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要我们写作文,写‘我的理想’。我怎么能写我的理想就是不要当僵尸,我只想当一个可以正常成长的小孩,今年十岁,明年十一岁,十八岁的时候可以交女朋友,三十岁的时候可以当爸爸。既然不能这样写,别的对我来说都没有意义,反正是假的,写来也没用。”
“作文大多都是假的了,拜托你,既然已经活了七十二岁,早就该学会掩饰自己的任性了。”
“你也说了,不管活多久,我的个性还是个十岁的小孩而已。就算书本上的东西懂得再多,也不能让我心智完全成熟得像大人一样。”
这倒是真的。以前我一直认为时间会让人成熟,但是那是对一般人而已,他们会长大,会接触成年人的生活环境,成年人的责任会逼着他们成长,但是对于一个时光永远停顿在十岁的小男孩,这个观点显然不成立。虽然他有的时候会显得很老成,说些让大人觉得不可思议的话,但是大多数时候,他还是处于小孩子的心态。
真的可怜,换做以前也就由得他,不过如今身在现代社会,又生活在香港,家有适龄儿童却不送他去上学,会惹来难以想象的麻烦,所以只好委屈他,从一年级读到五年级,然后换一个地方,对老师说,这个孩子看起来大了点,但是实际上只有七岁而已,他发育是早了点……如此这般,重新从一年级读起,这样反反复复的,他已经读了十个一年级到五年级。换了我,可能早就疯了。
“你书包里的血包还有没有?要是肚子饿了的话就找个地方先喝点,我们还得去找求叔。”
“怎么,我们又要搬家吗?”
“这个地方已经住了四年,今天房东突然对我说,为什么我的这个堂弟,就是你,况复生,为什么好像都没有长大,是不是有什么病。要是他好奇心过重,将你当成奇闻逸事捅给媒体就麻烦了。”
“我知道了。对不起,大哥佑。要不是我,你也不用经常搬家了。”
“没有你我也还是要搬家,每隔十来年就得换工作,这也不是你害的。”
所以我常常会戴着墨镜,就算在晚上也是一样,隔段时间还要变换发型,都是为了模糊别人对我模样的记忆。
我在眼前这个警署当警察已经六年。同仁们总是为我惋惜,认为以我的功绩,早就该升级了,只是每次升级试死活就是考不过。他们并不知道,我是故意考砸。
我只想生活得低调,不要引人注意,能够记住我认出我的人越少越好。要不是为了想要通过警方的力量找到一个人,我不会投身警界。
复生常说,要不是有我,他早就变成一个发疯的僵尸了。我又何尝不是,僵尸最大的敌人就是寂寞,面对没有尽头的寂寞,没有希望的未来,你可以保证一百年清醒,两百年清醒,可是五百年,一千年之后呢?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发疯。
我已经活了快九百年,至今没有发疯,是因为我有个目标在前方,在公元2005年的香港等着我。虽然我不知道等着我的是希望还是失望,但是有目标总比没目标的好。
最重要的那段记忆是如此混乱,我一直都没有弄明白那些矛盾而奇怪的画面,哪些属于真实,哪些只是梦的一部分。不过既然在八百年后真的有个地方叫香港,那么我就不能不相信真的有那么一个人等着我。
如果有个人在2005年的香港等着我这段记忆是真的,那么另外的记忆就应该是梦,可是那个梦却是那么的真实深刻,那样的痛苦和绝望,无奈和愧疚,每次想起都还是让我的心痛如绞,我无法将它仅仅当成梦而已。
可能那些画面才是真实的,我只是出于逃避的心理,想要解脱自己的罪孽,所以才想要将它当成一个梦。
复生不知道那些事情,因为我自己都没有弄明白,所以也不知道该如何说,他只知道我当初爱过一个女人,而且只爱过她
3.医生道长
求叔是我的老朋友。
和高保这个朋友不同,求叔知道我僵尸的身份。
我们两个人也是不打不相识,他的那条腿就是断在我的手上。虽然装上假肢的他看起来和常人没有两样,但是我知道每到天阴潮湿的时候,他的伤口还是会痛。
世上万物,总是物性相克,既然有僵尸,有鬼,有妖,就有着降妖除魔的人。历史上这类人出现过不少,不过最具历史并且流传至今薪火不断的,有两家最为出名,北上有驱魔龙族马氏一家,南方就有僵尸道长毛小方。只不过近几十年来两家人才凋零,日渐式微了。 而我眼前的这位何应求就是毛道长的再传弟子。二十年前收我不成,反而和我成为了好朋友,不仅仅为我找工作,找住所,还利用他转行后医生的身份,从医院拿过期的血包给我和复生。说起来他对我的帮助真的很大。至少认识他后,我开始觉得自己像一个人了,有可以在阳光下工作的机会,也不用再到处去偷血。
求叔看到我们并不意外,他说已经料到我差不多是时候该搬家了,然后给了我个地址。
僵尸搬家很容易,只要对方带家具出租,那我们只需要一个旅行包带几件衣服过去就可以了。
柜门无风自开,一道寒气飘出,软绵绵躺在桌子上的布偶突然站了起来,复生从书包里掏出掌机对布偶说:“小波,这是最新款的游戏,我特意拿来了和你一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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