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王珍珍又走又说的马小玲俏皮活泼,这样的她和一般青春少女并没有两样,这样其实更适合她,也许马家终于出了一个快乐、会享受生活的女人。
“小玲,你怎么做清洁生意了,不是学神学吗?我还怕你真的去当修女,丢下我一个人在香港孤零零的。”
马小玲当修女?真是天大的笑话,除非修女服装变成2005年度最时尚的服装,而且修女这行成了最赚钱的职业。
“谁说学神学就一定要当修女,我是不信上帝的。”
“开清洁公司哪里都一样,不如你回香港来啦。”
我的耳朵竖了起来。
马小玲回答说:“再说吧。反而是你,怎么突然想要来美国的?以前没有人陪你,你连大屿山都不会去的。”
“我想来看看你嘛,要是你真的在这边当了修女,就很难看到你了,你也知道,从小到大我就只有你这一个好朋友。”
“是不是真的,对我这么好?!”
两个女生嘻嘻哈哈,我的车子都快要装不下她们的快乐。
虽然看不惯马家传人变成这个样子, 我还是希望她们永远都能够享有这样单纯的快乐,毕竟,这个世界上快乐的人何其少,尤其是背负了千年使命的马家女人。
马小玲说:“承蒙你漂洋过海来看我,可是我今天刚刚接了个大CASE,起码要离开两三天,珍珍,对不起啦,这几天你先一个人逛一逛好不好?”
王珍珍有点担心地说:“可是我在这里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除非你找个人陪我。”
我从后视镜看到马小玲的眼睛落在我身上,不言而喻地又想提醒我警察有帮助市民的义务,我赶紧说:“马小姐,我们早点出发,你就可以早点回来了。”
王珍珍问:“你们要去哪里?”
马小玲还瞟着我,虽然想要我帮助市民的指望落了空,现在又将解释的任务交给我,我说:“呃……我的任务和马小姐的工作有点关联,所以想要跟着她找点线索。”
王珍珍对马小玲说:“小玲,你要是能帮天……况SIR就帮帮他啰,他是个好警察来的,上次我被持枪歹徒劫持,就是他拼了命的救我出来。”
我不想她一直怀着感激的想法,也对后视镜中马小玲的眼神感到生气,好像我拼命的动机有待商榷似的,当下冷淡地说:“我只是尽警察的责任而已,何况当时复生也在他手上。”
王珍珍好像并没有将我的话往耳朵里放,突然兴高采烈起来,说:“不如我和你们一起去啊,反正留下我一个人在这里,我也只能在饭店周围走走,很无聊的。”
马小玲说:“你不能去,可能有危险。”
王珍珍奇道:“做清洁会有什么危险?”
马小玲语塞,王珍珍又很有信心地说:“而且况SIR也和我们在一起,更不会出事的。”而后有点迟疑地问:“小玲,要是你觉得我很碍事,我就留在这里等你们好了。”
“傻丫头,你怎么会碍事呢,你一个人留在这里我才不放心呢,是吧,况警官,你会保护我们的。”
说到最后,还是要拖我下水,明知道最后一句是在调侃我,在王珍珍信赖的视线下,我也只能含糊答应。
到饭店的时候,门童过来拿行李,马小玲要王珍珍先进去,她手肘放在车顶,弯腰对我说:“珍珍不知道我做哪行,你不要乱说话喔。”
“为什么不让她知道?”
“我还不想吓到珍珍。我是抓鬼,你当我抓虫嘛,说出去谁信。”
“我信。”我脱口而出绝不敷衍的口气让她一怔,我转移视线说:“放心,我对你们的事没有兴趣,我只想做好自己的事。”
我发动车子,她‘喂’了一下,说:“我可没答应带你去,明天一早我和珍珍就出发了,至于出发的时候有车跟着我,老板也没交代不允许,我也没有那个空闲来留意。”
正合我意,和她们坐一辆车,我也怕了。
24月亮阴影
将车停在街角可以看到饭店大门的地方,我到图书馆消磨剩下的时间。
翻阅了能够找得到的和吸血鬼有关的资料,可惜绝大部分都是文学作品来的,实质性的东西几乎没有。
僵尸之所以称为僵尸,第一,它们是没有生命的,是人失去生命之后才形成的状态,所以称为‘尸’;因为其手脚关节不能转动,行动靠跳越,双手直伸,是呈‘僵’的状态,这和我和复生都相差太远了。
要是以行动自如,意识自主,以血为食来说,我们其实更像西洋传说中的吸血鬼,只是我们并不畏惧阳光,十字架和蒜头对我们也没有任何影响,进了教堂也和常人无异,也不会变身成蝙蝠之类的,更没有躲在棺材或者古堡的习惯。
那么我和复生到底算什么种类?世界上还有和我们一样的同类吗?那个怪物到底是躲藏在某的没有出世,还是大限已到自然消失了?它如何被称为僵尸王,和被称为吸血鬼始祖的该隐有关系吗?是像我一样被咬之后变的那样的,还是天生天养,开天辟地就有这个种类,是只有它一个,还是一个族群被消灭得只剩下这一个,我真的很想找到答案。
52书库推荐浏览: 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