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有爱国精神的罗宾_[法]莫里斯·勒布朗 【完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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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亚森·罗平和福尔摩斯对决》,莫里斯·勒布朗最初确实是用“Sherlock Holmes”(福尔摩斯)发表的,但随后就遭到原创柯南·道尔爵士大人的抗议。于是莫里斯·勒布朗在单行本发行之时就将此名字改成Herlock Sholmès("爱洛克·休尔梅"某台湾读者如是说)。还有华生(Watson)也被改成威尔森(Wilson),贝克街221B(Baker Street 221B)改成帕克街219(Paker Street 219)。但是这个Herlock Sholmès先生也是穿戴猎鹿帽和披风随带烟斗,所以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个“Herlock Sholmès”就是“Sherlock Holmes”,因此日语和汉语的译本都将“Herlock Sholmès”还原成“福尔摩斯”。顺带说明:此书手笔比较拙劣,抹黑嫌疑很大,看过的基本上一面倒的批评主角亚森·罗平。可能开始莫里斯·勒布朗只是开个玩笑,也可能是大出版商皮埃尔出的“馊主意”,不管怎么说,这个“同人文”已经拉开了近百年的马拉松式纠纷。

至于《黄金假面人》,汉译中的阿尔赛恩·吕班,当然是亚森·罗平了,由此读者亦窥见一丝中国翻译界的水准了。《黄金假面人》作者江户川乱步是福尔摩斯的Fans,所以此书把报复兼抹黑的嫌疑提高了若干个层次,当然也就写不出什么水准,纯可供福尔摩斯的Fans发泄用。比较奇怪的现象是,无论是“亚森·罗平和福尔摩斯对决”还是“明智小五郎和亚森·罗平对决”结局都是平局。但是这种虚拟侦探互贬现象恐怕也只有在这些侦探小说中才会出现的了。

人物评价

为什么人们对罗平依然如此痴迷?新版《亚森·罗平全集》的出版者让-佛朗索瓦·梅尔勒说:“罗平的故事语言优美、简洁、明快,情节无懈可击。”至于为什么年轻的读者也喜欢罗平,出版罗平故事袖珍本的老板多米尼克·古斯特说:“年轻读者就是通过罗平的故事开始阅读流行小说的。”导演让-保罗·萨洛美则对罗平故事的现代性感兴趣:“这是今天的故事,一个年轻人在尊重他人的同时向整个社会发出挑战,他利用制度的腐朽同腐朽的制度作斗争。”

自古以来,史诗、悲剧、喜剧、诗歌都被认为是重要的体裁,小说则是不登大雅之堂的野草,直到十八世纪还被文艺理论家们冷眼相看。不料小说后来居上,因为它不仅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神话传说,而且恰恰由于不受任何文艺法则的限制,使它得以自由发展,随着资产阶级的兴盛而日益繁荣,终于在十九世纪的文坛上占据了最重要的地位。有趣的是,小说的体裁的内部似乎也有等级之分:被奉为正宗的是以巴尔扎克为代表的现实主义小说,以雨果为代表的浪漫主义小说,还有以左拉为代表的自然主义小说,以及本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新小说等等,而侦探小说则被视为小说中的“下里巴人”。然而历史又一次嘲弄了人们划分体裁等级的愿望:当十九世纪的小说名著已经成为经典,现代的新小说也业已衰落的时候,只有侦探小说始终拥有最广大的读者,它作为通俗文学的一个重要方面,总是生气勃勃,几乎具有永恒的魅力。

提起侦探小说,人们自然会想到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实际上在西方世界里,英语的侦探文学确实拥有一定的优势,因为它有着较长的历史和较为广泛的国际影响。文学史上第一部真正的侦探小说,是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1809—1849)的《莫格街凶杀案》。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也早在十九世纪末期就使福尔摩斯成了家喻户晓的大侦探。在英、美、德等国都有大量研究侦探文学的论著,使法国的侦探文学相形见绌,根本原因在于它很少被译成外文,因而在国外影响甚微。其实法国的侦探文学不仅同样丰富,而且更有自己的特色。一八四六年六月十一日,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被一位匿名者改写后,刊登在法国的《日报》上,题目是《法庭大事记中独一无二的谋杀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这个故事又以三种不同的版本分别在其他报纸上发表。因此爱伦·坡的这篇小说也可以说是法国的第一个侦探故事,但它的意义更在于表明法国读者的兴趣有了转变。在十八世纪末法国大革命之后,惊魂未定的贵族和资产阶级追求精神刺激,于是大量的恐怖小说应运而生。这些小说情节离奇、想象怪诞,一时大为流行。但人们不可能长久地迷恋鲜血、暴力或谋杀,而是更乐于在理性的范围内去看待犯罪这一社会现象,这就是侦探小说兴起的根本原因:读者关心的不再是作案而是破案,他们感兴趣的不再是罪犯而是侦探。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了法国侦探文学之父埃米尔·加波利奥(1835—1873)。

爱伦·坡的侦探故事曾被法国大作家夏尔·波德莱尔(1821—1867)译成法文,但是在此之前它们就对加波利奥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加波利奥早年默默无闻,一八六六年因在报纸上连载侦探故事《太阳》而一举成名,此后发表了一系列侦探小说,例如《巴黎的奴隶》(1868)、《勒科克先生》(1869)、《地狱生活》(1870)、《脖子上的绞索》(1873)等等。它们比柯南道尔创作福尔摩斯探案的时间要早得多,并且从一开始就显示了与英语侦探文学的区别:爱伦·坡和柯南道尔集中表现破案过程中冷静的推理逻辑,而加波利奥则是集十九世纪一切文学形式之大成,使他的小说成了社会生活的画卷。造成这一区别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报纸的连载形式,这种形式产生于法国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当时报刊业飞速发展,竞相用连载故事的趣味性争取读者,大仲马(1802—1870)的《三个火枪手》(1844)和《基度山伯爵》(1844—1845)就是这类连载小说的典范。一部小说要想连载下去和吸引读者,就不能过分简洁地仅限于案件本身,必须描绘读者感兴趣的社会生活,在艺术手法上要不断设置悬念和伏笔等等,所以评论家马里尤斯·托班指出:埃德加·爱伦·坡和加波利奥都是侦探小说之父,但是“前者搭起了侦探小说体系的构架,后者则赋予了它血肉、气息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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