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马克汉补充道,“既然他是在那名女子遇害前离开她的,所以没有必要再去打扰他。事实上,我已向他保证看在他家人的份上,不会让他牵扯进这个案子里。”
“如果你觉得没问题的话,长官,我也一样。”希兹阖上并收起他的笔记簿。“还有一件小事。欧黛尔以前住在第一一街,艾莫力从她前任女房东那里得知,欧黛尔家女佣口中的那名时髦家伙以前经常去找欧黛尔。”
“这倒提醒了我,警官,”马克汉找出布莱纳来电时记下的笔记,“这是教授所提供的首饰盒被撬开的一些相关资料。”
希兹非常急切地阅读这些资料。“果然和我想的一样!”他满意地点着头,“干净利落、有职业水准,这家伙经验老到。”
凡斯站了起来。
“然而,果真是这样的话,”他说,“为什么这位经验老到的窃贼一开始使用的是不恰当的铁钳呢?还有,为什么他会忽略了客厅里的衣橱呢?”
“等我逮到他的时候,凡斯先生,这些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希兹眼露冷光、笃定地说。“而我想要好好和他谈谈的对象,就是那位穿着丝质褶边衬衫、手戴麂皮手套的家伙。”
“每个人的嗜好不同,”凡斯叹息着说,“我就不会想去和他交谈。总之,我无法想像一名惯窃会尝试用铁钳去撬开一个钢制的盒子。”
“别再想铁钳了,”希兹厉声地说,“他是用凿刀撬开首饰盒的,而且就是去年夏天公园大道窃案所使用的同一把凿刀。你觉得如何?”
“噢!这就是让我头痛的地方,警官。要不是因为这件烦人的事情,今天我会有一个轻松自在、无忧无虑的下午时光,到克莱蒙特好好喝个下午茶。”
这时贝拉米探员通报求见,希兹从桌上跳了下来。
“看来那些指纹有新发现了。”他满怀希望地预言着。
贝拉米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直接走到马克汉的办公桌前。
“杜柏士队长要我过来,”他说,“他认为你可能需要那份欧黛尔公寓中采集到的指纹报告。”他把手伸进口袋拿出一个小型资料夹,在马克汉的示意下,交给了希兹。“我们鉴定过了,正如杜柏士队长说的,都是出自于同一个人,这个人的名字叫做汤尼?史基。”
“绰号‘公子哥’的史基,是吗?”希兹的语气中有种压抑住的亢奋。“看吧,马克汉先生,有着落了。史基有过前科,是他那行的高手。”
他打开资料夹拿出一张长方形卡片和一张蓝色的纸,纸上打了七八行的字。他看着这张档案卡,发出满意的声音,然后把它递给了马克汉。凡斯和我趋前同看。档案卡最上面是那名犯人正面及侧面的档案照片,一张年轻的脸,头发浓密,下巴方正,眼宽而色淡,蓄着修剪整齐的小胡子。照片底下是对他的简单描述,包括他的名字、绰号、住址、犯人检测事项,以及他的犯罪事实。最下面有十个小方格排成两列,里面是他的黑色墨印指纹——上列印的是他的右手指纹,下列是左手指纹。
“所以这就是那位领导潮流、穿着丝质衬衫搭配晚礼服的审美家!我的天哪!”凡斯看着这人的档案卡挖苦地说。“我希望他能带动无尾晚礼服搭配长统靴的风潮——纽约的剧院到了冬天可是冷得刺骨。”
希兹把档案卡放回资料夹中,继续看另一张上面打了字的蓝纸。
“他就是我们要找的人,绝对不会错,马克汉先生。听听这些:‘汤尼?史基,绰号公子哥。一九二到一九四年,爱莫诺少年感化院两年感化教育。一九六年因为轻微窃盗罪在巴尔的摩州立监狱服刑一年。一九八到一九一一年,又因为伤害和抢劫罪名在圣昆汀监狱服刑三年。一九一二年在芝加哥因窃盗罪被捕,后来以罪名不成立结案。一九一三年意图行窃,在艾伯尼被捕,罪名不成立。一九一四到一九一六年,因为窃盗和抢劫罪名,在辛辛监狱服刑两年八个月。’”他把蓝纸折好,连同档案卡一起放进他胸前的口袋。“可爱的纪录。”
“这就是你要的情报吗?”泰然自若的贝拉米问。
“没错!”希兹几乎欣喜若狂。
贝拉米以期待的眼神瞄着马克汉检察官;马克汉似乎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事情,拿出一盒雪茄请大家。
“多谢了,长官。”贝拉米说着拿了两枝,小心翼翼地放进背心口袋里,然后离开了。
“如果你不介意,电话借用一下,马克汉先生。”希兹说。
他打回刑事组。
“马上追查汤尼?史基——‘公子哥’史基——的下落,你们一找到他立刻带他过来。”他在电话中向史尼金交代这件事。“从他的档案中查出他的地址,带波克和艾莫力一起去。如果他想逃,先示警再把他抓起来——有些同仁对他相当了解。逮捕他,不用多说什么,知道吗?另外,听好,搜搜看他的住处有没有作案的工具。或许没有什么作案工具在他住的地方,不过我特别要找的是一把长一又八分之三寸的凿刀,刀面上有一道刻痕。……半个小时内我会回到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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