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理论建立在三重基础之上。
首先建立在地质学上,地质学产生于发掘地层之日,随着采矿业的发展而得到完善。地壳的情况已得到完全的了解,以致可以把地壳年龄确定为 40 万年,而把延续至今的四海帝国这块土地的年龄确定为两万年。从前,这块大陆沉睡在海水下面,就像不间断地覆盖花岗岩地层的厚厚的海底软泥层所表明的那样。这块陆地通过什么样的运动才冒出波涛的呢?无疑,是由于冷却的地球收缩的结果。无论如何,四海帝国这块土地出现于海平面之上应被看作无可置疑的事。
自然科学证实植物之间和动物之间紧密的亲缘关系,为索弗尔提供了他的学术体系的另外两个基础。索弗尔走得更远:他甚至证明了几乎所有的现存植物都与它们的祖先——一种海洋植物联系在一起,而且几乎所有的飞禽走兽都来自海洋生物。经过缓慢而持续不断的进化,海洋生物逐渐适应了先是与它们原始的生活相邻的生活条件,然后是相隔更远的生活条件,经过一个又一个阶段,它们产生了大部分生活在陆地和空中的生物。
不幸的是,这个巧妙的理论并不是无懈可击的。动植物界的生命体来自海洋的祖先,这一点对几乎所有人来说是无可否认的,但不是对所有人都这样。确实还存在一些植物和动物,似乎不能跟水生的形式联系起来。他的体系的两个弱点之一就在这里。
人类——索弗尔并不隐瞒这一点——是另外一个弱点。在人和动物之间,没有任何近似之处。诚然,像呼吸、吸取营养、运动机能这样一些重要的功能和属性是一样的,明显地以同样方式完成或表现出来,但是,在外形、器官的数目和分布方面却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即使这根链条残缺的环节并不多,人们还是可以把绝大部分动物与海洋里的祖先联结起来,但这样一种亲缘关系对人而言是不能令人接受的。为了让进化论保持原封不动,就只有毫无根据地假设海洋生物跟人有同一始祖,而这一始祖却没有什么遗迹,绝对地没有什么遗迹能表明先前存在过。
有一段时期,索弗尔企望在泥层里找到有利于他偏爱的学说的论据。在他的发动和领导下,连续多年进行了发掘,但是,却导至跟倡导者期望的截然相反的结果。
穿过一薄层跟天天人们所见的相似或相同的腐烂的动植物形成的腐殖土,终于挖到软泥厚层,那里,古代的残存物已改变了性质。在这软泥层里,再也没有现存的植物和动物,而是一大堆仅仅属于海洋动植物的化石,它们的同属至今还生存着,多半是在环绕四海帝国的汪洋大海里。
除了地质学家有理由地认为,这块大陆从前是原来的大洋的洋底以外,除了索弗尔也没错地认为,当今的动植物起源于海洋以外,还应该得出什么结论呢?人们有权把非常罕见的例外看作畸形物,除此以外,只有水生形态和陆生形态的动植物能找到痕迹,而陆生形态必定是水生形态产生的……
对他的体系的普遍意义极为不利的是,人们还找到别的东西。大量人的骨殖分散在厚厚的腐殖土中,直至软泥层最上面的部分,如今被挖掘了出来。在这些不完整的骨架组成的结构中,没有什么异乎寻常的东西,索弗尔只得放弃认为这些骨头属于间接类别的生物以证明他的理论:这些骨头恰恰是人的骨头。
但有一个相当令人注目的特殊情况很快得到了确认。上溯到粗算大约两三千年的古代,骸骨越是年代久远,发现的头骨就越是狭小。相反,越过这个阶段,是倒过来发展的,从这时起,越是年代久远,头骨的容量就越大,因而头骨容纳的脑子就越大。最大的头骨正好在软泥层表面找到的非常少的残骸中。认真观察这些古老的遗骸,使人无法怀疑,生活在远古时代的人从那时起便得到远比他们的后人高得多的大脑的发展。——包括索弗尔博士的同时代人。因此,在 1.6 万年至 1.7 万年之间,有一个明显的退化,随后是新的发展。
索弗尔被这些古怪的事实弄得无所适从,无法把他的研究推向前进。软泥层被挖穿了,泥层极厚,按最稳健的意见看来,沉淀要求的时间不下于 1.5 万年至两万年。越过这一层,人们吃惊地在一层远古的腐殖土中找到少得可怜的遗留物,在这层腐殖土之下,就是岩层,根据研究中心分析,岩石质地多种多样。但令人惊讶到极点的是,从这些神秘的深处,取回了无可辩驳地属于人类起源的残骸。这是一些属于人的遗骨,还有武器或机器残片、陶瓷碎片,用闻所未闻的语言书写的铭文残简、精雕细刻的硬石像、有的形状是几乎原封不动的塑像、精细加工而成的柱头,等等,等等。从所有这些找到的东西中,可以自然而然地得出结论,约莫在四万年以前,就是说当今民族最早的代表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怎样出现的时期再往前推两万年,人类就已经生活在这些地方,达到了高度发展的文明程度。
这确实就是得到普遍承认的结论。但是,至少有一个持异议的人。
这个持异议的人就是索弗尔。要假设人类第一次曾经居住在地球上,跟他们的后代相隔有两万年的鸿沟,在他看来,这纯粹是无稽之谈。这些祖先消失了那么长的时间,跟后代又毫无联系,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后代是从哪里来的呢?与其接受这样荒唐的假设,还不如处于观望之中。尽管这些古怪的事实得不到解释,却不应该下结论说,这些事实是无法解释的。有朝一日会得到解释。目前,对此不加考虑,执著于这些能充分自圆其说的原则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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