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贼手(4) --(2359字)
“绝佳的选择。”他说,就像你在点菜时说要羊肉配新品种的马铃薯时,侍者会有的反应一样。我常常对此感到纳闷,糟糕的选择是什么样呢?如果有糟糕的选择,为什么还要把它们列进菜单里呢? “好个可爱的小家伙。”话说到一半,可爱的小家伙就从我手中滑落到地板上。我弯下腰,一手捡起它,一手拾起一个紫色信封。信封上只有一个名字,用大写字母写的:安西亚-朗道。“这封信在地板上,”我对前台服务员说,“恐怕我已经踩上去了。” 他撇了撇嘴,从柜台后面的盒子里拿出一张纸巾来擦我的鞋印。“应该是有人把信放到柜台上,”他一边说,一边利落地擦着,“然后有谁把它碰到地上去了。好了,现在很干净了。” “帕丁顿倒是毫发无伤。” “哦,这家伙很结实,”他说,“不过,我必须承认,你真出乎我的意料。我没想到你真的会要一只玩具熊。我在跟自己打赌,猜谁会要玩具熊,谁不会,不过经常猜不中,我觉得该放弃了。每个人都有可能拿,也有可能不拿。出差的男人最不可能带走熊,不过有时也会让我感到意外。有个从芝加哥来的先生,一个月入住两次,每次住四天。他每次都要一只熊做伴,从不例外,不过从来不把小家伙带回家。而且就算每次拿到的熊都不一样,他好像也无所谓。这些熊长得不一样,你看,大小啦,还有帽子、外套和靴子的颜色都不同。大多数穿黑色马靴,不过,画里面那双是黄色的。” “我注意到了。” “游客通常都愿意挑一只熊,而且会留下当纪念品,尤其是新婚夫妇。除了一对——太太想带帕丁顿回家,先生想要回押金。我可不看好他们的婚姻。” “那他们带走熊了吗?” “带走了,等他们离婚的时候,男人八成会跟他太太抢那只熊。不过对于大多数夫妇来说,这都不是问题。他们都想要熊。欧洲人——英国人除外,他们一开始就不会拿。日本人一定把熊带回房间,有时候还不止一只,而且他们绝对都会付钱把熊拎回家。” “而且还要拍照。”我大胆猜道。 “嘿,让你说对了!他们不仅自己抱着熊合影,还拍了我的照片——抱着熊的和不抱熊的,和他们的熊站在酒店门前那条街上留影,在可怜的埃迪的画前拍照,在他们自己的房间里,还在我们一些名流客人住过的或者死在里头的房间外面拍。你说这么多照片他们要怎么处理啊?他们哪儿有那么多时间看照片啊?” “搞不好他们的相机里没装胶卷。” “为什么,彼得斯先生!”他说,“你的思维真是与众不同啊!” 他根本不知道答案。 不管有没有熊,四一五号房看起来不像是一晚一百五十五美元外加税金的房间。红棕色地毯上的线头已经脱落了,梳妆台上散落着没人收拾的香烟,而唯一那扇窗户面对的是通风管。任何纽约喜剧协会的成员一看到这个房间,都会马上告诉你,这个房间小到你得走到大堂里改变主意①。 ①此处“走到大堂里”(goouttothehall)与“见鬼”(gotothehell)为谐音双关。 不过我原来也没指望会多么不同。对于长期住客来说,帕丁顿酒店非常合算,他们为宽敞的套房付的月租比起短期停留的客人为我住的这种房间所付的一周房钱还要低。我猜这是一种交易,临时房客砸下一大笔钱,换来在画家、作家、音乐家散发的荣光下自我陶醉,同时也可以补贴这些一年到头住在这儿提供荣光的艺术家。 我不知道这位头戴蓝帽子的小家伙在这种交易里起了什么作用。说这种服务迷人也好,太过做作也罢,总之有助于行销,使酒店更加人性化(呃,熊性化),形成一条小小的产业链。如果有一半客人选择从前台挑一只熊,而这一半中的一半无法割舍下他们的熊,保守估算,如果每只熊都能赚取百分之五十的利润,那么通过这项服务,就能凑足钱付每年的电费——起码也是一大半。至少能补贴酒店的运营成本,绝对是经济合算。 壁炉底下的火炉早就被砌上砖、抹上灰泥封了起来,我把帕丁顿放在上面,这儿的视野不错,它可以举目环顾,确定一切都好。“我很愿意带你看看窗外,”我告诉它,“不过外面没什么好看的,只有一面砖墙,一扇拉上窗帘的窗户。嗯,拉上窗帘说不定是个好主意。你觉得呢?” 它没说话。我拉上窗帘,把手提箱往床上一扔,咔嗒一声打开了箱子。我把我的衬衫、袜子和内衣放进梳妆台抽屉,把一条咔叽裤挂在一间迷你衣柜里。合上手提箱,让它立在墙边。 我看看表。该出门了。我还有正事要办。 我跟小熊道过别,它报以我的热情跟我和我的猫道别时得到的热情差不多。我拉上门,门一闭,弹簧锁就自动扣上了,不过在搭电梯去大厅以前,我还是用钥匙把门锁了两道。 两个女人已经结束了谈话,或者是把谈话带去别处了。那个椭圆脸,额头宽阔,戴着玳瑁边太阳镜的男人已经放下了?GQ》,拿起了一本平装书。我走到前台,把我的钥匙扔在上面。那是把真正的黄铜钥匙,和新酒店通用的电子钥匙卡不一样,上面还附了条笨重的铜链——精心设计的惩罚功能,如果阁下把它随身带走的话,就会把你的口袋磨出一个洞。我很高兴把它留下,为有个借口能在走过前台时迅速看一眼那三排房客信箱而感到窃喜。 我在地板上找到的紫色信封被放进了六○二号信箱。 我啪的一声放下钥匙,朝那位发色过黑的家伙点了个头,笑了笑,看到一位身材修长的、优雅的年长绅士从街上踏进大厅——模样像是从那个长脸男人的《GQ》杂志里走出来的人物。他身穿剪裁合体的运动夹克和长裤,身边伴随着一位比他年轻很多的女人。 我们的视线相遇了。他的眼睛因为认出我而瞪大了。我看不到自己的眼睛,不过它们可能也做出了同样的反应。就在他显然是认出了我的同时,我也认出了他。正如绅士们在酒店大堂相遇时会做的那样,我们一言不发地擦身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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