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中国侦探小说精选_任翔【10卷完结】(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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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桑的一颗心,加紧地震动起来。

  这一个细长的纸包,几乎迫使霍桑,准备旋转身子,飞速奔回三百四十九号去看看:那边有没有发生什么事?

  紧接着他的转念:发生事情,算来决没有这样快。

  然而无论如何,他有回去看看的必要。

  可是这里三百○九号,和那边三百四十九号,距离相当远;在这一个太紧张的时间中,至少两者相差,好像有从上海到南京那样的一段路程!顾了那边,就要放弃这边;而顾了这边,又放心不下那边。这时霍桑的心里,真懊悔没有把他的那个随身的“包裹”带出来。

  在几秒钟的踌躇以后,他已决定主意,暂时放弃三百四十九号,而专注这三百○九号的数字。——此时他有一种有趣的心理。必要的话,他简直宁可牺牲那幅画,而非要把他的指尖,拍在那个可恶的木偶肩膀上不可!

  主见已定,他一面在计划:用什么方式,走进这间三百○九号的房间中去。

  就这样一无准备的直闯进去吗?那似乎不大好。

  踌躇之顷,一盼望见这三百○九号的斜对面,那里是一个“堂口”,壁上装有电话机。如果在这里打电话,歪转眼梢,很可以监视这三百○九号门口的动静。于是,他急急走向这架电话机前,用最敏捷的方式,摇出了一个电话。

  在电话里,他把十句话“节约”成了三句话;他把十个字,缩减成了五个字。他这电话,打给这里该管警区中的一个高级警员,他用隐语报告:那位侠盗先生,现在东方大旅社的三百○九号房内,赶快签发一纸逮捕状,随派几名得力探员,飞速到来兜捕。顺便,他又请求那个高级警员,转摇一个电话给包朗,让他随后就来。庶几在“以策万全”的情况之下,建立必胜的形势。

  打完电话,他舒了一口气。摸摸胡子,摇着手杖,却昂然地向三百○九号的门口踱过来。在门前,他把他的手杖,从右手交到左手,一面伸手到他这蓝缎大袍的衣袋里,暗暗摸索了一下。他的指尖告诉他,那支随身不离的,三二口径的小手枪,正自静静安眠在它的衣袋内。摸过之后,他又低头张望这门上的弹簧锁孔,他准备再从里边的衣袋里,把一件奇形的小玩具掏出来。那件玩具,在社会上许多“徒手窃盗”的眼光中,也许从来没有见识过。那是一种用软钢小锯改造成的小锉刀,式样,大小,略同于一柄指甲锉。许多技术高明的盗贼,用了这种高明的器具,他们能在半分钟的短时间内,轻轻易易,打开一具最精致的“耶尔锁”,全不感到费事!至于霍桑,他的技术,虽不能及上述那种高明的窃贼,但是,如果你能静悄悄地让他使用他的玩具,而不加以打扰,那么,至多也不过耗费一分半钟,他就能够弄开那扇房门,而并不做出一点声息来。

  诸位记着:一个“现任”的窃盗,他们弄开一具锁,所需要的时间是半分钟,而一个“捕快贼出身”的所谓侦探,他们弄开一具锁,其所需要的时间,是一分钟以至一分半钟,这是两者之间,比较起来稍微不同的地方。

  这里,霍桑摸索着他的“百宝囊”,正待开始他的必要的行动。

  在堂口里,有一个白衣服的侍者,望见一个大袍阔服的绅士,站在人家门口,在鬼鬼祟祟,张望那扇门,形迹未免可疑。这侍者不禁缓缓走过来,以一种恭敬的疑问的假色,洋洋然,注视着霍桑的黑眼镜与假胡子。

  这里霍桑的地位,毕竟还是一个绅士的地位。以一个绅士而实行窃盗的工作,在最初“登场”的时节,未免有点心理上的“怯场”。这时,他见有人向他注意,他只得乘机拾起视线,向这侍者很严肃地说:“别响!我是一个侦探,在这里有一点公事!停一停,有警探到这里来,你告诉他们:有一位长胡子的先生,已经走进这个房间里。”

  他把那支讨厌的手杖,顺便递在这个侍者的手里面补充说:“懂得吗?”

  那个侍者在再度看了他一眼之后,急忙肃然接过那支手杖而点点头。

  由于这侍者的逗引,不禁使霍桑立刻伸手,轻轻去转那个门球。起先,他以为这门上一定已碰上了斯必灵锁。不料,伸手一旋,方始发觉这门却是虚掩而并没有锁上。在这门球被旋转的一秒钟后,霍桑的身子,却已悄无声息地从这被推开了尺许宽的空隙中踏进了这静悄悄的房间里。在他反手轻掩上这房间时,却看出这间光线晦暗的屋子,窗帘并未提起,中间阒无一人!

  跑了!

  在第一个空虚失望的意念还没有消灭的瞬间,第二瞬间他已看到这屋子中间的一个小圆桌上,放着一些很触目的东西:第一件,那是一张黄色的牛皮纸;——从这纸张的颜色和蜷曲的样子上,可以看出,这正是即刻在木偶肋下包过细长物件的那张纸!第二件,在这牛皮纸的一边,放着一条擦玻璃工人用的保险带,这种冷门的东西,在一个普通人的眼内,或许并不熟悉。但是在霍桑的眼内,一看就已知道:住在高楼上的人,有了这种东西,就可以从一个窗口里面,跳进另外一个窗口里去。

  真的跑了!

  但是,如果说这木偶是用了保险带而越窗跳出去的,那么,这一条保险带,如何又会留在这个桌子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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