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起来他完全不懂刀法,竟然采用拉大锯的方式切割颈部,果然,不一会,刀便被颈椎卡助了。莫云给予砍掉头颅,竟顾不得有声响,硬生生把卡在脖子上的菜刀给抖了下来,随后咔咔两刀剁下了那女人的头。
随后的事也不出我所料,都是先割后剁,拆下了女人的四肢,扔在地上。我不禁摇了摇头,他还有很多要学。
很明显,莫云对于这门艺术还存在着恐惧。先取头颅,是因为不想操刀时女人一只盯着自己看,后砍四肢,多半也是因为不想看到分解时拉扯神经所导致的肢体动作。
我无心再听下去,对于同样一件事,我是艺术家,而他,只是个不熟练的拆卸工人。
于是我慢慢退回了自己的小屋,关上门。这时我不用再有所顾忌,莫云开膛破肚的声音足以把这点嚎叫淹没。
我宽衣睡在床上,隔壁剁骨头的声音隐约传来,我暗想,他虽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这般粗暴的作风倒也别有情趣。也许我该帮帮他,艺术的发展应该是多样的,不能拘于一格。
想到这,我心里有放宽了些,那劈骨声不再那么难听,倒是成了伴我入眠聊胜于无的花絮。但愿在拆房开始之前,我能把我所知的都教给这个可爱的年轻大学毕业生。
我用力地敲着小丁家的门。早上七点,对于莫云来说,这是个尴尬的时间。我听到他六点多还在冲地板,对于一个刚刚窥见人生乐趣的人来说,费力费时是必然的过程。
我装成一个浅薄而热情的无聊中年人,似乎无所谓莫云在想什么,看起来只是在迫不及待地表达我的好意。
他心里显然对我清晨的贸然到访很不高兴,却又要假装感谢地敷衍他在这个城市唯一认识的人。也许他昨天早些时候找到了另外一个朋友,但他粗暴地把她毁灭了。他当然地拒绝了我共进早餐的邀请,然后仓促地隐藏着眼里的疲惫,假装倾听着我天南地北的胡诌。我没有试图进入他刚刚充满了秘密的小屋,那样会吓到他的。我敢断定我能轻易地找到他未能销毁的痕迹,我竟然还在他耳根下发现了一小滴干涸的血,这可怜的孩子,作为一个新手,可真够难为他的。
半个小时后,我忍住想笑的欲望,停止了对他的逗弄,道别离开。我发现他对于隔壁这不速之客的离去极为高兴,喜悦在他眼角流露得淋漓尽致。他很单纯,因为他竟然喜形于色。我喜欢这样,充满勇气而心地单纯的年轻人,是使世界充满色彩的主力军。
孺子可教,我心情更好了。
4 [本章字数:2531 最新更新时间:2007-07-24 10:3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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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的钢筋水泥丛林打破了传统邻居的概念,使人们的关系更加疏远,也比我所留恋的那天破房子能隐藏更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的嗜好与众不同,要从是这样的艺术行为而不被人知道其实需要很大的成本。所以我并不能全身心地享受生活,为经济原因所迫,我还是得时常到这城市的其他地方去。我现在所处的,就是这两年来我到访最多的一个小区。里面小桥流水、空气宜人。我打扮得像一个闲来无事四处散步的白领,这样就轻而易举地使所有的保安都不会对我盘问。
我上了其中一个单元的十一楼,按下了一间房的门铃,一个胖子躲在猫眼后观察我。我讨厌这个肥硕的人,我已经来过很多次,可是他每次仍要躲在门后看我超过一分钟,才姗姗打开这两扇防盗门,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
“呵……程哥,你来了啊,快请进!你看我,又睡太熟了。”这死猪仍然对这种狗屁游戏乐此不疲。
我挑了挑眉,不理会他无聊的把戏,走进屋里。
“哈哈,程哥,前两天真是不好意思,我手头紧,把货款给挪了挪,害您又多跑一趟,别见怪啊!”说着,他转身拎出一个小皮包,从里面拿出一叠钱放在桌上,“这是一万块,您数数。”
“不用了,不够的就记在你那颗肾上,攒够了一块取。”我把钱揣进怀里,起身便走。
“您……您可真会说笑。就走了?不坐一会呀?慢走啊!”胖子唯唯诺诺地把我送出了门。
我是他的财神,他自然不敢得罪我,这个笨蛋从我这里拿到过无数物美价廉的肾,还有少数心脏和几米小肠。心脏和小肠不易保存,我很少做这样的生意。他占了我不少便宜,不过我并不在乎,只要找个只管给钱拿货又不问我任何问题,且总是对我敬畏有加的主顾并不容易。所以,由他去吧!
都市的钢筋水泥丛林打破了传统邻居的概念,使人们的关系更加疏远,也比我所留恋的那天破房子能隐藏更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的嗜好与众不同,要从是这样的艺术行为而不被人知道其实需要很大的成本。所以我并不能全身心地享受生活,为经济原因所迫,我还是得时常到这城市的其他地方去。我现在所处的,就是这两年来我到访最多的一个小区。里面小桥流水、空气宜人。我打扮得像一个闲来无事四处散步的白领,这样就轻而易举地使所有的保安都不会对我盘问。
我上了其中一个单元的十一楼,按下了一间房的门铃,一个胖子躲在猫眼后观察我。我讨厌这个肥硕的人,我已经来过很多次,可是他每次仍要躲在门后看我超过一分钟,才姗姗打开这两扇防盗门,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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