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中国侦探小说精选_任翔【10卷完结】(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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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主使人玛莉在网络上宣称自己是英国政府的特务,在聊天室里引马克入瓮后,指派他执行各种间谍任务,起初马克半信半疑,但随着多次任务的亲身经历,马克发现玛莉的说辞均有佐证,全属事实,渐渐深信不疑。

  “约翰就是马克刻意接近结识的,跟间谍任务有关。后来,据闻玛莉被敌方所杀,另一位特务珍娜继续与马克接头,珍娜最后要马克杀死约翰。

  “于是,马克事先买好尖刀,借故与约翰相约至购物中心逛街,选定了在无人出入的巷道中谋杀了约翰,并呼救回避嫌疑。幸而,救护车及时赶到,约翰才捡回一条命。

  “没想到,英国警方根据网络上搜集到的线索,居然发现玛莉、珍娜等特务机关人员,全都是约翰一个人捏造的。也就是说,约翰一开始就已经设下圈套,让马克相信间谍活动,并且和自己结识。

  “约翰早有厌世的念头,他决心在网络上培育出一个杀死自己的凶手。去年六月,时机终于成熟,所以他才下达最后一次任务指示。警方找出两人在聊天室里累积多达五万八千行的对话文字,并从约翰平常惯用的字句中比对出一致的拼字错误,才终于让两人俯首认罪。

  “由于在网络上,一人饰演多角的情况比比皆是,使得推理小说里的古典诡计,也在科技的发展下被重新包装了。这件英国刑案,过程既是凶杀也是自杀,受害者本人就是元凶,而杀人者也同样是受害者……”

  不等郭乃义把话说完,与会记者们已经立刻为SNG的现场实况报道进行转播,会场内的秩序也迅速失控。

  “是的,”郭乃义疾声,“模仿犯火象星座——就是辜明孝!”

  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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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封信是在网咖写的。写完以后,我就准备要去接受火刑,一死了之了。

  之所以写下这封信,老实讲,我也不太明白。一桩精确缜密、天衣无缝的谋杀案,真相原本就应该随着凶手离开人间,而在世界上从此湮没。

  但是,我还是想写。

  反正我已经准备死去,日后哪一天有人偶然发现这封信,人体自燃案或许还令人记忆犹新,或许已经被人遗忘,总之,真相揭发后所引起的风波和猜测,届时已经与我无关。

  但,假使我没有留下这封信,我的内心就永远无法被人理解。不,即使我写下来,别人也可能依然看不懂。

  面对着电脑屏幕,令我感到舒坦。电脑键盘会默默承受我指尖的敲击,仿佛耐心地等候我、聆听我,不像面对他人,不管我说了什么,总是挑眉质疑,满脸轻蔑,甚至出口攻击。

  这封信,就当成是写给电脑的情书、告白吧!

  对文学家来说,死前留下名山伟业才有意义;对凶手来说,完成一连串有如艺术创作的谋杀案,势必也该留下杀人动机、作案手法,留下自己曾经存在过的证据。

  我完成了没有人达到过的犯罪。

  所以,对我而言,这封信有了非写不可的理由!

  说起来令人悲伤——从我一出生起,我的杀人动机就已经萌生,仿佛我的出生就是为了要杀人。因为,我在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谋杀了我的母亲。

  如果可以选择,我会让自己出生吗?

  母亲的身体原本就非常虚弱。怀孕对她来说,想必是种生不如死的折磨。她生下我的姐姐,体能已然不堪负荷,接着又勉强地生下我,罹患了产后忧郁症,种下她死亡的原因。

  她的生活起居自我有了记忆以来,即一直在病榻上度过。我甚至不曾被她抱过。在我准备上幼儿园时,她因为肺炎发作而撒手人寰。

  我还记得,姐姐曾经在我面前哭喊:“妈妈都是被你害死的!”而父亲当时就面无表情地坐在一旁,半句话也没反驳。

  从那一刻起,我终于明白自己活着的意义。

  我的身上将永远背负谋杀母亲的十字架,永远不得放下。

  一度,我曾想当个好儿子、好弟弟,努力用功念书,表现得比年龄相仿小孩更加乖巧听话。然而,这一点用处也没有。父亲和姐姐,对我的作为视若无睹。

  在他们心中,我早就被定型了。无论我有何改变,也扭转不了我最初的罪行。

  我在校的成绩很好,老师和同学都夸我很聪明,尤其在心智上,更一致认为我成熟懂事。只是他们都不知道,为此我的生命付出多少可悲的代价!

  接触了网络之后,我的眼前有了全新的视野,网络是全人类意识的总和。经过几年的观察和学习,我进步得很快,渐渐懂得网络上成人们的生态,我的行为更超龄、城府更深沉,我是个包藏在小孩躯壳内的垂垂老者。

  与现实生活中的我截然不同,在网络上的我,是个将近四十岁的单身男人。事实上,这是漫长学习的成果。我努力搜集符合线上年龄的所有信息,频繁接触、观察那个世代的男男女女,临摹他们的用字遣词……我想象在网络上,真的可以变成那样的人。

  为此,我甚至开始学习黑客技巧,许多三、四十岁的网友,都成为我具体研究的对象。透过黑客技巧,我获得亲眼观察他们的机会,实际去挖掘他们不可告人的私密世界。

  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桩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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