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金波翰离去后,马克汉得意洋洋的对凡斯点点头,“这就是你口中的刑事探员……你还有什么不满意吗?”
“噢,有很多,”凡斯慢吞吞的说。
班森少校困惑的望着他。
“我不明白为什么李寇克要到河滨大道去取他的枪?”
“我认为,”马克汉说:“他杀了人之后,为了安全起见,把枪藏在圣·克莱尔小姐那里,他可不希望在自己家中被搜查出来。”
“也许在命案发生前他已经把枪放在那里了呢?”
“我明白你的意思,”马克汉回答,(我记得少校曾断言圣·克莱尔小姐比上尉更可能是杀他弟弟的凶手。)“我也曾有此看法,但某些证据显示她不可能是凶嫌。”
“在这一点上你肯定完全说服了自已,”少校回答,声音仍然透露着质疑,“可是我不认为李寇克会是杀死艾文的凶手。”
他停下来,手搭在检察官胳膊上,“我无意僭越,也并非不感激你所做的一切,但我真心希望你能三思而后行,再小心谨慎的正直人也会犯下错误,事实有时可能也是一种谎言。我不相信目前的证据会蒙骗你。”
很显然的,马克汉为他老友的请求而深深感动,但是他因职责所在拒绝了对方。
“我必须根据自己的信念行事,少校。”他用温和的语气坚决说。
15 “范菲——私人文件”
六月十八日,星期二,上午九点
翌日——案发后第四天——对解决艾文·班森被谋杀这个难题是非常重要的一天,虽然我们并未掌握确切的实证,但新的发现已让凶手呼之欲出。
和班森少校共进晚餐后,在与马克汉分手前,凡斯提出翌晨到检察官办公室拜会的要求
。马克汉为他罕见的认真感到困惑且感动,遂应允了他的请求,虽然我认为他宁愿下令逮捕李寇克,也不愿见到因凡斯的反对所带来的困扰。听到希金波翰的报告之后,马克汉已决心将上尉缉捕归案,为提交大审判团而做准备。
凡斯和我于上午九点抵达检察官办公室时,马克汉正拿起听筒要求和希兹巡官通话。
凡斯做了一个令我吃惊的举动。他走到检察官办公桌前,从马克汉手中夺走听筒,放回电话机座上,然后移开电话,双手搁对方肩上。马克汉惊讶得来不及有所回应,凡斯已经用低沉平和的声音开口说道:
“我不会让你逮捕李寇克——这就是我今早来此的目的。只要我在这里,会尽一切所能阻止你下达拘捕的命令,除非你叫警察强行押我出去。我建议你多找些人手,因为我绝不会轻易就范。”
凡斯的威胁绝非空言,马克汉知道他是认真的。
“如果你派手下来,”他继续下去,“你将会变成这个星期内全市最大笑柄,因为届时他们会知道谁才是杀害班森的真凶,而我也会因公然反对检察官试图挽救真理和正义成为众人的英雄。”
电话铃响了,凡斯拿起听筒。“不用了。”他简短的交代后立即挂断,倒退数步交叠双臂站在那里。
一阵缄默过后,马克汉颤声说:“如果你不立刻离开,让我自己处理公务的话,我除了叫警察进来外别无他法。”
凡斯笑了,他知道马克汉不会这么做,毕竟他们两人的交情深厚,以至凡斯的要胁虽然严重但绝不会伤害到他。
马克汉剑拔弩张的态度消失于无形,取而代之的是困惑与不解,“你为什么对李寇克这么有兴趣?文为什么无理坚持让此人逍遥法外?”
“你这个不可理喻的老混蛋!”凡斯尽可能的保持风度,“你以为我在乎的是一位南军上尉吗?这个世界上有成千上万个李寇克——宽肩、方颚、全身钮扣的衣服、好勇斗狠的性情,只有他们的母亲才能够分辨出谁是谁……我在乎的是你!我不希望你做出任何伤害自己的错事,李寇克事件就是其一。”
马克汉的眼神柔和下来,他明白凡斯的出发点,也原谅了对方的无理。但是他仍然深信上尉有罪。他沉思了一会儿,好像做出了决定。他按铃唤史怀克,要他叫菲普斯进来。
“我计划密切追查此事,”他说:“结果一定会令你哑口无言,凡斯。”
菲普斯出现了,马克汉下达指示,“立刻去见圣·克莱尔小姐,问她在昨天下午李寇克上尉从她家中取走然后掷入东河的那包束西到底是什么?命她一定要说实话,告诉她你已经知道那是杀害班森的凶枪,她也许会拒绝回答并要你滚蛋,你下楼等候事情发展。如果她打电话,你从总机窃听;如果她送纸条给某人,拦截它;如果她外出——我不认为她会这么做——就跟踪她;一有消息立刻向我报告。”
“我知道,长官。”看起来菲普斯十分乐意接受这项任务,他愉快的离去。
“你的职业道德允许你用这么鸡呜狗盗的手法吗?”凡斯问,“这实在不像你平日的作风。”
马克汉靠椅背上望着天花板的吊灯,“个人行事方法与此无关,即便是有,也是为了伸张正义的理由而得以让步。社会需要保障,纽约郡的百姓视我为打击犯罪的保护者,职责所在,有时必须做出与本身性格相违逆的行为,我没有权利坚持自己的行事方法而让整个社会陷于不利的处境……你应该知道,除非有针对个人犯罪的实质证据,否则我不会滥用职权,但若属实,为了社会大众的好处,我有权利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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