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一点就让我发现了那个明显的事实,就是只有艾蜜莉亚·乔丹和胡弥以及那个失去意识的人在屋子里。到戴尔在六点三十二分开着车子回来之前,她一个人在那里有十七分钟之久。
“哦呵?我们先来想一下这个女人,她有哪些合于参与那个计谋的条件?她和胡弥家在一起住了十四年;十四年呢,孩子们,这当然足够让她成为那个家庭的一分子了。她可以说是,或者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一心一意地爱着艾佛瑞。她一激动起来——你们在法庭也注意到了吧——就会直呼他的名字,这可是除了他的亲弟弟之外,没人敢做的事。她的地位也让她能知道很多在那栋房子里的事情。要是艾佛瑞必须把他的计谋透露给什么人听的话,最可能的人选就是一个看来很实事求是、动作迅速、做事用心的女人,而且在那里的时间也够长久到能打进那攸关家族荣誉的封闭小圈子里。
“然而这仍然只是理论而已,你们明白吧?所以我们来看看从六点十五分到六点三十二分之间那神秘的十七分钟里,她做了些什么。(她说)她在六点三十分的时候收拾了行李下楼来。我要请你们注意她在法庭上所说的证词,因为那正是很久以前她向警方说的同样证词——当初我特别小心地仔细研究过,就像对其他人的证词一样。她说她给自己收拾了一个小旅行包,替史本赛叔叔收拾了一个大箱子,然后她下了楼。
“就是这里,戴尔的证词里有一点很有意思的事正好和这有关系。戴尔回来之后,发现她正站在书房的门前——听好了,在书房门前。她突然哭喊着告诉他说书房里的两个人在互相砍杀,还命令他到隔壁去找傅来明。戴尔说这时候‘她给史本赛·胡弥大夫的一个大箱子绊了一下’。
“我觉得奇怪的是那只箱子在通到书房的那条小走廊里做什么。那栋房子的楼梯——你也看过的,肯——直通前门。那也就是说,她提着行李下楼来,想到要去书房向艾佛瑞说再见,就往后面走进了那条小走廊,手上还提着行李——或者至少是,你们注意了,提着那个箱子。这是怎么回事?如果是提着两件行李下楼,以我的经验是总会把箱子放在楼梯口,好方便再提到大门口去,一般人不会那么麻烦地把行李拖到屋子后面去,跟人道别的时候还把行李提在手上到处走。
“就在这地方我脑子里有了一种烧灼的感觉,开始明白了很多事。在我那张时间表上艾蜜莉亚·乔丹的行动那一栏下方,我画了个问号,到目前为止,我对这件谋杀案到底知道多少呢?由我和警方看法不同而确信的事情有:第一点,艾佛瑞是由一支从十字弓射出来穿过犹大之窗的箭射死的,而那把十字弓从那天夜里开始就从小屋里失去了踪影;第二点,艾蜜莉亚是唯一单独留在那栋房子里达十七分钟之久的人;第三点,艾蜜莉亚当时在离书房门很近的地方,还很难解释地随身带着那只可爱的大皮箱,而那个箱子从那之后就再也没了下文;然后我又想起另外一件事,就是第四点,史本赛叔叔那套漂亮的格子呢高尔夫球装从那天晚上之后也失去了踪影。
“喔!我们甚至还知道那套衣服是什么时候发现不见了的。你们还记得,就在发现凶案之后,鲁道夫·傅来明想到要取嫌犯的指纹,戴尔提到在楼上史本赛那套衣服口袋里有个打印台。戴尔冲上楼去取——但那套衣服不见了。戴尔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觉得很奇怪地下楼来,可是那套衣服到哪里去了呢?如果不是所有的人都因为在书房里发现了尸体而乱成一团的话,你首先会想到那套衣服会在哪里?啊?”
大家都没说话。
“我知道,”艾芙莲说,“你会想到衣服想必收进箱子里了。”
“没错,”H.M.同意道。他喷了一口烟,瞪大了眼睛,“有某个女人刚给那套衣服的主人收拾行李,史本赛叔叔是要去乡下度周末。哎,要给那样一个男人收拾行李,马上就会想到的第一样东西是什么?一套格子呢的运动用西装,英国嘛,我的英国。
“跟着这并不复杂的思路想下去。你们在时间表上会看到,六点三十九分时,傅来明要艾蜜莉亚到医院去把史本赛接回来,也就在那同时,在那一刻,他想到要取指纹。他说,要是他们能有个打印台就好了!戴尔说高尔夫球装口袋里就有打印台,然后动身去取。我要提醒你们,你们由时间表上也看得出来,那个女人当时还在那里,她听到了这句话。所以,她为什么没有马上开口说‘不用上楼去找那套衣服了,我已经收在走廊上那个皮箱里了’呢?(就算她在把衣服放进箱子前,已经把打印台拿出来了,她也会说:‘不用到衣服里找,我已经把打印台放在某某另外一个地方了。’)不管是哪种情况,她为什么不说话呢?她不可能忘了刚刚才收好的东西;而且她是个很实事求是的女人,在艾佛瑞·胡弥手下工作,早已学会把所有的事都想到,可是她什么话也没说。为什么呢?
“你们还会注意到另外一件事。那套衣服不单是在当时找不到,而且以后始终不见踪影,再也没有出现过。再加上还有一双鲜红色的皮制土耳其拖鞋(会注意到是因为那双鞋太特别了)也不见了;你也开始明白那整个大皮箱都消失了踪迹。
52书库推荐浏览: [美]约翰·狄克森·卡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