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会好玩吗?”为了不让这种噪音再度萌生,我开口问道。“咱们来谈谈吧。我猜,你会说你是出席了篮织工协会的舞会。你为何要去参加呢?”
“没错。因为那里有漂亮的金发篮织女工——”他注意到我的表情,便住嘴不语。他的脸上又出现精明狡猾的神色;他准备好要决斗,甚至老早就已全副武装。“听我说,巡官,你是个好警察,所以我愿意告诉你实情。我的确是去参加篮织工协会的舞会。事实上,那是一家汽车制造公司;然后呢,刚好有个长相标致的金发女子,她说明天可以跟我碰面。不过,我会跑到那里去,绝对是有理由的。”
“理由?”
“是的。这是一种策略。我帮美国黄皮杂志——就是所谓的廉价杂志——写冒险故事,故事中充满阴森可怕的刺激情节,有时候老头韦德会协助我构思。博物馆有收藏一些关于诅咒时母(译注:Kali,印度教的毁灭女神,也是大地母神,即生命的赋予者。为湿婆之妻),或是某某人的无价资料。但我想探讨的是,这事是否真的如此引人人胜,而且在民间被渲染成何种风貌。我请教你,闲荡时要避免被人识破的危险,除了穿上警察制服之外,还有什么法子更好呢?”
他以夸耀的语气越说越起劲,我敢说这套说词是他几分钟前才想到的。他转身望着我,眼中似乎在施放一种催眠力量;虽然他的厚嘴唇粲然一笑,但我觉得那股力量犹如月光下的街道般空洞悚然。
“你现在这番话,”我说道,“总而言之是要告诉我,今晚你没去过韦德博物馆吧?”
他突然语塞。
“韦——?啊?是的,没错,我没去过那里。”
“你能提出证明你身在何处吗?”
“可能有点难。舞会中大家都戴着面具,然后我在街上闲逛,虽然可能可以找出那位金发女子,”他仿佛是在自言自语。“妈的,这么说来,你可以证明我人在博物馆啰?到底那里发生了什么事?我甚至不知道要为了什么事情自我澄清辩白。山姆·贝克特嘀嘀咕咕尽说些莫名其妙的话,他说有个叫做潘德洛的男子,被人用一把象牙握柄的匕首杀死了,但这件事我根本一无所知。你可以证明我在案发现场吗?”
“或许可以。有人看到你了,你知道的。”
他猛然停住脚步,肩膀急倏回转,但我催促他前进,以至于其他人还无法跟上我们。身后响起的口琴旋律,仿佛是在为我们航行月光海湾而歌颂着,不过和音符对照之下,巴特勒的脸色却显得阴沉可怖。
“看到我?”他复述了一遍。“卑鄙的谎言。谁说他看到我了?是谁看到我了?”
“一个戴着白色假络腮胡的男人。他从博物馆的后门走出来,然后爬到墙上,现在你给我听清楚!他看见我麾下的一位巡佐,这位巡佐的体型跟你一样,除了胡子之外,相貌也跟你很像。在昏暗的光线下,这名男子看见巡佐正试着推开博物馆的门。他便说道:‘你这个手段高明的骗子,你杀了他,你会为此被吊死的。我看见你在马车里头。’他指的并非这位巡佐;他把巡佐认作别人了……至于这个别人,会是谁呢?”
脚步非常缓慢、视线盯着前方的巴特勒,回了句奇怪的话。他说:
“这件事,你有告诉其他人吗?”
“没有。”
“那么,这位戴假络腮胡的目击证人在哪里?”
“他失踪了。”
“你知道他是谁吗?”
“还不知道。”
巴特勒以可喜可贺的神情转头看着我。
“漂亮,巡官!典型的办案手法,敏锐的推敲研判,只不过——像卫生纸一样薄弱令人无法信服。这样是行不通的。你不能用这类的罪名扣押任何人。你手上有些什么证据呢?一个高尚显贵没有缺点、喜欢藏假络腮胡、爬墙、向巡佐袭击的目击证人(对了,这个人你还找不出来呢)。就靠这个——咱们说得客气点——怪胎一番言不及义的话,你就从800万人当中,挑中一个当天晚上刚好去参加化装舞会的人,然后便指证他曾在案发现场(另一个家伙似乎也曾扮装过,但咱们先暂且不提)。就这样,你就认定我在我根本没去过的地方,杀了一个我从未听过的男人。请问一下,有哪位并非虚构人物、曾在案发现场出现、可以找得出来、并且信用可靠的证人,说我在博物馆出现过呢?比如说老普恩吧,他在韦德家族服务了20年,在博物馆也待了十来年。他怎么说来着?他有说我今晚去过博物馆吗?”
“这个嘛,当时——”
巴特勒摇着头,非常不以为然地看着我。他继续说道:
“说正格的,老兄,你这套说词行不通的。你可以私下认为我去过那儿。事实上我没有;但这事咱们就不讨论了。我说,你可以私下认为我去过那儿,但是你能提出证据吗?你有胆子拿着你手上这个证据,去见治安推事吗?哎呀,老兄,”他生气勃勃的流利口才是越说越来劲,“想想你手上所成立的案子吧!你断言是我刺杀了这位不知何许人的男子,然后把他的尸体丢人大厅里的马车内——”
52书库推荐浏览: [美]约翰·狄克森·卡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