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杀人事件_[美]S·S·范·戴恩/凡迪恩/范·达因 【完结】(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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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承认,”马克汉冷淡地回答,“在我的想法里,疯狂杀人就是疯子的行为。”

  “但是他并不是杀人狂,老兄。你忽略了所有心理学上的微妙特质。这个人被某人激怒,也就是因为被激怒,他设下天衣无缝的杀人布局。这个案子展现了他过人的聪明。可以确定的是,他的行为固然有点骇人,但一旦你抓到他,你会惊讶地发现他是多么正常,而且是多么有本事——哦,有本事到让人叹为观止。”

  马克汉再度陷入沉思,最后他开了口。

  “你这番精妙推论的惟一问题是,它和已知的命案状况并不符合。而且,我亲爱的凡斯,对我们这些学法的人来说,事实还是最重要的。”

  “干嘛无端承认自己的缺点呢?”凡斯有点挑衅地说。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了,“我的推论和哪些事实不符?”

  “嗯,照你所说的特征,只有四个人和欧黛尔谋杀案扯得上关系。希兹对于欧黛尔这女人的过去调查得非常彻底,过去两年中——也就是打从她自法利斯露脸以来——她的入幕之宾就只有曼尼克斯、林格斯特医师、克莱佛老爹,当然另外一位就是史帕斯伍德了。这位金丝雀看来似乎还蛮挑的,再也没有其他够亲近而有嫌疑的人了。”

  “看来你好像已经勾勒出一份四人帮名单,”凡斯语气冷淡地说,“你脑袋里究竟在想什么?——杀人集团吗?”

  “不是,”马克汉很有耐心地回答。“我想要的只是一个合理的可能情况。但是,曼尼克斯一年多前就和这个女人分手了;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两人都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最后剩下的就只有林格斯特医师了。但是我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将他和杀人犯或窃贼联想在一起,虽然他的脾气非常暴躁。再说,他也提出了不在场证明,而这证明看来也像是真的。”

  凡斯摇摇头。

  “一位具有法学素养的人士居然有这样幼稚的想法,真可怜。”

  “有时候这也合乎理性,不是吗?”马克汉说。

  “我亲爱的朋友!”凡斯斥责他,“那样的推论是非常不周密谨慎的。如果你能分辨出理性和非理性之间的差别,你现在就不会是执法者而是神了。……你正一步一步走进错误的岔路里。这桩命案的关键不在你所谓的已知情况上,而是你口中四人帮那些先生们不为人知的事情——换句话说,藏镜人镜子背后真实的一面——还有他们的个性,或是本性。”

  他点了一根烟,靠在椅子上闭起了眼睛。

  “告诉我你对这四位殷勤的绅士知道多少——你说希兹已经提出了他的调查报告。他们的妈妈是谁?他们早餐吃些什么?他们会对野葛这种植物过敏吗?让我们先从史帕斯伍德的档案开始,你对他知道多少?”

  “大体上来说,”马克汉回答,“他来自旧式的清教徒家族,历代家族成员做过州长、市长,还有一些是成功的商人。祖宗八代都是纯粹的新英格兰人。事实上,史帕斯伍德是新英格兰上流社会的典型代表人物——尽管我猜想这所谓的‘清教徒之酒’如今已经掺进了相当多的水。他和欧黛尔这女人的绯闻已经违背了老清教徒坚持的禁欲规定。”

  “这倒完全符合一味遵循禁欲规定背后的心理反应,”凡斯说,“但是他的工作是什么?他的钱从哪里来?”

  “他的父亲生产汽车装饰配件,也因此而致富,随后把这事业留给了他。他不太情愿,但我相信他也设计过一些装饰配件。”

  “希望那种装着芳香纸片的玻璃瓶不是他们设计的产品之一。不过,设计汽车装饰配件的人,也有杀人的可能。”

  “不可能是史帕斯伍德,”马克汉耐着性子说,“因为他不符合你所说的条件。我们都知道,在他离开那名女子时她还没死,而在她被杀害的那段时间,他正和瑞丰法官在一起。……你总不能篡改这些事实吧。”

  “这点我也同意,”凡斯说,“你对那位绅士的所知就这么多?”

  “我想就是这些了,另外他还娶了个有钱的老婆,好像是南方一位参议员的女儿。”

  “无济于事。……现在我们来谈谈曼尼克斯。”

  马克汉看了看一张打字的报告。

  “父母亲是移民——坐最便宜的三等舱过来的。本名是曼尼克维兹,大概是这样发音的。出生于东岸。曾在海司特街他父亲开的零售店里学做毛皮生意,后来到圣佛斯哥公司工作,并且当到工厂领班。攒了一笔钱后,靠着炒地皮大捞了一票。之后他自己经营起毛皮生意,一帆风顺地到今天的飞黄腾达。公立商业专科学校夜间部毕业。一九年结婚,婚姻只维持了一年。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是俱乐部的火山孝子,不过从来没有酩酊大醉过。我猜来这里付钱和开酒的大头都是他。他在音乐喜剧上投资了一笔钱,所以总是有美女环侍在侧。特别偏爱金发美女。”

  “没什么有帮助的资料,”凡斯叹气,“这个城市到处都是这样的曼尼克斯。……对于我们那位风格独特的医师,你有什么关于他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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