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我们挤在了一张床上,我没有想杀他,也许明天吧。他老远来投奔亲戚却一无所获,不太好,我也不忍心。
一夜过去,我又在晨光中醒来,意外的是,莫云已经在做早餐了。我很开心,在触碰小丁母亲尸体的时候,我一度担心以后都要自己做早餐了。
我们一起吃面,他手艺不错,我又有点不舍得这么快送他走。
“大哥,我想搬去表哥家住。”
“可他还没有回来。”
“也许……”他想了想,“我可以先撬开门,等他们回来再配钥匙给他们。”
他怕我不同意,于是拿出毕业证作抵押。我对有个会做早餐的新邻居并不排斥,更何况屋主早已魂归天国,于是同意了。也算为这片饱经风霜的房子在添上一点故事,也许又可以留下一个人陪它们。
莫云很快买了锁回来,继承了表哥的房产。而我,则把收好的大盆又拿了出来。
2 [本章字数:2151 最新更新时间:2007-07-24 10:1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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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这两天的习惯性疲劳又再度袭来。我想顺其自然,可是在我入睡之前,我很想知道莫云正在做什么。
穿衣、起身、敲敲开门,但还是发出了声响。我曾经把这“吱呀”的开门声当作我的小屋迎接战利品的号角,但是现在我并不欣赏他的嚎叫,我怕它吵醒我将要偷窥的对象的美梦。
我推开了条门缝,侧身出门。我猫着腰,像个贼。几秒钟后,我就直起了身子,像个出门起夜的中年人。这是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反应,因为黑暗中站着一个人,就在我家门口,猫着腰向里面看。他和我一般高,一般普通,不会让任何人联想到会随时冲上来捅死你的打劫壮汉。看到我,他也立刻直起了身子。
是莫云,于是我松开了放在腰际小刀上的手,这样意外的会面让我很兴奋,我不想这么快杀了这个有趣的人。
“大哥,这么晚了还出来散步?”
“你在偷看我?”
“不不,”他低下了头,“我只是来看看你睡了没有,我睡不着,想找你聊聊。”
“好啊,请进。”
于是在我的小屋里,我又开始倾听他的种种琐碎。半夜,无话,他起身告辞。
我在床上躺下,再也睡不着。直觉告诉我,他并不是个一无所知的大学毕业生。人生的意义,便在于无穷无尽的想象力。本来缩在门口看的人应该是我,可是却变成了他,这里面有着无数种的可能性。我不愿猜测,我更愿意当作一场游戏,但愿有趣的莫云不要让我失望。我突然有个奇怪的感觉,我杀不了他,我这可爱的邻居。
早上,莫云早早就出去了,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我在看他。他也许去找工作,也有可能是其他的事,都无所谓,我更喜欢晚上的他。一入夜,似乎整个世界都会变,至少,白的也都变了黑的。
这是个机会,我去了他家,原来的小丁家。
以前有个故事说,有扇门上挂了一把锁,有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打不开,后来被一个老锁匠轻松开了。别人问他,你怎么这么轻易就能打开呢?锁匠说,我懂它的心。我不仅懂锁的心,更懂人的心,我所追求的,就是在他们死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不是恐惧,而是快乐。我的想法是,人生的乐趣在于忘却。
要懂得一个人的心,最好的想法实现了解他屋子的心。虽然莫云只来了两天,但我觉得他是个有心的人,原来的屋子装的是小丁家的心,朴实、平凡,可是无趣。莫云又怎么样呢?
到处转了转,摆设似乎一如既往,我不免有点失望。但细心不是坏事,我又找了一遍,终于在床单下找到了一本崭新的日记本。我打开一看,只有第一页写了一行字:我要开始新的生活,也许,是时候找个伴了。
我又找到了我们之间的共同点,都很孤独。不过我找的伴每次都只能陪我一小会,所以我一只还是很孤独。他呢?我不知道。但还算没有白来,我窥见了他的心,虽然只是一点。
回家,做饭,过着和平时一样的生活。我往灶里塞着旧报纸,里面有骨灰,同时一家人,心却不一样。我想,小丁是否明白他有如此有趣的一个表弟呢?
九点多了,他还没有回来,我理解,这城市虽有数百万人,可是找个合适的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十一点了,我又困了,不过却突然又兴奋起来。门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在着即将成为废墟的地方,除了莫云,不会是其他人。
然后我又听到了更让我高兴的声响,“咝……咝……”。我听到过这声音,几个月前我遇到的拾荒的老头,他拖着大塑胶带慢慢移动时,发出的就是这样的声音。
那莫云拖的又是什么呢?我从床上无声无息地下了地。
莫云趁着月色进了小屋,轻轻地把门关上了。我笑了笑,他来了之后,我们对待周围的事物竟然都变得如此温柔。
我越来越抑制不住对那个黑色塑胶带的好奇了,但是我现在不想出去。我的门会嚎叫,在这寂静的夜里,谁都会变得很敏感,如果吓到我可爱的邻居,他会马上收其他所要展现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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