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没有任何东西失窃。”
“不然,你是说发生了火灾?”
“不是。”
何姆斯从他胸前口袋掏出手帕来,仔细擦着脸。他的目光在手帕底下,一再地打量着我。然后他笑了。
“那我可就如释重负了,”他说道,“不过我还是不懂。呃,你要来一杯戚士忌苏打吗,巡官?”
“谢谢你,先生,”我说道。我是非常需要来一杯。
他一边说,一边拿着自己的杯子走到餐具架,取出另一个杯子后,随即在每一个杯子里倒了刚好三指宽的威士忌。
“咱们好像仍在玩滑稽问答游戏,”他清清嗓子继续说道。“据我所知,今晚博物馆没发生任何事情呀,除非是韦德先生突然回来了。我并不在那里。我——一直待在这里,这不是什么秘密了。到底发生什么事?”
“凶杀案,”我说道。
此刻,他正要开始挤压苏打虹吸管的握柄,结果一失手,苏打水并未滴入杯中,反而是全泼溅至橡木餐具架上。他立刻掏出手帕。在转身之前,他一直忙着用手帕擦抹餐具架。不过当他转身回来时,他的太阳穴附近已浮现出些许螺旋状的条纹。
“笨手笨脚的,”他低声嘀咕。“不可能,你在开玩笑吧,还是你想要——?喂,谁被杀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个叫做雷蒙·潘德洛的男子。今天晚上,他被一把博物馆展示柜里、有着象牙握柄的匕首给杀了。我在大厅内那座大型封闭的旅行马车中,发现了他的尸首。”
何姆斯颤抖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才变得镇定下来。他的眼神温和依旧,只不过透露着困惑意味。那时候我才注意到,餐具架上方的墙上挂了一幅加框的画。面里的背景是森林地,画里的那名男子穿着长袍,而此男子留着—把极为精心保养的白络腮胡。这个案子无论你怎么看,到处都有络腮胡的存在。对我而言,它们已演变成一场梦魇和一种妄想。
“潘德洛,”何姆斯重复着这个名字,我可以断定他的语气是真的茫然迷惑。“雷蒙·潘德洛!这个名字对我没有任何意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在那里干什么?是谁杀了他?还是说,你也不知道是谁下的手?”
“何姆斯先生,你这些问题的答案,我们都一无所知。不过,也许你可以协助我们。关于那把杀了人的匕首……”
一提起匕首,何姆斯的眼神首度犹豫了起来。
“根据普恩的说辞,那把有着象牙握柄的弯刀,叫做‘可汗枷’……”
“普恩!”何姆斯叫了出来,仿佛他是忘了什么事似的。“呃——是的,没错。普恩跟这事情有何关系?他说了些什么?”
“他坚称今晚除了他,博物馆里面没有别的人。所以,无可避免的,情况对他似乎不利。”我让这句话在他心中留下印象。“好啦,说到那把匕首,打开大厅展示柜的钥匙是在谁的手上?”
“在我手上。但要是它被偷了——”
“还有谁有钥匙?”
“这个嘛,当然了,韦德先生有。不过——”
“匕首没有被偷。它是被某个有钥匙的人从柜子里拿出来,而且柜子又被锁上了。”
何姆斯的语气非常平静。他机械似地从餐具架上拿起两只杯子。我当场作出推却的手势,因为你怎能和一个你会对他提出控诉的家伙一起喝酒。然而,他以简单明理的口吻说“别傻了!”然后继续用同样低沉的嗓音说道:
“一定有把复制的钥匙。我只能告诉你,这事不是我干的,我这辈子从未听过雷蒙·潘德洛这个人。我和我的朋友整晚都待在这里。”
“对了,你这里有哪些人?”
“韦德先生的儿子杰瑞·韦德,我们一位叫做贝克特的朋友,以及克尔顿小姐。你不会认识他们的。我们一直在等韦德小姐和她的朋友曼勒宁。”
“还有其他人吗?”
“现在没了。本来还有别的人,但他们已经走了。听我说,你要我把杰瑞·韦德叫过来吗?”
我朝着那房门紧闭的房间望过去。现在那里头是引人疑窦地安静;自从何姆斯在那儿短暂地一进一出后,气氛便一直是如此这般了。就在此时,一名女子的歌声传来,试图唱的是《茗荷介岬角的水手》一曲。起初只有昂扬的旋律,但随即却是猛嘘她的噪音。
“失陪片刻,”我对何姆斯说道。我走到门前,敲门,接着开门。
我走进那像是鹦鹉笼的房间时,房内先是愕然的寂静,然后才响起各种声音。这个房间和前面的房间几乎一样小,光线差不多亮,只不过正弥漫着青烟。正对房门的沙发上,蜷缩着一位苗条长腿的金发女子,她醺醺然地眨眼使眼色,手肘靠在椅背上握着一杯鸡尾酒。她那张神圣高贵的脸蛋显得白里透红,眼眸是水汪汪的中国蓝,你们在前拉斐尔派的作品中可以看到这副长相。此外,她有突然倾身向前的习惯,仿佛是有人推她一把似的。
桌上的酒瓶堆积如山。站在一旁的年轻人体型矮胖,发色火红,身上穿的晚礼服极为正式标准。他嘴角叼着香烟,一只眼眯起来透过烟雾端详自己手上黏稠的鸡尾酒搅拌器。我一进来,他就急忙转身瞪着我,并试图摆出一副庄严如石头般的坚毅表情;但某件事使这份尊严打了些折扣:某人取下巧克力盒上面的狭长红缎带,倾斜地挂在他的胸前,并且用安全别针钉住。更何况,这时他还是一副受到惊吓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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