛可以一样,脸形也可以一样,可是就连嘴角的痣都一样就不可能了,是她,一定是她。
她看了我一眼,嗔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吗?真没礼貌。”
我清醒了一点,心头掠过一阵失望:这口气,这态度,这打扮,不,她可能是马家的后人,但是她不会是灵灵,灵灵怎么可能这么嚣张跋扈。虽然呆若木鸡地看着她是有点无礼,可是她的口气不是更无礼吗。
21.玲非灵,非常玲
伙计凑过去问:“美女,是来找我的吗?”
她皮笑肉不笑地上下打量他,说:“看你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的衰样,我怎么可能来找你。你们老板呢,我是他请来做清洁的。”
几个伙计围住了她,闻言大笑,说:“只是个做清洁的,态度还这么傲慢,这么漂亮的小姐做清洁,太浪费了,不如陪我们吃顿饭,以后就不用做清洁这么辛苦了。”
她不慌不忙地坐下,说:“想要请我吃饭?很贵的,你们请得起吗。”
仗着自己的腿长,居然穿这么短的裙子,坐就坐吧,还交叉起双腿,导致那双腿暴露得更多,想要不吸引眼球也难,也就无怪会围上一群色狼。真让我看不下去,这也算是以除魔卫道为己任的马家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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